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儿童奶瓶的塑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605906阅读:527来源:国知局
用于儿童奶瓶的塑料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儿童奶瓶的塑料,包括塑料本体和合成纤维;所述的塑料本体占总质量的60%-70%,所述的合成纤维占所述的耐高温塑料质量百分比的30%-40%;所述合成纤维为高温尼龙;所述塑料本体包括聚乙烯、聚亚苯基硫醚、增塑剂、稳定剂、润滑剂和色料;其中,所述聚乙烯的重量配比占总质量的40%-55%,聚亚苯基硫醚占的重量配比占总质量的20-35%,增塑剂、稳定剂、润滑剂和色料的重量配比占总质量的10%-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具有优良的抗高温、抗腐蚀、抗霉变能力、同时还具有质轻无毒耐用的效果。
【专利说明】用于儿童奶瓶的塑料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儿童用品领域,具体地说,特别涉及到一种用于儿童奶瓶的塑料。

【背景技术】
[0002]塑料的主要成分是树脂。树脂这一名词最初是由动植物分泌出的脂质而得名,如松香、虫胶等,树脂是指尚未和各种添加剂混合的高聚物。传统的塑料配方包含的添加剂本身有毒,在生产中会散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严重的环境污染物之一,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构成了严重的污染和威胁。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儿童奶瓶的塑料,以解决上述问题。
[0004]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用于儿童奶瓶的塑料,包括塑料本体和合成纤维;所述的塑料本体占总质量的60%-70%,所述的合成纤维占所述的耐高温塑料质量百分比的30%-40% ;所述合成纤维为高温尼龙;所述塑料本体包括聚乙烯、聚亚苯基硫醚、增塑剂、稳定剂、润滑剂和色料;其中,所述聚乙烯的重量配比占总质量的40%-55%,聚亚苯基硫醚占的重量配比占总质量的20-35%,增塑剂、稳定剂、润滑剂和色料的重量配比占总质量的10%-15%。
[0005]进一步的,所述的塑料本体由下述配比组成:50份聚乙烯、35份聚亚苯基硫醚、10份增塑剂、2份稳定剂、2份润滑剂和1份色料。
[0006]进一步的,所述的塑料本体占总质量的65%,合成纤维占总质量的35%。
[000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配方精良,效果良好,具有优良的抗高温、抗腐蚀、抗霉变能力、同时还具有质轻无毒耐用的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0008]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0009]本发明所述的一种用于儿童奶瓶的塑料,包括塑料本体和合成纤维;所述的塑料本体占总质量的60%-70%,所述的合成纤维占所述的耐高温塑料质量百分比的30%-40% ;所述合成纤维为高温尼龙;所述塑料本体包括聚乙烯、聚亚苯基硫醚、增塑剂、稳定剂、润滑剂和色料;其中,所述聚乙烯的重量配比占总质量的40%-55%,聚亚苯基硫醚占的重量配比占总质量的20-35%,增塑剂、稳定剂、润滑剂和色料的重量配比占总质量的10%-15%。
[0010]所述的塑料本体由下述配比组成:50份聚乙烯、35份聚亚苯基硫醚、10份增塑剂、2份稳定剂、2份润滑剂和1份色料。
[0011]所述的塑料本体占总质量的65%,合成纤维占总质量的35%。
[00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配方精良,效果良好,具有优良的抗高温、抗腐蚀、抗霉变能力、同时还具有质轻无毒耐用的效果。
[0013]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儿童奶瓶的塑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塑料本体和合成纤维;所述的塑料本体占总质量的60%-70%,所述的合成纤维占所述的耐高温塑料质量百分比的30%-40% ;所述合成纤维为高温尼龙;所述塑料本体包括聚乙烯、聚亚苯基硫醚、增塑剂、稳定剂、润滑剂和色料;其中,所述聚乙烯的重量配比占总质量的40%-55%,聚亚苯基硫醚占的重量配比占总质量的20-35%,增塑剂、稳定剂、润滑剂和色料的重量配比占总质量的10%-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儿童奶瓶的塑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塑料本体由下述配比组成:50份聚乙烯、35份聚亚苯基硫醚、10份增塑剂、2份稳定剂、2份润滑剂和1份色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儿童奶瓶的塑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塑料本体占总质量的65%,所述的合成纤维占总质量的3 5%。
【文档编号】C08L77/00GK104130489SQ201410409910
【公开日】2014年11月5日 申请日期:2014年8月20日 优先权日:2014年8月20日
【发明者】李飞 申请人:无锡利凯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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