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方法和车辆制动助力器与流程

文档序号:20214131发布日期:2020-03-31 11:34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制动方法,其特征在于:

将车辆制动助力器的踏板力传递杆设计为两段式,包括轴向卡接的前段和后段;

在人工制动模式下,踏板力推动前段前行,前段推动后段前行,后段将踏板力传递;电动力跟随踏板力产生,并带动后段与前段一起前行;

在自动紧急制动时,电动力带动后段前行,后段带动前段前行;若前段被外力阻滞,则后段与前段在轴向卡接处脱开,电动力只带动后段前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制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自动紧急制动后复位时,后段被复位弹簧推动并靠近前段,直至与前段再次轴向卡接,完成复位。

3.一种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制动方法,其特征在于:

将车辆制动助力器的踏板力传递杆设计为三段式,包括轴向依次卡接的前段、中段和后段;

在人工制动模式下,踏板力推动前段前行,前段推动中段和后段前行,后段将踏板力传递;电动力跟随踏板力产生,并带动后段、中段和前段一起前行;

在自动紧急制动时,若前段被外力阻滞,则:中段与后段在轴向卡接处脱开,电动力只带动后段前行;或者,中段与前段在轴向卡接处脱开,电动力只带动后段和中段一起前行。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制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自动紧急制动后复位时:若后段与中段脱开,则后段被复位弹簧推动并靠近中段,直至与中段再次轴向卡接,完成复位;若中段与前段脱开,则后段和中段被复位弹簧推动并靠近前段,直至中段与前段再次轴向卡接,完成复位。

5.一种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包括

壳体、踏板力输入单元、电动力产生单元、支撑与导向单元、复位单元、踏板力传递单元、电动力传递单元和制动力输出单元;

所述支撑与导向单元包括支架组件和导轨组件;所述踏板力传递单元包括踏板力传递杆(7);

其特征在于:

所述踏板力传递杆(7)包括同轴卡接的前段(71)和后段(72);仅在自动紧急制动时,前段(71)和后段(72)可在外力阻滞下于卡接处脱开;或者,所述踏板力传递杆(7)包括同轴依次卡接的前段(71)、中段(73)和后段(72);仅在自动紧急制动时,前段(71)和中段(73)或者中段(73)和后段(72)均可在外力阻滞下于从卡接处脱开;

所述后段(72)的外侧壁上固连有踏板力传递板(8),踏板力传递板(8)上设置有防转触发柱(10);

所述支架组件上设置有导向孔,所述防转触发柱(10)穿过所述导向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组件包括踏板力支架(13)、踏板力导向元件(15)、电动力支架(12)、电动力导向元件(14);

所述导轨组件包括导轨(262),所述导轨(262)为内和/或外导向结构;

踏板力支架(13)包括踏板推杆(6)、与踏板推杆(6)相连的至少一个踏板力支架臂(130);踏板力导向元件(15)设置在踏板力支架臂(130)的端部;

电动力支架(12)包括电动推杆(5)、与电动推杆(5)相连的至少一个电动力支架臂(120);电动力导向元件(14)设置在电动力支架臂(120)的端部;

踏板推杆(6)和电动推杆(5)均为两端开口的筒状结构,踏板推杆(6)设置在电动推杆(5)内,二者间隙配合且可沿轴向相对运动;

踏板力支架臂(130)通过踏板力导向元件(15)与所述导轨(262)滑动连接;

电动力支架臂(120)通过电动力导向元件(14)与所述导轨(262)滑动连接;

所述踏板力传递杆(7)设置在所述踏板推杆(6)内;

踏板力支架臂(130)上设置有第一导向孔(131),电动力支架臂(120)上设置有第二导向孔(121),踏板力传递板(8)上的防转触发柱(10)依次穿过所述第一导向孔(131)和第二导向孔(12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复位单元包括支架复位弹簧;

所述支架复位弹簧设置在所述导轨(262)上。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轨(262)为截面为凹形、c型或ω型的导柱;

所述踏板力导向元件(15)与所述导轨(262)的外壁配合实现外导向;

所述电动力导向元件(14)与所述导轨(262)的内壁配合实现内导向;

所述复位单元包括电动力支架复位弹簧(33),所述电动力支架复位弹簧(33)的一端与车辆自动紧急制动助力器的壳体相接触或连接,另一端与电动力导向元件(14)相接触或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组件包括踏板力支架(13)、踏板力导向元件(15)、电动力支架(12)、电动力导向元件(14);

所述导轨组件包括踏板力导轨和电动力导轨,所述踏板力导轨和电动力导轨为内和/或外导向结构;

踏板力支架(13)包括踏板推杆(6)、与踏板推杆(6)相连的至少一个踏板力支架臂(130);踏板力导向元件(15)设置在踏板力支架臂(130)的端部;

电动力支架(12)包括电动推杆(5)、与电动推杆(5)相连的至少一个电动力支架臂(120);电动力导向元件(14)设置在电动力支架臂(120)的端部;

踏板推杆(6)和电动推杆(5)均为两端开口的筒状结构,踏板推杆(6)设置电动推杆(5)内,二者间隙配合且可沿轴向相对运动;

踏板力支架臂(130)通过踏板力导向元件(15)与所述踏板力导轨滑动连接;

电动力支架臂(120)通过电动力导向元件(14)与所述电动力导轨滑动连接;

所述踏板力传递杆(7)设置在所述踏板推杆(6)内;

踏板力支架臂(130)上设置有第一导向孔(131),电动力支架臂(120)上设置有第二导向孔(121),踏板力传递板(8)上的防转触发柱(10)依次穿过所述第一导向孔(131)和第二导向孔(121)。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力导轨为截面为凹形、c型或ω型的导柱;

所述电动力导向元件(14)与所述电动力导轨的内表面配合,实现内导向;

所述复位单元包括电动力支架复位弹簧;

所述电动力支架复位弹簧设置在所述电动力导轨内,电动力支架复位弹簧的一端与车辆自动紧急制动助力器的壳体相接触或连接,另一端与电动力导向元件(14)相接触或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力导轨和踏板力导轨均为截面为凹形、c型或ω型的导柱;

所述电动力导向元件(14)和踏板力导向元件(15)均与所述电动力导轨的内表面配合实现内导向;

所述复位单元包括电动力支架复位弹簧和踏板力支架复位弹簧;

所述电动力支架复位弹簧设置在电动力导轨内,电动力支架复位弹簧的一端与车辆自动紧急制动助力器的壳体相接触或连接,另一端与电动力导向元件(14)相接触或连接;

所述踏板力支架复位弹簧设置在踏板力导轨内,踏板力支架复位弹簧的一端与车辆自动紧急制动助力器的壳体相接触或连接,另一端与踏板力导向元件(15)相接触或连接。

12.根据权利要求5-11任一所述的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踏板力传递杆(7)为两段式时,所述前段(71)与后段(72)之间通过球形卡头和爪形卡槽的形式卡接。

13.根据权利要求5-11任一所述的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踏板力传递杆(7)为三段式时,所述前段(71)与中段(73)之间、中段(73)与后段(72)之间,分别通过球形卡头和爪形卡槽的形式卡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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