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干细胞保管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96274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干细胞保管设备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干细胞存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干细胞保管设备。



背景技术:

干细胞是一类具有自我复制能力的多潜能细胞。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分化成多种功能细胞。根据干细胞所处的发育阶段分为胚胎干细胞和成体干细胞。根据干细胞的发育潜能分为三类:全能干细胞、多能干细胞和单能干细胞。干细胞是一种未充分分化,尚不成熟的细胞,具有再生各种组织器官和人体的潜在功能,医学界称为“万用细胞”。其根据所需保存年限的不同,通常保存在-85℃或-196℃的低温冰箱或液氮罐中。对于采集后至使用期间较短的干细胞,通常采用深低温冰箱-85℃冻存。

目前,深低温冰箱中往往要存放多个患者的干细胞,不同患者的干细胞只能无序的重叠垒放,位置可标示性差,并且,在存放入冰箱时,用于装干细胞的采集袋容易产生形变,另外,普通的干细胞保管设备不能实时查看设备内部的温度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现有技术难以满足人们的需要,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干细胞保管设备,它采用横向挡板和纵向挡板将设备主体的内部划分为九个单独的空间,每个空间内均设置有小箱体用于分类存放干细胞,互不干扰,方便拿取。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干细胞保管设备,包括设备主体和箱门,所述设备主体的前侧设置有箱门、显示屏和按键,且箱门上设置有把手;所述设备主体内部设置有横向挡板和纵向挡板,且横向挡板和纵向挡板构成的腔体内设置有小箱体;所述小箱体上设置有小箱体门,且小箱体内部设置有温度传感器;所述小箱体内部的两侧开设有滑槽,且小箱体内部通过滑槽滑动安装有滑板;所述设备主体的底部设置有支脚,且设备主体的一侧设置有开关和电源孔;所述设备主体的内部设置有控制板和冷冻机。

进一步,所述横向挡板和纵向挡板均为隔热材质构件。

进一步,所述小箱体设置有9个,且均匀分布在设备主体内部。

进一步,所述小箱体门开设有两个U型槽。

进一步,所述显示屏、按键、温度传感器和冷冻机分别与控制板电性连接。

进一步,所述温度传感器为pt100。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干细胞保管设备,它采用横向挡板和纵向挡板将设备主体的内部划分为九个单独的空间,每个空间内均设置有小箱体用于分类存放干细胞,互不干扰,方便拿取,并且小箱体内部通过滑槽插接有滑板,通过滑板将装干细胞的采集袋固定,使其不易产生形变,另外,每个小箱体内部均设置有温度传感器,将采集的温度信息实时呈现在显示屏上,便于查看管理,实用性强,易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为小箱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原理框图;

图中:1-设备主体、2-箱门、3-显示屏、4-按键、5-把手、6-横向挡板、7-纵向挡板、8-小箱体、9-小箱体门、10-温度传感器、11-滑槽、12-滑板、13-支脚、14-开关、15-电源孔、16-控制板、17-冷冻机、18-U型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干细胞保管设备,包括设备主体1和箱门2,所述设备主体1的前侧设置有箱门2、显示屏3和按键4,且箱门上设置有把手5;所述设备主体1内部设置有横向挡板6和纵向挡板7,且横向挡板6和纵向挡板7构成的腔体内设置有小箱体8;所述小箱体8上设置有小箱体门9,且小箱体8内部设置有温度传感器10;所述小箱体8内部的两侧开设有滑槽11,且小箱体8内部通过滑槽11滑动安装有滑板12;所述设备主体1的底部设置有支脚13,且设备主体1的一侧设置有开关14和电源孔15;所述设备主体1的内部设置有控制板16和冷冻机17;所述横向挡板6和纵向挡板7均为隔热材质构件;所述小箱体8设置有9个,且均匀分布在设备主体1内部;所述小箱体门9开设有两个U型槽18;所述显示屏3、按键4、温度传感器10和冷冻机17分别与控制板16电性连接;所述温度传感器10为pt100。

本实用新型干细胞保管设备在使用时,首先将设备接通电源并打开开关14,将装有不同种类干细胞的采集袋分类放置在小箱体8内部,并将小箱体8内部的滑板12插接在合适高度的滑槽11内,使采集袋固定不易产生形变,最后依次合上小箱体门9和箱门2,通过显示屏3实时查看小箱体8内部温度传感器10所采集的温度信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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