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合生产较低结构值炭黑的生产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30806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合生产较低结构值炭黑的生产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炭黑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适合生产较低结构值炭黑的生产设备。



背景技术:

炭黑生产的燃料选择燃油或者天然气,传统上添加剂使用单独的喷枪在反应炉端口直接喷入,因直接喷入时雾化效果不好且无法有效分布到原料油反应的各个位置,尤其在生产低结构品种炭黑时表现得更加明显,也因此造成生产过程的不稳定,过程波动大,过程控制能力指数CPK结果很低,而且因为添加剂的用量大造成了产品的灰分偏高。本设计中添加剂借助燃料油喷咀进行雾化,有效喷入反应器内部,通过燃料高压高温燃烧膨胀、辐射,使得添加剂有效分布到反应器,提高添加剂对炭黑结构的抑制作用,同时降低炭黑的灰分含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合生产较低结构值炭黑的生产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添加剂使用单独的喷枪在反应炉端口直接喷入,因直接喷入时没有雾化,且直接喷入时,无法有效作用到原料油反应的各个位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适合生产较低结构值炭黑的生产设备,包括燃料油喷枪,所述燃料油喷枪包括压缩空气套管,所述压缩空气套管的左侧设置有三通逆止阀,所述压缩空气套管的内腔设置有燃料油喷枪管,所述燃料油喷枪管的左端连接有两根金属软管,底部所述金属软管的另一端与压缩空气套管相连接,顶部所述金属软管的另一端与所述三通逆止阀相连接,所述压缩空气套管的右端设置有内喷嘴,所述内喷嘴的外壁中央开有通孔,所述内喷嘴的外壁边缘处开有内雾化孔,所述内喷嘴的右端设置有外喷嘴,所述外喷嘴的右端斜面上开有呈圆周形分布的外雾化孔,且外雾化孔至少为八组,且八组外雾化孔结构相同。

优选的,所述燃料油喷枪的右端外壁设置有外螺纹,且燃料油喷枪通过外螺纹与外喷嘴连接,所述内喷嘴被外喷嘴挤压固定。

优选的,所述内雾化孔为九组,且九组内雾化孔的结构相同。

优选的,所述燃料油喷枪管与压缩空气套管为同轴设置,且燃料油喷枪管插接在通孔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合生产较低结构值炭黑的生产设备,该生产设备可以提高了添加剂的利用率,减少添加剂的浪费,有效提高了生产炭黑的质量水平,降低产品灰分含量,提高工艺过程控制的稳定性,尤其在生产低结构品种炭黑时可以大幅提高过程控制的CPK。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内喷嘴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三通逆止阀、2金属软管、3压缩空气套管、4燃料油喷枪管、5内喷嘴、51通孔、52内雾化孔、6外喷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适合生产较低结构值炭黑的生产设备,包括燃料油喷枪7,所述燃料油喷枪7包括压缩空气套管3,所述压缩空气套管3的左侧设置有三通逆止阀1,所述压缩空气套管3的内腔设置有燃料油喷枪管4,所述燃料油喷枪管4的左端连接有两根金属软管2,底部所述金属软管2的另一端与压缩空气套管3相连接,顶部所述金属软管2的另一端与所述三通逆止阀1相连接,所述压缩空气套管3的右端设置有内喷嘴5,所述内喷嘴5的外壁中央开有通孔51,所述内喷嘴5的外壁边缘处开有内雾化孔52,所述内喷嘴5的右端设置有外喷嘴6,所述外喷嘴6的右端斜面上开有呈圆周形分布的外雾化孔,且外雾化孔至少为八组,且八组外雾化孔结构相同。

其中,所述燃料油喷枪7的右端外壁设置有外螺纹,且燃料油喷枪7通过外螺纹与外喷嘴6连接,所述内喷嘴5被外喷嘴挤压固定,所述内雾化孔52为九组,且九组内雾化孔52的结构相同,所述燃料油喷枪管4与压缩空气套管3为同轴设置,且燃料油喷枪管4插接在通孔51内。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合生产较低结构值炭黑的生产设备,该生产设备在工作时,安装在反应炉的燃烧室前段,添加剂管路通过高压压缩风或者添加剂泵将添加剂导入到三通逆止阀1,通过燃料油来油管路将燃料也导入到三通逆止阀1,使其混合,添加剂与燃料混合物可以通过金属软管2进入到燃料油喷枪管4,在通过内喷嘴5后实现压缩空气和燃料油、添加剂的充分碰撞、混合,然后再经过外喷嘴6的雾化,把分散的燃料油和添加剂有效分布到燃烧炉中,实现燃料油的快速充分燃烧和添加剂的充分分散。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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