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烟用焦香香精,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精的制备原料包括黑麦提取物、甲基环戊烯醇酮、美拉德反应物、麦芽浸膏、2-乙酰基呋喃、甲基麦芽酚以及呋喃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香精,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精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制备原料:黑麦提取物4-6份,甲基环戊烯醇酮0.2-0.3份,美拉德反应物8-12份,麦芽浸膏1.5-2.5份,2-乙酰基呋喃0.15-0.25份,甲基麦芽酚1.44-1.56份,呋喃酮0.15-0.25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香精,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精的制备原料还包括香兰素、紫苏葶、可可提取物以及浓香型烟草浸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香精,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精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制备原料:香兰素3.8-4.2份、紫苏葶0.04-0.05份、可可提取物0.5-0.6份,浓香型烟草浸膏0.5-0.7份,其中,所述浓香型烟草浸膏为豫烟浸膏。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香精,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精的制备原料还包括辛酸乙酯、山楂浸膏以及酸角浸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香精,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精还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制备原料:辛酸乙酯1份,山楂浸膏3-5份,酸角浸膏4-6份。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香精,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精的制备原料还包括椰子醛以及薄荷脑。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香精,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精还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制备原料:椰子醛1份,薄荷脑0.3-0.5份。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香精在香烟中的应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精占所述香烟烟叶或烟丝重量的0.0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