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车座椅调角器核心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48598发布日期:2019-12-31 14:14阅读:300来源:国知局
小型汽车座椅调角器核心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调角器核心件领域,具体涉及小型汽车座椅调角器核心件。



背景技术:

汽车座椅是汽车重要的组成部分,座椅在使用过程中,为了适应不同的需求,靠背的角度通过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实现座椅角度调节的重要部件为座椅调角器。现有的调角器核心件是通过中心轴带动内部的齿片转动,从而起到调节座椅的效果,而通过齿片来驱动的传动效果不佳,从而影响了调角器核心件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传动效果较好的小型汽车座椅调角器核心件。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小型汽车座椅调角器核心件,包括无齿盖、有齿盖、包边圈、回复弹簧、锁紧片、解锁片和转动中轴,还包括飞机头,所述飞机头设于所述无齿盖的内圈,所述飞机头四周的凸起部分设于所述无齿盖内侧的四个凸部之间形成的凹槽中;所述转动中轴上中心对称的设有两个弧形凸部,所述飞机头的内部配合所述弧形凸部与所述转动中轴设有一个通孔,所述转动中轴穿过所述飞机头的通孔并将所述弧形凸部安设于所述通孔内侧;所述转动中轴位于所述无齿盖的下端还套设有辅助回复弹簧,所述辅助回复弹簧设于所述无齿盖外侧中心的凹槽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弧形凸部与所述转动中轴相连的两侧边长度不同。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飞机头的左右两端分别为大小不同的矩形凸部,所述飞机头的上下两侧分别设有斜坡形的凸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无齿盖与所述有齿盖之间构成容纳腔,所述有齿盖回复弹簧、解锁片、锁紧片和飞机头依次通过中部的中心孔套装在所述转动中轴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解锁片上中心对称的设有两个长条弧形的解锁孔,所述解锁片底部对称设有两块所述锁紧片,所述锁紧片的上端设置有凸柱,所述凸柱分别插设于所述解锁片的两个解锁孔中;所述解锁片的外弧上设有与所述有齿盖啮合的外齿。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转动中轴的弧形凸部与飞机头的结构,转动中轴的弧形凸部推动飞机头带动其卡设的无齿盖转动,从而起到调节的作用,且避免的现有的调角器核心件通过齿轮传动的磨损而造成的影响寿命的问题,同时通过辅助回复弹簧和回复弹簧两个弹簧来工作,有效的减轻了一个回复弹簧的使用损耗,有效的提高了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转动中轴与弧形凸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飞机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无齿盖,2-有齿盖,3-包边圈,4-回复弹簧,5-锁紧片,6-解锁片,7-转动中轴,8-飞机头,9-弧形凸部,10-辅助回复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的小型汽车座椅调角器核心件,包括无齿盖1、有齿盖2、包边圈3、回复弹簧4、锁紧片5、解锁片6和转动中轴7,还包括飞机头8,所述飞机头8设于所述无齿盖1的内圈,所述飞机头8四周的凸起部分设于所述无齿盖1内侧的四个凸部之间形成的凹槽中;所述转动中轴7上中心对称的设有两个弧形凸部9,所述飞机头8的内部配合所述弧形凸部9与所述转动中轴7设有一个通孔,所述转动中轴7穿过所述飞机头8的通孔并将所述弧形凸部9安设于所述通孔内侧;所述转动中轴7位于所述无齿盖1的下端还套设有辅助回复弹簧10,所述辅助回复弹簧10设于所述无齿盖1外侧中心的凹槽内。

本实施例中,所述弧形凸部9与所述转动中轴7相连的两侧边长度不同,使得弧形凸部9的最外侧的边向一侧偏移。

所述飞机头8的左右两端分别为大小不同的矩形凸部,所述飞机头8的上下两侧分别设有斜坡形的凸部。

所述无齿盖1与所述有齿盖2之间构成容纳腔,所述有齿盖2、回复弹簧4、解锁片6、锁紧片5和飞机头8依次通过中部的中心孔套装在所述转动中轴7上。

所述解锁片6上中心对称的设有两个长条弧形的解锁孔,所述解锁片6底部对称设有两块所述锁紧片5,所述锁紧片5的上端设置有凸柱,所述凸柱分别插设于所述解锁片6的两个解锁孔中;所述解锁片6的外弧上设有与所述有齿盖2啮合的外齿。

本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通过转动中轴7的弧形凸部9与飞机头8的结构,转动中轴7的弧形凸部9推动飞机头8带动其卡设的无齿盖1转动,从而起到调节的作用,且避免的现有的调角器核心件通过齿轮传动的磨损而造成的影响寿命的问题,同时通过辅助回复弹簧10和回复弹簧4两个弹簧来工作,有效的减轻了一个回复弹簧4的使用损耗,有效的提高了使用寿命。

为表述方便,本文所称的“上”、“下”、“左”、“右”、“前”、“后”等代表方向的描述与附图本身的左右方向一致,但并不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起限定作用;此外,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据此做出多种变化,但任何与本实用新型等同或者类似的变化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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