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化工冶金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汞尾矿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汞尾矿是汞矿采选冶过程所产生的一种废弃矿物资源。由于尾矿中汞含量较低,无法采用传统火法炼汞工艺进行处理,通常进行堆存处理,目前仅陕西旬阳汞矿已产生汞尾矿230万吨。汞尾矿中含有汞、锑等多种重金属,在地表风化和降雨淋滤作用下,将不断向周围环境释放汞,严重污染环境。堆存尾矿周围矿区土壤中汞含量通常较高,对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威胁,亟需汞尾矿脱毒和安全处置技术。
目前含汞尾矿处理方法主要有热分解法、固化法、植被吸收法等,其中热分解法是利用汞加热易挥发特性将汞分离,但汞含量低,能耗高;固化法是采用固化和玻璃化技术封存汞,由于未将汞分离,仍存在二次污染的可能;植被吸收法是将汞吸附于植被中,但成本高、易产生二次污染。另外,锑往往与汞伴生,以往汞尾矿处理一般忽略锑的影响。
另一方面,汞也是触媒、照明灯等生产过程重要的原料。锑作为合金原料、阻燃剂等具有广泛应用。因此,在汞尾矿无害化处理过程,实现高价值汞、锑的回收,意义重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汞尾矿同步高效浸出汞锑的方法,既实现了汞尾矿无害化处理,又可回收汞、锑有价金属。
一种汞尾矿同步高效浸出汞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将直径5-30mm、长度10-100mm的成型汞尾矿颗粒自然装入浸出柱,采用40-120g/lnaoh和10-100g/lna2s作为浸出液,浸出液自浸出柱上方流入,底部流出进入储槽,并通过泵重新输入浸出柱,浸出液流速3-20ml/min,浸出时间48-144h,浸出温度20-60度;浸出结束后,在液固比0.8-1.2:1条件下,水洗浸出渣;汞浸出率高于92%,锑浸出率高于70%;
所述成型汞尾矿颗粒直径优选范围10-20mm,所述长度优选范围15-50mm;
所述naoh浓度优选范围50-80g/l,所述na2s浓度优选范围20-60g/l;
所述浸出液流速优选范围5-15ml/min;
所述浸出温度优选范围30-50度。
本发明所述方法具有的优点是:
(1)采用湿法静置浸出工艺,能耗低,浸出液可循环使用,不存在汞挥发问题,环境友好;
(2)可以实现汞和锑的同步高效浸出,成本低,操作简单;
(3)适用于汞、锑含量较低的尾矿,适应性强。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具体实施例详细介绍本发明,但以下的实施例仅限于解释本发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权利要求的全部内容,不仅仅限于本实施例。
实施例1
汞尾矿中汞含量0.01%,锑含量0.012%,将直径5mm、长度2mm的成型汞尾矿颗粒自然装入浸出柱,采用40g/lnaoh和10g/lna2s作为浸出液,浸出液自浸出柱上方流入,底部流出进入储槽,并通过离心泵重新返回浸出柱,浸出液流速5ml/min,浸出时间48h,浸出温度20度;浸出结束后,在液固比0.8:1条件下,水洗浸出渣;汞浸出率93%,锑浸出率75%;
实施例2
汞尾矿中汞含量2%,锑含量1.8%,将直径10mm、长度50mm的成型汞尾矿颗粒自然装入浸出柱,采用60g/lnaoh和40g/lna2s作为浸出液,浸出液自浸出柱上方流入,底部流出进入储槽,并通过泵重新输入浸出柱,浸出液流速7ml/min,浸出时间144h,浸出温度50度;浸出结束后,在液固比1.2:1条件下,水洗浸出渣;汞浸出率92%,锑浸出率71%;
实施例3
汞尾矿中汞含量1.2%,锑含量0.9%,将直径20mm、长度15mm的成型汞尾矿颗粒自然装入浸出柱,采用50g/lnaoh和20g/lna2s作为浸出液,浸出液自浸出柱上方流入,底部流出进入储槽,并通过泵重新输入浸出柱,浸出液流速3ml/min,浸出时间120h,浸出温度30度;浸出结束后,在液固比1:1条件下,水洗浸出渣;汞浸出率93%,锑浸出率高于72%;
实施例4
汞尾矿中汞含量1%,锑含量1.1%,将直径30mm、长度10mm的成型汞尾矿颗粒自然装入浸出柱,采用80g/lnaoh和60g/lna2s作为浸出液,浸出液自浸出柱上方流入,底部流出进入储槽,并通过泵重新输入浸出柱,浸出液流速20ml/min,浸出时间144h,浸出温度60度;浸出结束后,在液固比1:1条件下,水洗浸出渣;汞浸出率90%,锑浸出率70%;
实施例5
汞尾矿中汞含量0.1%,锑含量0.15%,将直径10mm、长度100mm的成型汞尾矿颗粒自然装入浸出柱,采用120g/lnaoh和100g/lna2s作为浸出液,浸出液自浸出柱上方流入,底部流出进入储槽,并通过泵重新输入浸出柱,浸出液流速15ml/min,浸出时间96h,浸出温度50度;浸出结束后,在液固比1.2:1条件下,水洗浸出渣;汞浸出率高于97%,锑浸出率高于74%;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本发明上述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完全可以实现本发明独立权利要求及从属权利的全部范围的,实现过程及方法同上述各实施例;且本发明未详细阐述部分属于本领域公知技术。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部分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