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光学胶片的母料配方及其加工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08949阅读:206来源:国知局
一种光学胶片的母料配方及其加工工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光学胶片的母料配方及其加工工艺。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光学胶片在制备时,由于工艺的不合理,在加热时,往往只采用加热,而不会进行搅拌,更不会多出一步排气的工艺,导致原料制备完成后,原料中含有大量的气体,导致后期在切料收料后的产品中含有气体,影响产品质量。尽管有些人会设置一种排气手段,排出原料中的气体,但是由于为加热状态搅拌排气,整个原料反应过程不稳定,导致后面以为无气体后又会产生少量的气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不会在原料中产生气体,保证产品加工质量的一种光学胶片的母料配方及其加工工艺。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光学胶片的母料配方,包括1ps原料、钛白粉以及硫酸钡,将1ps原料、钛白粉以及硫酸钡进行混料。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上述原料比重为1ps原料78kg、钛白粉600克以及硫酸钡800克。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还包括有辅料。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辅料为扩散剂以及分散剂。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其中扩散剂以及分散剂的比重为钛白粉600克,硫酸钡800克。

一种光学胶片的加工工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具体步骤:步骤一、将上述

原料以及辅料按所占比重进行充分的混料;

步骤二、混料均匀后放入加热搅拌筒中进行加热,加热40分钟加热至90度后停止加热;

步骤三、加热完成后进行保温,保温20分钟时间,在此期间需要对加热后的原料进行均匀搅拌并保温;

步骤四、搅拌过程中将原料中混入的气体通过搅拌全部从加热搅拌筒内排出,保证原料中无气泡;

步骤五、利用抽料机对加热搅拌筒内加热搅拌完成后的原料进行抽料,抽料机的料斗具有加热的功能,保证出料时原料不因为低温而凝结;

步骤六、利用裁料设备对抽料机内的原料进行裁料,利用入单螺杆挤出机或双螺杆挤出机挤出;

步骤七、利用裁料设备将挤出的原料裁料粒;

步骤八、收料。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对混料进行充分的保温搅拌,使得混料能够稳定,并持续释放出母料中的多余气体,这种方式可大大增加后期产品的纯度,提高产品质量。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工艺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加热搅拌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1)首先将1ps原料、钛白粉以及硫酸钡进行混料,并加入扩散剂以及分散剂;

各比重分别为1ps原料78kg、扩散剂10kg、分散剂800克、钛白粉600克以及硫酸钡800克;

(2)混料均匀后放入加热搅拌筒中进行加热,加热40分钟加热至90度后停止加热;

(3)加热完成后进行保温,保温20分钟时间,在此期间需要对加热后的原料进行均匀搅拌并保温;

(4)搅拌过程中将原料中混入的气体通过搅拌全部从加热搅拌筒内排出,保证原料中无气泡;

(5)利用抽料机对加热搅拌筒内加热搅拌完成后的原料进行抽料,抽料机的料斗具有加热的功能,保证出料时原料不因为低温而凝结;

(6)、利用裁料设备对抽料机内的原料进行裁料,利用入单螺杆挤出机或双螺杆挤出机挤出;

(7)、利用裁料设备将挤出的原料裁料粒;

(8)、收料。

如图2所示,在保温状态时,整个加热保温筒3内部形成一个封闭的搅拌腔,搅拌轴以及搅拌叶4横向设置于加热保温筒3的一侧,其外侧端通过驱动电机5驱动搅拌轴,驱动电机5安装于一个支撑平台7上;

加热保温筒的顶部具有一个疏水阀2,能够有效将搅拌腔内的气体排出去,搅拌轴的头部和尾部分别装入于一个轴承1内,抽料机抽拉时,抽料机对准加热保温筒上的抽料口9进行抽料。

疏水阀的基本作用是将蒸汽系统中的凝结水、空气和二氧化碳气体尽快排出;同时最大限度地自动防止蒸汽的泄漏。

本实施例中,整个加热保温筒3可采用真空型,减少热量的散失,保证原料能够处于液体状态。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对混料进行充分的保温搅拌,使得混料能够稳定,并持续释放出母料中的多余气体,这种方式可大大增加后期产品的纯度,提高产品质量。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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