一种能角度调节的磁吸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49261发布日期:2018-09-04 23:08阅读:38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磁吸盘类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能角度调节的磁吸盘。



背景技术:

磁吸盘是工业生产中各种行业中应用的一种辅助工具,如机械加工设备中的平面磨床是以磁吸盘把工件磁吸固定后磨削加工,平面磨床的磁吸盘矩形平台,并固定在滑动工作台上,但是有些产品的斜面磨削加工时,需要把需磨削的加工面调整至水平位置后磨削,如果是单件产品,一般采用平口钳放在磁吸盘上磁吸,把产品用平口钳夹住,并用百分表类的量具把产品需磨削面校正水平,类似的固定方式的弊端是磨削时不是以底面磁吸定位,磨削后的斜面与底面角度没法保证,无法磨削修正前道工艺的角度误差;如果是批量产品,一般是制作一套工装,把工装放在磁吸盘上磁吸固定后,把产品放入工装内,因斜面需要磨削,一般采用侧面装夹的方式把产品固定,但也是不可避免产生磨削后的斜面与底面的夹装误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能角度调节的磁吸盘,包含底板、C形支座、旋转工作台、磁吸盘面板、角度调节轮、锁定装置、刻度盘、指针、角度调节轴等,底板上端的C形支座连接旋转工作台并用角度调节轴连接,内设平键进行角度固定,C形支座上端设设连接磁吸盘面板的磁吸盘底座,角度调节轴右端设角度调节轮,C形支座的侧壁设内侧设刻度盘的圆弧槽,锁定装置穿入圆弧槽后与旋转工作台左端的螺孔连接,旋转工作台右端设指针,指针的指示箭头对应刻度盘,本实用新型安装在专用磨削带斜面产品的专用平面磨床上,角度可以根据产品斜度不同进行角度调节并锁定,应用方便,直接把产品磁吸在磁吸盘面板上磨削,也解决了用工装装夹后磨削的误差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能角度调节的磁吸盘,包含底板、C形支座、圆弧槽、旋转工作台、连接板、磁吸盘底座、磁吸盘面板、角度调节轮、手柄、锁定装置、刻度盘、指针、角度调节轴、卡簧、弹垫、螺母、平键,所述底板上端设开口朝上的C形支座,所述旋转工作台嵌入式安装在C形支座的开口上端并用角度调节轴与C形支座的两侧连接,所述C形支座上端设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上端设磁吸盘底座,所述磁吸盘底座上端连接磁吸盘面板,角度调节轴左端套设弹垫和卡簧把角度调节轴相对于C形支座止退,C形支座右端外侧的角度调节轴右端设带手柄的角度调节轮并用螺母固定,C形支座在角度调节轮的侧壁设开通的圆弧槽,所述圆弧槽边设刻度盘,所述锁定装置穿入圆弧槽后与旋转工作台左端的螺孔连接,旋转工作台右端设指针,所述指针的指示箭头对应刻度盘。

进一步设置,所述旋转工作台与角度调节轴的孔轴连接位置设平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安装在专用磨削带斜面产品的专用平面磨床上,角度可以根据产品斜度不同进行角度调节并锁定,应用方便,直接把产品磁吸在磁吸盘面板上磨削,也解决了用工装装夹后磨削的误差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旋转工作台与角度调节轴的连接截面示意图。

图中:底板1、C形支座2、圆弧槽201、旋转工作台3、连接板4、磁吸盘底座5、磁吸盘面板6、角度调节轮7、手柄701、锁定装置8、刻度盘9、指针10、角度调节轴11、卡簧12、弹垫13、螺母14、平键1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如图1~图3所示,一种能角度调节的磁吸盘,包含底板1、C形支座2、圆弧槽201、旋转工作台3、连接板4、磁吸盘底座5、磁吸盘面板6、角度调节轮7、手柄701、锁定装置8、刻度盘9、指针10、角度调节轴11、卡簧12、弹垫13、螺母14、平键15,所述底板1上端设开口朝上的C形支座2,所述旋转工作台3嵌入式安装在C形支座2的开口上端并用角度调节轴11与C形支座2的两侧连接,所述C形支座2上端设连接板4,所述连接板4上端设磁吸盘底座5,所述磁吸盘底座5上端连接磁吸盘面板6,角度调节轴11左端套设弹垫13和卡簧12把角度调节轴11相对于C形支座2止退,C形支座2右端外侧的角度调节轴11右端设带手柄701的角度调节轮7并用螺母14固定,C形支座2在角度调节轮7的侧壁设开通的圆弧槽201,所述圆弧槽201边设刻度盘9,所述锁定装置8穿入圆弧槽201后与旋转工作台3左端的螺孔连接,旋转工作台3右端设指针10,所述指针10的指示箭头对应刻度盘9,本实用新型安装在专用磨削带斜面产品的专用平面磨床上,角度可以根据产品斜度不同进行角度调节并锁定,应用方便,直接把产品磁吸在磁吸盘面板上磨削,也解决了用工装装夹后磨削的误差问题。

所述旋转工作台3与角度调节轴11的孔轴连接位置设平键15。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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