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无人机制造领域,具体是一种用于制造无人机耐冲击构件的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小型固定翼无人机大多采用复合材料无人机伞降回收结构形式,这种回收方式具有如下几方面特点:1、操作简单,无需跑道,对地面状况无特殊要求。2、适用范围广,性价比高;3、体积小、成本低可重复使用;4、无需复杂昂贵的自动导航着陆系统。复合材料无人机伞降回收结构大多设有起落架,并在底部加装护板。虽然这种结构可以有效保护机体结构,增加机体刚度和强度,但是后增加的起落架和护板对飞机气动外形会造成一定影响,增大飞机阻力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机体重量,降低了飞机的有效载荷,而且由于增加了连接结构,对飞机可靠性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制造无人机耐冲击构件的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在保证无人机耐冲击构件刚度的同时,增加了其韧性,避免使用起落架和护板,提高了飞机的有效载荷。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用于制造无人机耐冲击构件的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所述的用于制造无人机耐冲击构件的复合材料为环氧树脂复合材料,其具体的制备方法包括有以下步骤:
(1)、增韧环氧树脂的制备:将环氧树脂和液态聚硫橡胶按100:5-15的重量份比进行混合,混合后搅拌均匀,即得增韧环氧树脂胶;
(2)、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的制备:在准备好的模具上铺层裁剪好的碳纤维,然后用混合后的增韧环氧树脂胶涂抹均匀,即得环氧树脂复合材料。
所述的步骤(1)中,将环氧树脂、液态聚硫橡胶和固化剂按100:5-15:3的重量份比进行混合,混合后搅拌均匀,即得增韧环氧树脂胶。
所述的步骤(1)中,环氧树脂和液态聚硫橡胶的重量份比为100:15。
所述的步骤(1)中,固化剂选用链烯基琥珀酸酐固化剂、偏苯三酸酐固化剂、2-甲基咪唑固化剂或聚醚二胺型固化剂。
本发明的优点:
目前,航空复合材料主要采用环氧树脂为基体,碳纤维为增强体的复合材料结构,这种复合材料强度高,抗疲劳性能优越,结构重量轻,但是它的缺陷就是韧性差,耐冲击性能低。本发明采用液态聚硫橡胶作为环氧树脂的增韧剂,主要是液态聚硫橡胶的主链上存在较多的硫键和醚键,分子柔顺性好;同时液态聚硫橡胶在环氧树脂中的溶解度小,形成岛相相对较多,这样对于环氧树脂的力学性能影响也较小,因此在受到冲击时,液态聚硫橡胶增韧的环氧树脂胶表现出更高的冲击强度。增韧后的环氧树脂胶的性能应该是环氧树脂本身性能、增韧剂性能以及两者之间界面性能的综合,本发明的液态聚硫橡胶的配比,在保证环氧树脂基体中形成足够多的界面,又不影响环氧树脂本身的性能,适合制造无人机耐冲击构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一种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具体包括有以下步骤:
(1)、增韧环氧树脂的制备:将环氧树脂、液态聚硫橡胶和链烯基琥珀酸酐固化剂按100:5:3的重量份比进行混合,混合后搅拌均匀,即得增韧环氧树脂胶;
(2)、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的制备:在准备好的模具上铺层裁剪好的碳纤维,然后用混合后的增韧环氧树脂胶涂抹均匀,即得环氧树脂复合材料。
实施例2
一种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具体包括有以下步骤:
(1)、增韧环氧树脂的制备:将环氧树脂、液态聚硫橡胶和链烯基琥珀酸酐固化剂按100:10:3的重量份比进行混合,混合后搅拌均匀,即得增韧环氧树脂胶;
(2)、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的制备:在准备好的模具上铺层裁剪好的碳纤维,然后用混合后的增韧环氧树脂胶涂抹均匀,即得环氧树脂复合材料。
实施例3
一种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具体包括有以下步骤:
(1)、增韧环氧树脂的制备:将环氧树脂、液态聚硫橡胶和链烯基琥珀酸酐固化剂按100:15:3的重量份比进行混合,混合后搅拌均匀,即得增韧环氧树脂胶;
(2)、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的制备:在准备好的模具上铺层裁剪好的碳纤维,然后用混合后的增韧环氧树脂胶涂抹均匀,即得环氧树脂复合材料。
对比例
一种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具体包括有以下步骤:
(1)、增韧环氧树脂的制备:将环氧树脂和链烯基琥珀酸酐固化剂按100:3的重量份比进行混合,混合后搅拌均匀,即得环氧树脂胶;
(2)、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的制备:在准备好的模具上铺层裁剪好的碳纤维,然后用混合后的环氧树脂胶涂抹均匀,即得环氧树脂复合材料。
将实施例1-3和对比例制备得到的环氧树脂复合材料均进行冲击强度、弯曲强度和拉伸剪切强度的测试,得到表1中的测试结果。
表1
从表1的测试结果得出,实施例3制备得到的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的韧性和耐冲击强度最高,为最优配比,在保证耐冲击构件刚度和强度的同时,提高了耐冲击构件的耐冲击性能。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