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加工模型的造型材料、光加工模型形状的支持材料和光加工模型的制造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5666011发布日期:2018-10-16 17:0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喷墨三维印刷方法中使用的支持材料,其中在所述喷墨三维印刷方法中,重复进行从造型材料用印刷机头排出造型材料以及从支持材料用印刷机头排出支持材料,以在造型台上形成层,从而将由所述造型材料的光固化产物和所述支持材料的光固化产物形成的三维加工产物成型,并且通过将所述三维加工产物浸渍于水中,将所述支持材料的光固化产物溶解并与所述造型材料的光固化产物分离,从而提取所述造型材料的光固化产物,其中

所述支持材料的光固化产物具有水溶性,

所述支持材料包含水溶性单官能烯属不饱和单体(F),环氧烷烃加合物(G),以及光聚合引发剂(D),

其中所述环氧烷烃加合物(G)包含氧亚丙基并且为水溶性化合物,该环氧烷烃加合物(G)与所述水溶性单官能烯属不饱和单体(F)相容,并且所述支持材料的光固化产物中的所述环氧烷烃加合物(G)能溶解于水中并且与(F)的光固化产物不相容,并且

基于所述支持材料的重量,(F)的含量为3%至45%,并且(G)的含量是50%至9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持材料,其中所述光聚合引发剂(D)为水溶性光聚合引发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持材料,其中所述支持材料的所述光固化产物具有17至35HDA的计示硬度。

4.一种喷墨三维印刷方法中使用的造型材料和支持材料的组合,其中在所述喷墨三维印刷方法中,重复进行从造型材料用印刷机头排出造型材料以及从支持材料用印刷机头排出支持材料,以在造型台上形成层,从而将由所述造型材料的光固化产物和所述支持材料的光固化产物形成的三维加工产物成型,并且通过将所述三维加工产物浸渍于水中,将所述支持材料的光固化产物与所述造型材料的光固化产物分离,从而提取所述造型材料的光固化产物,其中

所述造型材料包含加权平均SP值为9.0至10.3的可固化树脂成分(A)至(C)、以及光聚合引发剂(D),

可固化树脂成分(A)为单官能烯属不饱和单体(A),可固化树脂成分(B)为不含氨基甲酸酯基的多官能烯属不饱和单体(B),可固化树脂成分(C)为含氨基甲酸酯基的烯属不饱和单体(C),

所述单官能烯属不饱和单体(A)的加权平均SP值不超过10,并且

基于所述造型材料的重量,(A)的含量是50%至90%,(B)的含量是3%至25%,并且(C)的含量是5%至35%;并且

所述支持材料包含水溶性单官能烯属不饱和单体(F),环氧烷烃加合物(G),以及光聚合引发剂(D),

其中所述环氧烷烃加合物(G)包含氧亚丙基并且为水溶性化合物,该环氧烷烃加合物(G)与所述水溶性单官能烯属不饱和单体(F)相容,并且所述支持材料的光固化产物中的所述环氧烷烃加合物(G)能溶解于水中并且与(F)的光固化产物不相容,并且

基于所述支持材料的重量,(F)的含量为3%至45%,并且(G)的含量是50%至95%。

5.一种喷墨三维印刷方法中使用的造型材料和支持材料的组合,其中在所述喷墨三维印刷方法中,重复进行从造型材料用印刷机头排出造型材料以及从支持材料用印刷机头排出支持材料,以在造型台上形成层,从而将由所述造型材料的光固化产物和所述支持材料的光固化产物形成的三维加工产物成型,并且通过将所述三维加工产物浸渍于水中,将所述支持材料的光固化产物与所述造型材料的光固化产物分离,从而提取所述造型材料的光固化产物,其中

所述造型材料包含加权平均SP值为9.0至10.3的可固化树脂成分(A)至(C)、以及光聚合引发剂(D),

由所述造型材料形成的所述光固化产物的水溶胀率不超过1重量%,

可固化树脂成分(A)为单官能烯属不饱和单体(A),可固化树脂成分(B)为不含氨基甲酸酯基的多官能烯属不饱和单体(B),可固化树脂成分(C)为含氨基甲酸酯基的烯属不饱和单体(C),并且

基于所述造型材料的重量,(A)的含量是50%至90%,(B)的含量是3%至25%,并且(C)的含量是5%至35%;并且

所述支持材料包含水溶性单官能烯属不饱和单体(F),环氧烷烃加合物(G),以及光聚合引发剂(D),

其中所述环氧烷烃加合物(G)包含氧亚丙基并且为水溶性化合物,该环氧烷烃加合物(G)与所述水溶性单官能烯属不饱和单体(F)相容,并且所述支持材料的光固化产物中的所述环氧烷烃加合物(G)能溶解于水中并且与(F)的光固化产物不相容,并且

基于所述支持材料的重量,(F)的含量为3%至45%,并且(G)的含量是50%至9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造型材料和支持材料的组合,其中所述单官能烯属不饱和单体(A)的加权平均SP值不超过10。

7.根据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造型材料和支持材料的组合,其中(B)的加权平均SP值不超过10。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造型材料和支持材料的组合,其中(C)的加权平均SP值不超过10.9。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造型材料和支持材料的组合,其中所述支持材料的所述光聚合引发剂(D)为水溶性光聚合引发剂。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造型材料和支持材料的组合,其中所述支持材料的所述光固化产物具有17至35HDA的计示硬度。

1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造型材料和支持材料的组合,其中由所述造型材料形成的所述光固化产物的水溶胀率不超过1重量%。

12.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造型材料和支持材料的组合,其中由所述造型材料形成的所述光固化产物的水溶胀变形率不超过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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