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折叠式行车记录仪,包括设备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体(1)的底部设置有安装架(11),且安装架(11)的外侧设置有第二手轮(12),所述第二手轮的一端连接有丝杆(13),且丝杆(13)的外侧连接有推板(14),所述推板(14)的一侧连接有推杆(15),所述推杆(15)的一端连接有移动夹板(16),且移动夹板(16)的一侧设置有固定夹板(19),所述固定夹板(19)的一侧连接有弹簧(18),所述安装架(11)的顶部连接有转动轴(2),且转动轴(2)的顶部设置有支撑板(3),所述支撑板(3)的一侧设置的螺栓(9),且螺栓(9)的外侧连接有减震胶圈(10),所述支撑板(3)的顶部连接有升降台(5),且升降台(5)的外侧设置有第一手轮(4),所述升降台(5)的内部设置有第一阻尼转轴(20),且升降台(5)的顶部设置有连接板(6),所述连接板(6)的顶部连接有第二转动轴(21),且第二转动轴(21)的顶部连接有行车记录仪(7),所述行车记录仪(7)的顶部设置有摄像头(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折叠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夹板(16)和固定夹板(19)的一侧皆连接有保护层(17),且保护层(17)由橡胶材质构成,所述弹簧(18)的远离固定夹板(19)的一端与安装架(11)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折叠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板(14)的中间位置处开设有与丝杆(13)相匹配的螺纹孔,且推板(14)与推杆(15)固定连接,所述推杆(15)的数量为两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折叠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3)通过螺栓(9)与安装架(11)可拆卸连接,所述减震胶圈(10)由橡胶材质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折叠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台(5)通过第一阻尼转轴(20)与连接板(6)转动连接,所述弹簧(18)的数量为三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折叠式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车记录仪(7)通过第二转动轴(21)与连接板(6)转动连接,所述支撑板(3)通过转动轴(2)与安装架(11)转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