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玻璃生产用原料熔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919021发布日期:2022-10-22 10:58阅读:51来源:国知局
一种玻璃生产用原料熔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生产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玻璃生产用原料熔化装置。


背景技术:

2.玻璃是非晶无机非金属材料,一般是用多种无机矿物(如石英砂、硼砂、硼酸、重晶石、碳酸钡、石灰石、长石、纯碱等)为主要原料,另外加入少量辅助原料制成的,它的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和其他氧化物,普通玻璃的化学组成是na2sio3、casio3、sio2或na2o
·
cao
·
6sio2等,主要成分是硅酸盐复盐,是一种无规则结构的非晶态固体,广泛应用于建筑物,用来隔风透光,属于混合物,另有混入了某些金属的氧化物或者盐类而显现出颜色的有色玻璃,和通过物理或者化学的方法制得的钢化玻璃等,有时把一些透明的塑料(如聚甲基丙烯酸甲酯)也称作有机玻璃,现有的玻璃生产原料熔化装置多不具备对玻璃原料进行破碎,导致在对玻璃原料进行熔化时,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够对原料进行熔化,因此,现有的玻璃生产原料熔化装置存在不具备对原料进行破碎的缺陷,从而不能够满足使用者的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玻璃生产用原料熔化装置,具备了对原料进行破碎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玻璃生产用原料熔化装置存在不具备对原料进行破碎的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玻璃生产用原料熔化装置,包括箱体,所述箱体背面右侧的顶部通过固定板固定连接有伺服电机,所述伺服电机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转杆,所述转杆的外表面套接有主动齿轮,所述主动齿轮的外表面啮合有从动齿轮,所述从动齿轮的内表面套接有轴杆,所述转杆与轴杆的正面延伸至箱体的内腔并与箱体内腔的连接处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所述转杆与轴杆的外表面分别套接有破碎辊,所述箱体背面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所述电动推杆的伸缩端延伸至箱体的内腔并固定连接有加热炉,所述加热炉的内腔嵌设有加热板。
5.优选的,所述箱体内腔的顶部且位于破碎辊的下方固定连接有导流罩,所述导流罩底部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另一端均与箱体内腔的连接处固定连接。
6.优选的,所述箱体的顶部连通有进料管,所述加热炉的底部连通有出料管,所述出料管的底部延伸至箱体的底部。
7.优选的,所述箱体底部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支腿,所述箱体的正面铰接有箱门。
8.优选的,所述箱体底部的中心处且与出料管相配合使用的位置开设有通槽,所述出料管的外表面与通槽的内表面滑动连接。
9.优选的,所述加热炉底部的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导向块,所述箱体内腔底部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导向槽,所述导向块的外表面与导向槽的内表面滑动连接。
10.优选的,所述加热炉顶部的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把手,两个所述破碎辊的外表
面均设置有破碎齿牙,且破碎齿牙呈相互啮合状。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伺服电机带动转杆转动,转杆带动主动齿轮转动,主动齿轮带动从动齿轮转动,从动齿轮带动轴杆转动,转杆与轴杆同时带动破碎辊转动,对玻璃原料进行破碎,提高其熔化效果,并通过电动推杆带动加热炉进行移动,使加热炉移动至箱体的外侧,方便了对熔化后的玻璃进行取料,通过设置以上结构,具备了对原料进行破碎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玻璃生产用原料熔化装置存在不具备对原料进行破碎的问题,从而能够更好的满足使用者的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14.图2为本实用新型箱体结构正视剖视图;
15.图3为本实用新型箱体结构右视剖视图;
16.图4为本实用新型箱体结构俯视剖视图;
17.图5为本实用新型导流罩结构立体图。
18.图中:1、箱体;2、伺服电机;3、转杆;4、主动齿轮;5、从动齿轮;6、轴杆;7、破碎辊;8、加热炉;9、加热板;10、导流罩;11、支撑杆;12、进料管;13、出料管;14、支腿;15、箱门;16、通槽;17、导向块;18、导向槽;19、电动推杆。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顶/底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套设/接”、“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2.请参阅图1-5,一种玻璃生产用原料熔化装置,包括箱体1,箱体1背面右侧的顶部通过固定板固定连接有伺服电机2,伺服电机2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转杆3,转杆3的外表面套接有主动齿轮4,主动齿轮4的外表面啮合有从动齿轮5,从动齿轮5的内表面套接有轴杆6,转杆3与轴杆6的正面延伸至箱体1的内腔并与箱体1内腔的连接处通过轴承转动连接,转杆3与轴杆6的外表面分别套接有破碎辊7,箱体1背面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19,电动
推杆19的伸缩端延伸至箱体1的内腔并固定连接有加热炉8,加热炉8的内腔嵌设有加热板9,通过设置伺服电机2带动转杆3转动,转杆3带动主动齿轮4转动,主动齿轮4带动从动齿轮5转动,从动齿轮5带动轴杆6转动,转杆3与轴杆6同时带动破碎辊7转动,对玻璃原料进行破碎,提高其熔化效果,并通过电动推杆19带动加热炉8进行移动,使加热炉8移动至箱体1的外侧,方便了对熔化后的玻璃进行取料,通过设置以上结构,具备了对原料进行破碎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玻璃生产用原料熔化装置存在不具备对原料进行破碎的问题,从而能够更好的满足使用者的使用需求。
23.具体的,箱体1内腔的顶部且位于破碎辊7的下方固定连接有导流罩10,导流罩10底部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杆11,支撑杆11的另一端均与箱体1内腔的连接处固定连接,通过设置导流罩10,方便了对破碎后的玻璃粉末进行导流。
24.具体的,箱体1的顶部连通有进料管12,加热炉8的底部连通有出料管13,出料管13的底部延伸至箱体1的底部,通过设置进料管12,方便了进料,通过设置出料管13,方便了对熔化后的玻璃进行出料。
25.具体的,箱体1底部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支腿14,箱体1的正面铰接有箱门15,通过设置箱门15,方便了加热炉8移动至箱体1的外侧。
26.具体的,箱体1底部的中心处且与出料管13相配合使用的位置开设有通槽16,出料管13的外表面与通槽16的内表面滑动连接,通过设置通槽16,方便了出料管13在箱体1的内腔进行移动。
27.具体的,加热炉8底部的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导向块17,箱体1内腔底部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导向槽18,导向块17的外表面与导向槽18的内表面滑动连接,通过设置导向块17与导向槽18,方便了对加热炉8进行导向,同时也对其进行限位。
28.具体的,加热炉8顶部的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把手,两个破碎辊7的外表面均设置有破碎齿牙,且破碎齿牙呈相互啮合状。
29.工作原理:
30.使用时,先通过外设控制器依次启动伺服电机2、加热炉8与电动推杆19,此时,将玻璃原料通过进料管12投入至箱体1的内腔,这时,伺服电机2带动转杆3转动,转杆3带动主动齿轮4转动,主动齿轮4带动从动齿轮5转动,从动齿轮5带动轴杆6转动,转杆3与轴杆6同时带动破碎辊7转动,对玻璃原料进行破碎,破碎后的玻璃原料落入至加热炉8的内腔,通过加热板9对原料进行加热使其熔化,当熔化完成后,将箱门15打开,电动推杆19带动加热炉8进行移动,使加热炉8移动至箱体1的外侧,方便了对熔化后的玻璃进行取料,通过设置以上结构,具备了对原料进行破碎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玻璃生产用原料熔化装置存在不具备对原料进行破碎的问题,从而能够更好的满足使用者的使用需求。
31.本技术文件中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而且根据说明书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控制方式是通过控制器来自动控制,控制器的控制电路通过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简单编程即可实现,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本技术文主要用来保护机械装置,所以本技术文不再详细解释控制方式和电路连接。
32.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
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33.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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