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车煞车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05087阅读:11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婴儿车煞车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婴儿车煞车机构,尤指只要用脚踏即可一再 地切换煞车/解除煞车的婴儿车煞车机构。
背景技术
婴儿手推车后轮的煞车机构种类繁多,譬如利用踩踏板的嵌齿嵌 入后轮的齿部者,是过去最常见的煞车机构。
前述煞车的解除,必须将煞车踏板向上扳起。 一般人会想用脚将 煞车踏板勾起,但这样容易损鞋面或造成刮伤。
习知婴儿手推车的煞车,通常左、右单独控制,若遇到紧急状况 时无法实时无法同时煞住后轮,易造成晃移或打转而倾倒,导致摔倒。 这种现象对于婴儿手推车楚于高速前进、路面陡峭或坡斜时尤显危 险。
由此可见,使一婴儿手推车能左、右两轮同步刹煞车其实相当必 要。目前英国已将单踩双煞的功能纳入婴儿手推车产品的安全标准之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一般婴儿车的煞车机构使用不便、容 易损及鞋面等缺失,提供一种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的婴儿车煞车机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婴儿车煞车机构,其装置于一婴儿车骨架的后支杆端的下端 对一车轮煞车,该煞车机构包括 一轮座,枢接于所述后支杆端的下 端; 一煞车杆,具有一煞车位置及一解除煞车位置,从而产生一煞车 状态及一解除煞车状态; 一驱动盘,枢接于所述轮座,具有利用转动
一定角度时驱动该煞车杆的驱动结构; 一回位弹簧,提供弹力使所述 煞车杆得以抵接驱动盘,并从该煞车位置移向该解除煞车位置; 一煞 车踏板,枢接于所述轮座,供人向下踩踏以产生摆动,在煞车踏板与 驱动盘之间设有咬合装置,其借助于煞车踏板每次摆动使驱动盘得以 转动;及一复位弹簧,与该煞车踏板连接,使该煞车踏板摆动后得以 复位。
本实用新型仅利用脚踏即可一再切换煞车/解除煞车的婴儿车煞 车机构,利用一连动件左、右联动,即可对一婴儿车的两轮进行同步 煞车的操作,操作使用方便。其中煞车踏板初次被踩踏时可带动驱动 盘转动;当驱动盘被驱转时会将煞车杆从一解除煞车的位置推顶至一 煞车的位置,对一婴儿车的车轮产生煞车作用。当煞车踏板再度被踩 踏时又将带动驱动盘,这时由弹簧驱使煞车杆回到原先解除煞车的位 置,使解除对车轮的煞车状态。

图l为本实用新型煞车机构装置于婴儿车后支架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构件分解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之驱动盘立体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之煞车杆解除煞车状态侧视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之煞车杆煞车状态侧视示意图。 图6位本实用新型之煞车踏板动作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煞车踏板经由推顶件驱动单向棘轮转动动作示意 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之煞车杆煞车状态立体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侧轮座构件分解示意图。 图10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侧煞车杆受连动件牵动而移动煞车动作示 意图。
图11为本实用新型之同步煞车示意图。
2:轮座4:驱动盘
5:单向棘轮6:煞车杆
7:煞车踏板8:复位弹簧
9:连动件10:车轮
11:可卡掣部位12:后支杆
13:车轮连接座13A从动车轮连接座
20:避震弹簧21:左壳体
22:右壳体23:连接座
24:滑动件41:枢接组件
61:传动组件60:煞车杆
62:回位弹簧63:推顶弹簧
71:推顶件90:从动轮座
91:连接座92:左壳体
93:右壳体94:被动组件
95..回位弹簧96:推顶弹簧
97:第二煞车杆100:煞车状态
200:解除煞车状态401:驱动斜面
402:凹部403:止挡部
940:滑槽941:导槽
942:插接组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之婴儿车煞车机构是用以和一车轮10上
的可卡掣部位ll卡掣或脱离,进行煞车与解除煞车的操作,使进入第
5及8图所示的煞车状态100,或变成第4图所示的解除煞车状态200。 可卡掣部位11包括但不限于车轮10上的突出肋条、凸齿、孔、槽、 凸部、凹部或与之相连的类似形状的组件。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煞车机构包括 一轮座2、 一驱动盘4、 一单向棘轮5、 一煞车杆6、 一煞车踏板7、以及一复位弹簧8所组接 而成。
其中轮座2包括一左壳体21、 一右壳体22及一连接座23,利用 铆钉、螺钉或其它类似零件结合在一起。轮座2枢接于婴儿车骨架之 后支杆12上的车轮连接座13。较佳者,为提升乘坐时的舒适度,可在 车轮连接座13与轮座2之间,设一避震弹簧20,藉以提供一减震的作
用。
参考图3及图4所示,驱动盘4包括一盘体40及一枢接组件41。 枢接组件41穿过盘体40并且可转动地将之枢接于轮座2内。盘体40 的一侧设有复数个驱动斜面401、复数个凹部402与复数个止挡部403, 另一侧连接一单向棘轮5。当单向棘轮5转动,驱动盘4亦随之转动。
再参考图4、图5及图8所示,煞车杆6为一条状、管状或杆状体, 可移动地装置于轮座2内,具有一煞车位置和车轮10上的可卡掣部位 ll卡掣,及一解除煞车的位置。煞车杆6—端与驱动盘4的驱动斜面 401顶接,当驱动盘4转动时,其驱动斜面401推顶煞车杆6朝一煞车 位置移动,使能和车轮10上的可卡掣部位11卡掣而产生煞车的作用。
为产生较佳的可操作性,煞车杆6还可再连接一传动组件61、 一 回位弹簧62以及一推顶弹簧63。其中回位弹簧62与传动组件61连接, 使传动组件61始终保持抵靠于驱动斜面401。当驱动盘4随单向棘轮 5转动,驱动斜面401使传动组件61驱动煞车杆6往返于煞车位置与 解除煞车的位置。
推顶弹簧63套接于煞车杆6上,提供弹力使煞车杆6对准车轮10 的卡掣部位11能自动进入煞车位置形成煞车状态100。
煞车踏板7可供踩踏,藉由上下摆动而驱动单向棘轮5。如图5 及图6所示,复位弹簧8与煞车踏板7连接,提供弹力使煞车踏板7 被踩踏之后能自动复位。复位弹簧8可为一扭力弹簧、压縮弹簧、板 簧或类似之弹簧。
煞车踏板7可连接一推顶件71,利用每次踩踏的摆动推动单向棘
轮5,使驱动盘4转动一定的角度,透过驱动盘4的驱动斜面使煞车杆
6移向一煞车位置而形成煞车状态100。
详言之,当煞车踏板7透过推顶件71及单向棘轮5使驱动盘4转 动一定的角度时,经过滑动,使驱动斜面401原本以凹部402和传动 组件61的一端作可滑动的抵接,结果变成以其止挡部403和传动组件 61抵接。当传动组件61抵接于止挡部403时,煞车杆6即系抵达并停 留于此煞车位置。
当煞车踏板7被再度踩踏,再透过推顶件71及单向棘轮5使驱动 盘4转动一定的角度时,驱动盘4由止挡部403滑至凹部402,回位弹 簧62使传动组件61沿着驱动斜面401左移,造成煞车杆6脱离可卡 掣部位11,从煞车位置移往一解除煞车位置,形成一解除煞车状态200。 如图9至图10所示之变化实施例, 一利用连动件9控制的煞车 机构,连动于另一从动车轮连接座13A,包括一从动轮座90、 一被动 组件94、 一回位弹簧95、 一推顶弹簧96及一第二煞车杆97。
从动轮座90包括一连接座91、 一左壳体92和一右壳体93,利 用铆钉、螺钉或类似的连接组件结^^而成。在从动轮座90之内可滑 动地装设一第二煞车杆97及被动组件94。
第二煞车杆97具有一煞车位置及一解除煞车位置。被动组件94 设有一滑槽940供可伸縮地容置第二煞车杆97,并在滑槽940之内 连接推顶弹簧96,使第二煞车杆97得以利用推顶弹簧96的弹力朝其 解除煞车位置移动。
较佳者,被动组件94与连动件9连接并受其牵动而可于从动轮 座9,包括一导槽941及一插接组件942,利用插接组件942的一端 穿过导槽941与第二煞车杆97连接,藉由导槽941限制第二煞车杆 97的伸縮活动范围。
如图11所示,当图右的煞车踏板7驱动煞车杆6时,同时亦利 用连动件9牵动左侧的第二煞车杆97,使左、右两轮10可同步地煞 车及解除煞车状态。连动件9可一端连接一滑动件24(与可滑动地驱 动盘4抵接而滑动)、煞车踏板7或传动组件61, 一端连接被动组件 94,使煞车杆6和第二煞车杆97能同时地移往其煞车位置或解除煞 车位置。
在上述实施例中,是采用推顶件71及单向棘轮5将煞车踏板的 摆动转换为驱动盘的转动,从而实现在煞车和解除煞车两种状态之间 的转换。实际上还可采用其它的咬合装置,如利用类似于单向离合器 的单向传动部件,其中一个传动零件连接于煞车踏板,另一个传动零 件连接于驱动盘,而将煞车踏板的摆动转换成驱动盘的转动。由于该 单向传动部件的结构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对其结构不再赘述。
上面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 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 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 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
及应用范围上均 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 限制。
权利要求1、一种婴儿车煞车机构,其装置于一婴儿车骨架的后支杆端的下端对一车轮煞车,其特征在于该煞车机构包括一轮座,枢接于所述后支杆端的下端;一煞车杆,具有一煞车位置及一解除煞车位置,从而产生一煞车状态及一解除煞车状态;一驱动盘,枢接于所述轮座,具有利用转动一定角度时驱动该煞车杆的驱动结构;一回位弹簧,提供弹力使所述煞车杆得以抵接驱动盘,并从该煞车位置移向该解除煞车位置;一煞车踏板,枢接于所述轮座,供人向下踩踏以产生摆动,在煞车踏板与驱动盘之间设有咬合装置,其借助于煞车踏板每次摆动使驱动盘得以转动;及一复位弹簧,与该煞车踏板连接,使该煞车踏板摆动后得以复位。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婴儿车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咬合 装置为一连接煞车踏板的推顶件及一连接驱动盘的单向棘轮。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婴儿车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驱动盘 具有一驱动斜面。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之婴儿车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该煞车杆的一端还连接一传动组件,所述煞车杆利用该传动组件可滑动地与该 驱动斜面抵接。2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之婴儿车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该煞车杆 及该传动组件可活动地容置于所述轮座。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之婴儿车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轮座 包括一壳体及一连接座;借助该壳体容置该煞车杆及该传动组件,并通过该连接座连接该后支杆及该车轮。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之婴儿车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该壳体之 内还设有一避震弹簧,该避震弹簧连接于所述连接座及后支杆之间。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婴儿车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 推顶弹簧提供一弹力使该煞车杆朝该煞车位置移动。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婴儿车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该复位弹 簧系一扭力弹簧。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婴儿车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 枢接组件供枢接该煞车踏板,且该复位弹簧套接于该枢接组件。
11、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婴儿车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一连动件, 一端受该驱动盘驱动;一第二煞车杆,具有一煞车位置及一解除煞车的位置;及 一被动组件,与该连动件另一端连接,用以移动该第二煞车杆;
12、 根据权利要求ll所述之婴儿车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该被动组件包括一导槽;及一插接组件,利用插接组件的一端穿过该导槽与该第二煞车杆连接, 借助于该导槽限制该第二煞车杆的活动。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之婴儿车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 推顶弹簧提供弹力,使该第二煞车杆朝该煞车位置移动。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之婴儿车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一回位弹簧提供弹力,使该第二煞车杆朝向该解除煞车位置移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仅利用脚踏即可一再切换煞车/解除煞车的婴儿车煞车机构,包括一轮座、一煞车踏板、一驱动盘、一煞车杆以及复数个弹簧组件所组成。其中煞车踏板与轮座枢接,初次被踩踏时可带动驱动盘转动;当驱动盘被驱转时会将煞车杆从一解除煞车的位置推顶至一煞车的位置,对一婴儿车的车轮产生煞车作用。当煞车踏板再度被踩踏时又将带动驱动盘,这时由弹簧驱使煞车杆回到原先解除煞车的位置,使解除对车轮的煞车状态。依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之两煞车机构上可利用一连动件左、右联动,对一婴儿车的两轮进行同步煞车操作。
文档编号B60B33/00GK201189883SQ200820005428
公开日2009年2月4日 申请日期2008年2月26日 优先权日2008年2月26日
发明者李玮烨, 江森永 申请人: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