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应急指挥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72346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应急指挥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车辆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新型应急指挥车。



背景技术:

应急指挥车在处置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保卫、警卫等各种现场提供话音、图像、数据等多种通信业务服务,从而提高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作战能力,达到快速高效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应急现场指挥的功能。但目前的应急指挥车监控范围有限,现场应急指挥时监控范围有待扩展;现场应急指挥能力不足,在没有应急中心支持的情况下,应急指挥车不能发挥其应急指挥能力;车载系统功能零散,缺乏整体协同应用;应急通信系统不能支撑现有系统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新型应急指挥车。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新型应急指挥车,包括车体,所述车体内包括驾驶区和车厢区,所述车厢区又分为前部、中部和后部三区,所述前部为操作区,中部为休息区,后部为发电机仓,所述中部和后部之间设置有隔断墙,

所述操作区包括机柜,所述机柜内放置有UPS电源、显示器、服务器和3G路由器,所述UPS电源为其他电器提供能源;

所述车体的车顶前部设置有摄像机A和升降照明系统,所述摄像机A设置在升降照明系统顶部,所述车顶后部设置有车顶平台,所述车顶平台与车尾部的爬梯连接,所述车顶平台上设置有空调和摄像机B,所述空调的出风口在车体内部,所述摄像机A和摄像机B与服务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车体底部设置有电动伸缩支撑座。

进一步的,所述机柜的前面设置有座椅;所述休息区设置有沙发和会议桌。

进一步的,所述座椅为固定式座椅,所述会议桌为折叠式会议桌。

进一步的,所述车顶平台四周设置有护栏。

进一步的,所述车顶上还设置有长排警灯。

进一步的,所述休息区内还设置有垃圾桶和饮水机。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应急指挥车实现了事件现场信息采集,应急车辆实时定位,日常巡视记录,应急通信,应急事件现场指挥等多种功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沿图1中A-A线的剖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沿图1中C-C线的剖视图。

图中:

1、操作区 11、机柜 12、UPS电源 13、显示器

14、服务器 15、3G路由器 2、休息区 3、发电机仓

4、隔断墙 5、摄像机A 6、升降照明系统 7、车顶平台

71、空调 72、摄像机B 8、电动伸缩支撑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车体,所述车体内包括驾驶区和车厢区,所述车厢区又分为前部、中部和后部三区,所述前部为操作区1,中部为休息区2,后部为发电机仓3,所述中部和后部之间设置有隔断墙4;

所述操作区1包括机柜11,所述机柜11内放置有UPS电源12、显示器13、服务器14和3G路由器15,所述UPS电源12为其他电器提供能源;采用双卡无线路由器,实现3G通道双冗余,同时集成了卫星通信,保障应急指挥车在极端情况下仍可与应急中心保持通信。应急指挥车的供电系统由发电机和UPS电源15构成。发电机在车辆静止时可开启,为车内设备提供电源,同时为UPS电源15的电池充电。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电机停止,由UPS电源15提供电源。从而保证应急指挥系统在任何时候都能正常运行。

所述车体的车顶前部设置有摄像机A5和升降照明系统6,所述摄像机A5设置在升降照明系统6顶部,所述车顶后部设置有车顶平台7,所述车顶平台7与车尾部的爬梯8连接,所述车顶平台7上设置有空调71和摄像机B72,所述空调71的出风口在车体内部,所述摄像机A5和摄像机B72与服务器14连接。应急指挥车在应急抢险现场,通过摄像系统将灾害或事件现场的图像传输到高速路路网管理中心,实现从路网管理中心大屏幕直接观看到事件现场,使指挥中心的决策人员如身临其境,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指挥,提高快速反应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所述车体底部设置有电动伸缩支撑座8,当车辆负载较重,可以保障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平稳性。

所述机柜11的前面设置有座椅;所述休息区设置有沙发和会议桌,所述座椅为固定式座椅,所述会议桌为折叠式会议桌,所述车顶平台四周设置有护栏,所述车顶上还设置有长排警灯,所述休息区内还设置有垃圾桶和饮水机,方便实用。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