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除垢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539066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一种除垢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除垢剂。
【背景技术】
[0002]由工业生产带来的无机的表面处理废物、无机残渣、工业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危险废物经过预处理符合填埋场填埋要求后,就会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危险废物填埋后由于废物中的吸附水以及自然降水的浸泡随即产生了危险废物的渗滤液。一般说来危险废物渗滤液组成主要是钠盐、钾盐、钙盐、有机物、氨氮、磷酸盐、悬浮物以及重金属等,为了使得渗滤液符合污水排放标准,必须采用蒸馏设备对渗滤液进行蒸馏处置,但是渗滤液蒸馏过程中,蒸馏设备内壁特别是加热管部分的内壁很快就会结垢,一般蒸馏设备运行3-5周后设备的处理能力明显下降,其严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结垢处如不及时进行清除一旦蒸汽通路被垢样堵死即会导致装置内压力骤增,致使生产停车,甚至会出现生产事故。那么就需要采用合适除垢剂除去附着在蒸馏釜内壁的垢样,以保证生产的连续安全运行。目前没有专门针对上述危险废物渗滤液蒸馏装置使用的除垢剂,除垢剂选择不当不仅会对蒸发装置产生腐蚀且对垢样基本没有溶解效果。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除垢剂,该除垢剂对危险废物渗滤液蒸馏装置中所产生的垢样可有效清除。
[0004]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除垢剂,包括如下质量浓度组分:乙二胺四乙酸二钠5-9%,乌洛托品0.2-0.5%,三乙醇胺0.5-3%,氢氧化钠1-4%,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005-0.03%。
[0005]按照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将上述配置的除垢剂对渗滤液蒸馏釜内壁结垢处清洗一段时间,如12小时左右后发现,釜内未见明显垢样,重新开机后装置恢复原先处置能力。
【具体实施方式】
[0006]一种除垢剂,包括如下质量浓度组分:乙二胺四乙酸二钠5-9%,乌洛托品0.2-0.5 %,三乙醇胺0.5-3 %,氢氧化钠1-4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005-0.03 %。将上述配置的除垢剂通过泵打入渗滤液蒸馏釜加热管中,并强制运行12小时左右,泵停止运行后,蒸馏釜内未见明显垢样,重新开机后装置恢复原先处置能力。该清洗除垢过程无需加热,整个除垢环境为碱性环境,不会对装置产生任何腐蚀行为。
[0007]进一步的优化技术方案,所述的各组分质量浓度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6-8%,乌洛托品0.3-0.4%,三乙醇胺1-2%,氢氧化钠2-3%,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01-0.02%。该条件下,除垢剂的除垢效果达到最优,垢样清除更彻底,更快速。该除垢剂不仅对渗滤液蒸馏所产生的垢样能有效的起到清除的作用,当然也可以用于其他类似的需要清除垢样的生产环节中。
[0008]实施例1:配置除垢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5%,乌洛托品0.2%,三乙醇胺0.5%,氢氧化钠1%,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005%。
[0009]实施例2:配置除垢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9%,乌洛托品0.5%,三乙醇胺3%,氢氧化钠4%,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03%。
[0010]实施例3:配置除垢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6%,乌洛托品0.4%,三乙醇胺1%,氢氧化钠2%,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01%。
[0011]实施例4:配置除垢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8%,乌洛托品0.4%,三乙醇胺2%,氢氧化钠3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02%。
[0012]实施例5:配置除垢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7 %,乌洛托品0.35 %,三乙醇胺1.5%,氢氧化钠2.5%,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015%。
[0013]将上述实施例中所配置的除垢剂用于蒸馏装置中垢样的清除,发现效果极好,进一步证明了该除垢剂的清洗效果,也提升了蒸馏装置的处置能力。
【主权项】
1.一种除垢剂,包括如下质量浓度组分:乙二胺四乙酸二钠5-9%,乌洛托品0.2-0.5 %,三乙醇胺0.5-3 %,氢氧化钠1-4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005-0.03 %。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垢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各组分质量浓度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6-8 %,乌洛托品0.3-0.4%,三乙醇胺1-2 %,氢氧化钠2-3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01-0.02%。
【专利摘要】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除垢剂,该除垢剂对危险废物渗滤液蒸馏装置中所产生的垢样可有效清除。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除垢剂,包括如下质量浓度组分:乙二胺四乙酸二钠5-9%,乌洛托品0.2-0.5%,三乙醇胺0.5-3%,氢氧化钠1-4%,渗透剂0.005-0.03%。按照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将上述配置的除垢剂对渗滤液蒸馏装置进行清洗一段时间后发现,蒸馏装置内未见明显垢样,重新开机后蒸馏装置恢复原先处置能力。
【IPC分类】C11D10-02
【公开号】CN104862143
【申请号】CN201510251013
【发明人】吴卫林, 王守林, 刘友舫, 郭鹏飞, 高铭政
【申请人】合肥市吴山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26日
【申请日】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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