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炼钢应急用钢包的内衬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649063发布日期:2022-01-26 18:36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一种炼钢应急用钢包的内衬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冶金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炼钢应急用钢包的内衬结构。


背景技术:

2.炼钢应急钢包是指在炼钢区域出现事故状态下作为应急钢包使用或作为钢水/铁水集中收集处理的备用钢包,如目前很多新建钢厂投产初期会出现铁水和钢水使用不平衡问题或转炉钢水进入钢包后连铸机出现故障,钢包内钢水不能浇注,即可将钢水倒入该应急钢包内,冷却后方便处理。该钢包不参与正常炼钢作业,仅作为临时盛装、储存钢水使用,高温钢水在炼钢应急钢包中冷却后形成大钢柱或圆坨大钢块,应急钢包翻转倒出钢块,钢块回收使用,钢块搬运前,需采用氧气切割小成适度大小的钢块。炼钢应急钢包的砌筑工艺、使用寿命要求不同于正常生产用钢包,炼钢应急钢包使用寿命仅为一次。原有技术的应急钢包采用万能弧形砖单层砌筑,直接采用粘土砖和黄沙砌筑成包壁和包底。对于小型钢包应急钢包内的钢块较小,切割、搬运相对方便,该结构能满足使用要求,随着冶金技术的发展,炼钢钢包吨位向大型化发展,大量炼钢厂开始使用200吨以上吨位钢包炼钢,目前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炼钢钢包达到350吨,原有技术事故钢包已经不能满足当前行业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3.本部分的目的在于概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一些方面以及简要介绍一些较佳实施例。在本部分以及本技术的说明书摘要和实用新型名称中可能会做些简化或省略以避免使本部分、说明书摘要和实用新型名称的目的模糊,而这种简化或省略不能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4.因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应急钢包结构简单,使得处理应急钢包中冷却的钢水过程复杂的缺陷,从而提供一种炼钢应急用钢包的内衬结构。
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炼钢应急用钢包的内衬结构,包括,钢包,包括包壁结构和设置在所述包壁结构底部的包底结构;以及内衬结构,包括设置在包壁结构内部的“井”型预制件。
6.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炼钢应急用钢包的内衬结构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包壁结构包括轴心纵切面呈u型的包壳,所述包壳内侧紧贴设置有壳体永久层,所述壳体永久层内侧设置有壳体工作层,所述壳体永久层与所述壳体工作层之间留有间隙,所述间隙间距为0-170mm,所述间隙内填充镁砂填料;所述壳体永久层采用110mm厚的高铝浇注料;所述壳体工作层采用100mm厚的弧形高铝砖砌筑。
7.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炼钢应急用钢包的内衬结构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包底结构包括底壳,所述底壳上方设置有底部永久层,所述底部永久层上方设置有底部工作层;所述底部永久层采用200mm厚的高铝浇注料,所述底部工作层采用120mm厚的方形高铝
砖垂直砌筑。
8.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炼钢应急用钢包的内衬结构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预制件包括两块长预制块以及对称设置在所述长预制块两侧的四块短预制块;所述长预制块和短预制块纵向分为4块或5块相同的预制块单元,所述预制块单元的顶部设置有凹型,底部对应设置有凸型以镶嵌为一体,连接处设有铝镁耐火泥。
9.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炼钢应急用钢包的内衬结构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长预制块和短预制块下方靠近底部处预留300mm
×
300mm的钢水溢流口。
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炼钢出现异常时,钢水经应急钢包的长型铝镁质预制块中间槽内倒入,通过钢水溢流口均匀流入应急钢包内,钢水冷却形成大型钢块后,对应急钢包进行直接翻转,钢包壁工作层弧形高铝砖、永久层与工作层之间镁砂填料、包底工作层方形高铝砖随事故钢块倒出,钢块倒出方便,沿铝镁预制块的钢水溢流口位置进行氧气切割,非常轻易将钢块分割成七块钢块,分割时用气量小、耗时短、切割方便。钢块采用行车吊装、搬运简单。
附图说明
1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炼钢应急用钢包的内衬结构整体结构示意图;
13.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炼钢应急用钢包的内衬结构的俯视图;
14.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炼钢应急用钢包的内衬结构的半剖视图;
15.图4为内部预制块单元的连接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6.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
17.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推广,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18.实施例1
19.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炼钢应急用钢包的内衬结构,如图1-4所示,包括,
20.钢包100,包括包壁结构101和设置在包壁结构101底部的包底结构102;以及,内衬结构200,包括设置在包壁结构101内部的“井”型预制件201。
21.包壁结构101包括轴心纵切面呈u型的包壳101a,包壳101a内侧紧贴设置有壳体永久层101b,壳体永久层101b内侧设置有壳体工作层101d,壳体永久层101b与壳体工作层101d之间留有间隙101c,间隙101c间距为0-170mm,间隙101c内填充镁砂填料;壳体永久层101b采用110mm厚的高铝浇注料;壳体工作层101d采用100mm厚的弧形高铝砖砌筑;包底结构102包括底壳102a,底壳102a上方设置有底部永久层102b,底部永久层102b上方设置有底
部工作层102c;底部永久层102b采用200mm厚的高铝浇注料,底部工作层102c采用120mm厚的方形高铝砖垂直砌筑。
22.高铝浇注料是以高铝矾土或莫来石为主要原料的水泥结合浇注料,体积密度≥2.45g/cm3,al2o3≥60.00%,常温耐压强度≥30.0mpa。高铝浇注料现场采用强力搅拌机搅拌,高铝浇注料加水量为浇注料质量的5.5-7.5%,采用振动浇注施工;高铝砖以高铝矾土为主要原料的磷酸盐结合高铝砖,包壁弧形高铝砖的弧形度与钢包包壁弧形度相同,体积密度≥2.45g/cm3,al2o3≥65.00%,常温耐压强度≥50.0mpa,高铝砖现场采用铝镁耐火泥砌筑施工;镁砂填料,是采用mgo含量≥92.00%烧结或电熔镁砂,破碎成0-3mm颗粒。现场直接填充在壳体永久层与工作层之间0-170mm的间隙内。
23.预制件201包括两块长预制块201a以及对称设置在长预制块201a两侧的四块短预制块201b;长预制块201a和短预制块201b纵向分为4块或5块相同的预制块单元201c,预制块单元201c的顶部设置有凹型201c-1,底部对应设置有凸型201c-2以镶嵌为一体,连接处设有铝镁耐火泥。铝镁质预制块以高铝矾土或刚玉为主要原料的水泥结合预制件,出厂前经400℃以上温度烘烤而成,体积密度≥2.65g/cm3,al2o3+mgo≥80.00%,常温耐压强度≥30.0mpa;铝镁耐火泥以特级矾土熟料或刚玉细粉,配以优质镁砂,加入适量外加剂配制的用铝镁耐火泥,al2o3+mgo≥82.00%,1500℃
×
3h粘结抗折强度≥2.0mpa。铝镁耐火泥现场采用泥浆搅拌机搅拌,铝镁耐火泥加水量为铝镁耐火泥质量的21.0-25.0%,采用泥夹施工。
24.长预制块201a和短预制块201b下方靠近底部处预留300mm
×
300mm的钢水溢流口202,便于钢水在应急钢包内流动。
25.本实施例的有益效果:使得应急用钢包内冷却的钢块倒出方便;沿铝镁预制块的钢水溢流口位置进行氧气切割,能够非常轻易将钢块分割成七块钢块,分割时用气量小、耗时短、切割方便,钢块采用行车吊装、搬运简单;能够满足大吨位钢包炼钢的需求。
26.重要的是,应注意,在多个不同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示出的本技术的构造和布置仅是例示性的。尽管在此公开内容中仅详细描述了几个实施方案,但参阅此公开内容的人员应容易理解,在实质上不偏离该申请中所描述的主题的新颖教导和优点的前提下,许多改型是可能的(例如,各种元件的尺寸、尺度、结构、形状和比例、以及参数值(例如,温度、压力等)、安装布置、材料的使用、颜色、定向的变化等)。例如,示出为整体成形的元件可以由多个部分或元件构成,元件的位置可被倒置或以其它方式改变,并且分立元件的性质或数目或位置可被更改或改变。因此,所有这样的改型旨在被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根据替代的实施方案改变或重新排序任何过程或方法步骤的次序或顺序。在权利要求中,任何“装置加功能”的条款都旨在覆盖在本文中所描述的执行所述功能的结构,且不仅是结构等同而且还是等同结构。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前提下,可以在示例性实施方案的设计、运行状况和布置中做出其他替换、改型、改变和省略。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制于特定的实施方案,而是扩展至仍落在所附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的多种改型。
27.此外,为了提供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简练描述,可以不描述实际实施方案的所有特征(即,与当前考虑的执行本实用新型的最佳模式不相关的那些特征,或于实现本实用新型不相关的那些特征)。
28.应理解的是,在任何实际实施方式的开发过程中,如在任何工程或设计项目中,可
做出大量的具体实施方式决定。这样的开发努力可能是复杂的且耗时的,但对于那些得益于此公开内容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不需要过多实验,所述开发努力将是一个设计、制造和生产的常规工作。
29.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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