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配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零胎压续行汽车轮毂。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各地的公路交通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行车速度也得到了大幅提升,快捷行车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然而,行车安全也是人们出行最关心的问题,特别是汽车轮胎的安全,如行车时爆胎,驾驶者没有爆胎驾驶车辆的经验(大多数人都没有),可能会做错误的驾驶操作,(例如急刹车、控制不好方向等),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安全事故,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爆胎,据统计,国内高速公路70%的意外交通事故是由爆胎引起的,而时速在160公里以上发生爆胎死亡率接近100%。
对此,现有技术中通过不断改进轮胎的质量,以降低爆胎率,但是该方式仍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爆胎/漏气后安全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零胎压续行汽车轮毂,以降低汽车爆胎、漏气时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零胎压续行汽车轮毂,包括法兰盘、轮辐和轮缘,所述法兰盘设于所述轮缘的中心,且该法兰盘通过所述轮辐与所述轮缘连接,所述轮缘包括前轮缘和后轮缘,所述前轮缘的内侧环面与所述前轮缘的内侧环面相配合连接,该前轮缘与所述后轮缘相配合的内环端面与所述轮辐相接;所述前轮缘的外环与所述后轮缘的外环均具有安装轮胎的连接部,且所述前轮缘的外侧环面与所述后轮缘的外侧环面之间形成环形分叉槽,所述环形分叉槽内安装有为所述轮胎爆胎/漏气后提供支撑力的支撑环,所述支撑环的外环面伸出所述环形分叉槽且接近于所述轮胎的内环面。
突出技术效果:本技术方案提供的零胎压续行汽车轮毂在车辆行驶中发生爆胎事故时,车胎的受力会转移到支撑环上,车辆可继续行驶,当驾车人员有感觉时,降低车速行驶至目的地或维修地,行驶速度可根据不同路面选择60-80km/h。
该汽车轮毂减少了经验不足的驾车人员在爆胎/漏气后误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避免了驾车人员在高速公路、高架桥或拥挤路道等不安全环境爆胎时更换备胎的潜在安全危险,同时由于支撑环的加入,增大了轮胎内的热传导面积,加快了轮胎高速行驶时的散热性,对轮胎的热稳定性有利,增加了汽车轮胎的使用时间。
为了更好的实现本技术方案,可进一步限定,所述前轮缘与所述后轮缘相配合的内侧环面开设有O型组合密封槽,所述O型组合密封槽装设有密封胶条。
有益效果:支撑环受力后,势必对前轮缘和后轮缘连接处造成一定的压力,此时密封胶条起到气密封的作用。
进一步限定,所述支撑环包括结构相同的三个扇形体,所述扇形体的端部均具有齿合部,三个所述扇形体相互齿合叠加连接。
优选地,所述扇形体在汽车轮毂径向上的截面为L型结构,且该L型结构的横端朝向所述后轮缘设置。
优选地,所述扇形体在汽车轮毂径向上的截面为倒T型结构。
优选地,所述扇形体设置有与其斜交的加强杆。
优选地,所述支撑环的外环面安装有缓冲胶垫。
有益效果:缓冲胶垫可起到无压续行轮毂续行时支撑环表面与轮胎内壁的缓冲作用。
进一步限定,所述后轮缘的内环面与所述轮辐一体成型,所述前轮缘在与后轮缘相配合的内侧环面开设有凹环,所述支撑环设置有与所述凹环相配合的凸环,所述凸环嵌入所述凹环内。
进一步限定,所述前轮缘和所述后轮缘相互连接的内环均开设有螺纹孔I,所述螺纹孔I内装设有连接所述前轮缘与所述后轮缘的组合螺钉。
进一步限定,所述支撑环和所述后轮缘均开设有螺纹孔Ⅱ,所述螺纹孔Ⅱ装设有连接支撑环和后轮缘的沉头螺钉。
由上述可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的汽车轮毂相对于现有汽车轮毂而言,其轮缘增厚,并且由前轮缘和后轮缘相互连接而成,在前轮缘和后轮缘之间夹嵌支撑环,支撑环承担了爆胎/漏气后的受力需求,保证了爆胎/漏气后汽车不会发生大角度倾斜,由此给驾车人员提供充足的减速时间,避免了急速减速发生安全事故。
本实用新型还在前轮缘与后轮缘之间设计了“O”型密封组合槽,并将密封胶条布置于其中,在组合螺钉紧固后,前轮缘与后轮缘两部分充分夹紧,使轮毂密封胶条在“O”型内外槽的作用力下受压,起到气密封作用,并使支撑环紧固,使轮缘组合成一个稳固的整体。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零胎压续行汽车轮毂的主视图;
图2为图1所示的零胎压续行汽车轮毂轴向上的剖视图;
图3为图2中O型组合密封槽处放大图;
图4为图2中支撑环外端连接示意图;
图5为图2中支撑环内端安装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零胎压续行汽车轮毂中支撑环的第二种结构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提供的零胎压续行汽车轮毂中支撑环的第三种结构图。
附图标记中:
1、法兰盘;
2、轮辐;
3、轮缘;31、前轮缘;32、后轮缘;33、连接部;34、环形分叉槽;35、凹环;
4、轮胎;
5、支撑环;51、扇形体;52、齿合部;53、加强杆;54、缓冲胶垫;55、凸环;
6、O型组合密封槽;61、密封胶条;
7、组合螺钉;
8、沉头螺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申请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前”、“后”、“内”、“外”、“轴向”、“径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I”、“Ⅱ”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
实施例一:
参照图1至图5,本实施例提供一种零胎压续行汽车轮毂,其包括法兰盘1、轮辐2和轮缘3,所述法兰盘1设于轮缘3的中心,且该法兰盘1通过轮辐2与轮缘3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法兰盘1、轮辐2及轮缘3均采用铝合金制造,以减少车轮的整体重量。
其中,轮缘3包括前轮缘31和后轮缘32,前轮缘31的内侧环面与前轮缘31的内侧环面相配合连接,该前轮缘31与后轮缘32相配合的内环端面与轮辐2相接,具体地,所述后轮缘32的内环面与轮辐2一体成型,所述前轮缘31的内环面与轮辐2贴合。
所述前轮缘31的外环与后轮缘32的外环均具有安装轮胎4的连接部33,且前轮缘31的外侧环面与后轮缘32的外侧环面之间形成环形分叉槽34,所述环形分叉槽34内安装有为轮胎4爆胎/漏气后提供支撑力的支撑环5,所述支撑环5的外环面伸出环形分叉槽34且接近于轮胎4的内环面。
在本实施例中,前轮缘31和后轮缘32相配合的内侧环面形状不限定,优选便于生产的倾斜环面。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支撑环5包括结构相同的三个扇形体51,所述扇形体51的端部均具有齿合部52,三个扇形体51相互齿合叠加连接,以保证支撑环5连接的稳定性。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扇形体51在汽车轮毂径向上的截面为L型结构,且该L型结构的横端朝向后轮缘32设置,这样既可以增加扇形体51的受力面积,减少支撑环5的受压强度,又可以平衡爆胎/漏气后汽车轮毂的受力。
为了保证支撑环5受压后前轮缘31和后轮缘32配合面的密封性,可在前轮缘31与后轮缘32相配合的内侧环面开设有O型组合密封槽6,O型组合密封槽6装设有密封胶条61。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支撑环5的外环面安装有缓冲胶垫54,所述缓冲胶垫54的具体结构不作限定,该缓冲胶垫54对支撑环5的受力起到缓冲的作用。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前轮缘31在与后轮缘32相配合的内侧环面开设有凹环35,支撑环5设置有与凹环35相配合的凸环55,凸环55嵌入凹环35内,这样可更好地对前轮缘31和支撑环5相互进行卡位。
本实施例中,前轮缘31和后轮缘32通过组合螺钉7固定,具体地,前轮缘31和后轮缘32相互连接的内环均开设有螺纹孔I,螺纹孔I内装设有连接前轮缘31与后轮缘32的组合螺钉7,组合螺钉7的数量依实际需要设置。
本实施例中,支撑环5和后轮缘32通过沉头螺钉8固定,具体地,所述支撑环5和后轮缘32均开设有螺纹孔Ⅱ,螺纹孔Ⅱ装设有连接支撑环5和后轮缘32的沉头螺钉8,沉头螺钉8的数量依实际需要设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零胎压续行汽车轮毂的安装方式如下所述:
1、将汽车轮毂平放到地面,后轮缘32朝下;
2、将轮胎4套在后轮缘32的连接部33;
3、将三个扇形体分别51伸入轮胎4里面,并用沉头螺钉8紧固,组成一个前后齿合的圆形稳定支撑环5;
4、将密封胶条61放置于O型组合密封槽;
5、安装前轮缘31,使得前轮缘31与轮胎4密封连接,并使用组合螺钉7固定;
6、给轮胎4加气压。
本实施例提供的零胎压续行汽车轮毂在使用过程中,可安装胎压监测装置,驾驶人员可根据胎压监测的数据合理减速。
实施例二:
参照图6,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类似,其不同点在于,扇形体51在汽车轮毂径向上的截面不同。
本实施例中,所述扇形体51在汽车轮毂径向上的截面为倒T型结构,该倒T型结构倾向于后轮缘32设置,以便于将汽车的压力导向汽车内侧。
实施例三:
参照图7,本实施例基于实施例一和实施例二作进一步优化,其优化之处在于,所述扇形体51设置有与其斜交的加强杆53。
设置加强杆53可进一步支撑环5的承载力,从而提高汽车的安全性。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