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菲咯啉化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菲咯啉化合物由下述化学式1表示,
化学式1:
所述化学式1中,ar1、ar2、ar3、ar4、ar5以及ar6各自独立地选自氢、单键、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碳原子数3至30的芳基以及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碳原子数3至30的杂芳基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菲咯啉化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ar1、ar2、ar3、ar4、ar5以及ar6各自独立地选自单键、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亚苯基、烷基亚苯基、卤代亚苯基、氰基亚苯基、亚萘基、烷基亚萘基、亚联苯基、烷基亚联苯基、亚吡啶基、亚嘧啶基、亚喹啉基、亚异喹啉基、亚喹喔啉基、亚吡嗪基、亚喹唑啉基、亚萘啶基、亚噻吩基、亚呋喃基、亚苯并噻吩基、亚苯并呋喃基、亚二苯并噻吩基、亚二苯并呋喃基、亚芴基、亚咔唑基、亚咪唑基、三亚苯基、亚荧蒽基以及二氮杂亚芴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菲咯啉化合物,其特征在于,
由所述化学式1表示的化合物选自以下所示的化合物中,
4.一种有机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电极;
第二电极;以及
至少一层有机物层,其位于所述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之间,
其中,所述有机物层中的至少一层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菲咯啉化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有机物层包括选自发光层、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以及同时进行空穴注入以及空穴传输的层中的至少一个层。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有机物层包括选自发光层、电子注入层、电子传输层以及同时进行电子注入以及电子传输的层中的至少一个层。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有机物层包括至少一层电荷产生层(chargegenerationlayer,cgl)。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有机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荷产生层是n型。
9.一种有机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电极;
第二电极;以及
第一发光部,其位于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之间,并包括第一发光层;
第二发光部,其位于所述第二电极和所述第一发光部之间,并包括第二发光层;
第一电荷产生层,其位于所述第一发光部和所述第二发光部之间,
其中,所述第一发光部、第二发光部以及第一电荷产生层中的至少一个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菲咯啉化合物。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机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第三发光部,其位于所述第二电极和所述第二发光部之间,并包括第三发光层;以及
第二电荷产生层,其位于所述第二发光部和所述第三发光部之间,
其中,所述第三发光部以及第二电荷产生层中的至少一个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菲咯啉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