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超高速超导磁浮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低压管道、道床、车辆、轨道、列控装置、牵引装置和供电装置,其中:
所述低压管道横截面为圆形或类圆形,直径不超过5m、管道内气压不高于0.2个标准大气压;
所述道床位于低压管道内的底部,沿低压管道连续敷设;道床上部两侧为站台,底部为内凹平台;
所述车辆包括车头、前挡风车窗、侧窗、车门、车体和转向架,其中:每辆车辆设置两套转向架,每套转向架包括空气弹簧、中央构架、稳定旁呈、端架、超导悬浮模块和直线电机模块,其中:所述空气弹簧设置于转向架的上部两侧,与车体连接;所述稳定旁呈设置于中央构架的两侧与两端;所述端架为两套,分别与中央构架的前后端销接连接;所述直线电机模块设置于转向架的两侧;所述超导悬浮模块安装于端架底部;
所述轨道为永磁轨道,双轨连续铺设于道床的内凹平台两侧;
所述列控装置设置于内凹平台的中部、沿道床连续铺设;
所述牵引装置设置于内凹平台的两侧、高度相同,沿道床连续铺设;
所述供电装置设置于内凹平台的两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高速超导磁浮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端架的底部安装有垂向防护轮和横向防护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高速超导磁浮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垂向防护轮为可升降的垂向防护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高速超导磁浮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内凹平台两侧沿道床连续铺设有导轨,所述导轨横截面为工字型。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超高速超导磁浮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轨道与导轨的两侧下部设置有扣板,所述扣板沿道床每隔0.6~1m成组安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高速超导磁浮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转向架上设置有横向减振器、纵向减振器和垂向减振器,其中:所述横向减振器一端安装于中央构架的两侧,另一端与车体连接;所述纵向减振器和垂向减振器设置于中央构架与端架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高速超导磁浮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转向架上设置有缓冲阻尼器,所述缓冲阻尼器一端安装于中央构架的两侧,另一端与车体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高速超导磁浮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横截面为圆形;所述车头连同前挡风车窗为子弹头型,整体为大流线型;所述侧窗与车门为外圆弧形结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高速超导磁浮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永磁轨道横向中心距为2000mm,每侧永磁轨道的上表面可产生强度不低于1.5t的磁场。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高速超导磁浮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导悬浮模块的工作悬浮高度为10~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