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履带式雾炮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65790阅读:730来源:国知局
一种履带式雾炮车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雾炮车,具体的涉及一种履带式雾炮车。



背景技术:

雾炮车的雾炮系统对扬尘有一定治理效果,能够有效降低空气中的大颗粒含量。雾炮车喷射的水雾颗粒极为细小,达到微米级,在雾霾天气可以进行液雾降尘、分解淡化空气中的颗粒浓度、能有效分解空气中的污染颗粒物、尘埃等,有效缓解雾霾。

目前,常规的雾炮车通常将雾炮系统放置在汽车上,通过汽车的移动带着雾炮系统移动,以实现移动式喷雾效果。虽然,汽车装载雾炮系统移动具有一定的机动性能,但是在路况复杂的地区,例如垃圾填埋场、果林、矿山堆场等野外场所,汽车无法随意行驶,这就导致雾炮系统无法实现全面积覆盖,降低喷雾除尘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中的问题,提供一种可以在复杂路况具有较好机动性能的履带式雾炮车。

为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履带式雾炮车包括履带车、集成于所述履带车的雾炮系统、及控制所述履带车和所述雾炮系统工作状态的控制单元;所述雾炮系统包括喷筒单元、高压雾化单元和药箱单元,所述药箱单元、所述高压雾化单元和所述喷筒单元依次连通;所述履带车包括履带车本体、设于所述履带车本体内部的转动单元和设于所述履带车本体内部的发电机,所述发电机与所述转动单元电连接;所述喷筒单元包括喷筒,所述喷筒被所述转动单元带动进行360度旋转,且所述高压雾化单元和所述药箱单元设于所述履带车本体内部。

优选地,所述转动单元包括转盘和带动所述转盘转动的旋转电机,所述旋转电机分别与所述发电机和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所述履带车本体的顶部设有与所述转盘固定连接地旋转支架;所述喷筒单元还包括固定所述喷筒的喷筒支架,所述喷筒通过所述喷筒支架固定于所述旋转支架,从而随所述旋转支架进行360度旋转。

优选地,所述喷筒单元还包括用于通过伸缩调节所述喷筒与水平面之间喷射角度的伸缩部件,所述伸缩部件包括液压伸缩杆和驱动所述液压伸缩杆进行伸缩运动的液压泵,所述液压泵分别与所述发电机和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所述液压伸缩杆一端连接所述喷筒的下部,另一端连接所述喷筒支架,进而通过伸长或缩短以调节所述喷筒与水平面之间的喷射角度。

优选地,所述高压雾化单元包括高压泵和风机,所述高压泵设于所述履带车本体内部,且所述风机设于所述喷筒内部的后端,并朝向所述喷筒开口方向送风,且所述高压泵和所述风机均分别与所述发电机和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所述高压泵从所述药箱单元内抽取药液,并将抽取的药液通过管道传送至所述喷筒内,且与所述风机的送风相配合使得药液以雾化形式喷射出去。

优选地,所述履带车还包括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分别与所述发电机和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并驱动所述履带车本体的履带运动。

优选地,所述履带车本体内部的前侧设有驾驶室。

优选地,在所述履带车的驾驶室内设有用于人机交互以控制所述履带式雾炮车的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

优选地,还包括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的无线模块,所述无线模块与移动终端远程通信连接。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所述履带式雾炮车采用履带车装载雾炮系统移动,从而使得所述履带式雾炮车具有更好的越野性能,可以在复杂路况,如垃圾填埋场、果林、矿山堆场等野外场所具有较好的机动性,进而扩大所述履带式雾炮车工作范围和应用场景;

2、所述雾炮系统的喷筒一方面可以通过所述转动单元实现360度旋转,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所述伸缩部件实现垂直方向的喷射角度调节,从而具有三维旋转喷雾功能,实现全方位无死角覆盖。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履带式雾炮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履带式雾炮车中电路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同时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履带式雾炮车包括履带车10、集成于所述履带车10的雾炮系统20、以及控制所述履带车10和所述雾炮系统20工作状态的控制单元30。

所述履带车10包括履带车本体11、转动单元12、发电机13和驱动电机14,所述发电机13分别与所述转动单元12和所述驱动电机14电连接,以提供电能。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转动单元12设于所述履带车本体11内部,所述发电机13设于所述履带车本体11内部的后侧,所述驱动电机14设于所述履带车本体11内部的前侧。当然,不限于本实施例,所述发电机13和所述驱动电机14还可以设置所述履带车本体11内部其他合适的位置,本实用新型对此不做限定。

所述履带车本体11具有封闭的车体外壳,并在底部设有履带111作为传动机构在地面进行移动,从而使得所述履带式雾炮车具有更好的越野性能,并在路况复杂的地面具有更好的机动性能。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履带111被所述驱动电机14驱动。当然不限于本实施例,在其他可替代实施例中,所述履带111还可以通过常规的汽车发动机驱动。

所述转动单元12包括旋转电机121和转盘122,所述旋转电机121带动所述转盘122转动,且所述旋转电机121与所述发电机13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履带车本体11内部的前侧设有驾驶室101;而且,所述履带车本体11的顶部还设有与所述转盘122固定连接地旋转支架112,所述旋转支架112可以被所述转盘122带动而旋转。

在所述履带车10和所述控制单元30之间,所述履带车10的旋转电机121、所述发电机13和驱动电机14分别与所述控制单元30电连接,从而通过所述控制单元30控制所述旋转电机121、所述发电机13和所述驱动电机14工作状态。

可选择地,在所述履带车10的驾驶室101内还可以设有用于人机交互以控制所述履带式雾炮车的控制面板40,所述控制面板40是基于PLC的人机界面。所述控制面板40与所述控制单元30电连接,接收并显示所述控制单元30发送到信息。

所述雾炮系统20包括喷筒单元21、高压雾化单元22和药箱单元23,所述药箱单元23、所述高压雾化单元22和所述喷筒单元21通过管道(图未示)依次连通。其中,所述药箱单元23用于盛装药液。可选择地,为了监控所述药箱单元23内药液存量,在所述药箱单元23内还可以设置用于检测所述药液液位的液位感应器(图未示),且所述液位感应器与所述控制单元30电连接,并将检测到的液位信息发送至所述控制单元30。

所述喷筒单元21包括喷筒211、喷筒支架212和伸缩部件213,所述喷筒211通过所述喷筒支架212固定于所述旋转支架112,从而可以随所述旋转支架112进行360度旋转;所述伸缩部件213用于通过伸缩调节所述喷筒211与水平面之间的喷射角度。

所述伸缩部件213包括液压伸缩杆214和驱动所述液压伸缩杆214进行伸缩运动的液压泵215。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液压泵215与所述发电机13电连接,并设于所述履带车本体11内部。

所述液压伸缩杆214一端连接所述喷筒211的下部,另一端连接所述喷筒支架211,进而通过伸长或缩短以调节所述喷筒211与水平面之间的喷射角度。当然,不限于本实施例,在其他可替代实施例中,所述伸缩部件212还可以是伸缩电机。

所述高压雾化单元22包括高压泵221和风机222,所述高压泵221和所述风机222均与所述发电机13电连接。所述高压泵221设于所述履带车本体11内部,且所述风机222设于所述喷筒211内部的后端,并朝向所述喷筒211开口方向送风。

在所述高压雾化单元22内,所述高压泵221从所述药箱单元23内抽取药液,并将抽取的药液通过管道以高压力形式传送至所述喷筒211内,且与所述风机222的强力送风相配合使得药液以雾化形式喷射出去,实现喷雾除尘效果。

而且,在所述雾炮系统20和所述控制单元30之间,所述液压泵215、所述高压泵221和所述风机222分别与所述控制单元30电连接,从而通过所述控制单元30实现对所述雾炮系统20工作状态的调节。

所述控制单元30可以从移动终端和/或位于所述驾驶室101内的控制面板40接收控制指令,并将所述控制指令发送至所述履带车10和所述雾炮系统20,从而调节所述履带式雾炮车的工作状态。可选择地,所述控制单元30可以是MCU单元或单片机,本实用新型对此不做限定。

应当理解,如果所述控制单元30从移动终端接收控制指令,则所述履带式雾炮车还包括与所述控制单元30电连接的无线模块50,从而通过所述无线模块50实现对所述履带式雾炮车的远程无线控制和监控。可选择地,所述无线模块50包括但不限于WIFI模块、蓝牙模块、ZigBee、GPRS模块等,所述移动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便携式计算机、遥控器等。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所述履带式雾炮车采用履带车装载雾炮系统移动,从而使得所述履带式雾炮车具有更好的越野性能,可以在复杂路况,如垃圾填埋场、果林、矿山堆场等野外场所具有较好的机动性,进而扩大所述履带式雾炮车工作范围和应用场景;

2、所述雾炮系统的喷筒一方面可以通过所述转动单元实现360度旋转,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所述伸缩部件实现垂直方向的喷射角度调节,从而具有三维旋转喷雾功能,实现全方位无死角覆盖。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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