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用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254271发布日期:2021-03-12 13:36阅读:87来源:国知局
车辆用灯具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16年12月6日、申请号为201611107868.7的发明专利申请“车辆用灯具及其控制方法”的分案申请。

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用灯具及其控制方法,尤其涉及一种可通过在车辆周围形成用于显示车辆的行进方向的路面图案而将车辆的行进方向告知给周围车辆或行人的车辆用灯具及其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通常,车辆具有灯具,该灯具具有如下功能:照明功能,在夜间行驶时使位于车辆周围的对象物得以被容易确认;信号功能,用于将车辆的行驶状态告知给其他车辆或道路利用者。

例如,前照灯和雾灯等主要出于照明目的而使用,转向信号指示灯、倒车灯、刹车灯、侧标志灯(sidemarker)等主要出于信号目的而使用。

其中,转向信号指示灯被设置于车辆的前方或后方,用于当车辆在交叉路等地点进行左转弯、右转弯或行驶车道变更之类的车辆行进方向变更时,通过闪烁而将车辆的转弯方向告知给其他车辆或行人,倒车灯则在车辆后退时点亮,从而将车辆后退的情况告知给其他车辆以使周围车辆对其应对。

此时,即使在转向信号指示灯闪烁而告知车辆的转弯方向的情况下,对于从转弯方向迎面而来或者处于相邻位置的其他车辆而言,难以认知该情况,并且即使在倒车灯点亮而告知车辆的后退动作的情况下,位于车辆的侧方的其他车辆难以认知该动作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需要提出一种技术方案,以在其他车辆的驾驶员难以容易地认知转向信号指示灯的闪烁或倒车灯的点亮的情况下也得以容易意识到相关情况。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日本专利公报第2778270号(1998.05.08)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是为了解决如上所述的问题而提出的,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如下的车辆用灯具及其控制方法:通过路面图案而将车辆的行进方向显示在车辆的前方或后方的至少一侧,从而使周围车辆或行人容易认知车辆的行进方向。

本发明的技术问题并不局限于如上所述的技术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想必可通过如下所述的记载而明确理解未提及的其他技术问题。

为了达到如上所述的目的,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一种车辆用灯具,包括:行进方向感测部,用于感测车辆的行进方向;行进方向显示部,配备于所述车辆的前方或后方的至少一侧,用于显示所述行进方向;以及控制部,根据感测到的所述行进方向而控制所述行进方向显示部,其中,所述行进方向显示部包括:第一灯具模块;以及第二灯具模块,用于形成路面图案,该路面图案包括至少一个光照射图案,该至少一个光照射图案具有等于或高于所述第一灯具模块的光度,并从所述车辆开始沿预定方向排列,以与所述第一灯具模块联动而在所述车辆的周围的至少一侧显示所述行进方向。

为了达到如上所述的目的,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一种车辆用灯具的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骤:感测车辆的行进方向;形成用于通过第一灯具模块而显示所述行进方向的闪烁图案或点亮图案;以及形成路面图案,该路面图案包括至少一个光照射图案,该至少一个光照射图案在所述车辆的周围的至少一侧从所述车辆开始沿预定方向排列,以通过第二灯具模块而显示所述行进方向,所述第二灯具模块具有等于或高于所述第一灯具模块的光度。

其他实施例的具体事项包含于详细的说明及各个附图中。

根据如上所述的本发明的车辆用灯具及其控制方法,具有如下所述的技术效果中的一种或更多种。

将用于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或后退的路面图案形成于车辆的前方或后方的至少一侧,从而使周围车辆或行人得以容易认知车辆的行进方向。

本发明的技术效果并不局限于如上所述的技术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想必可通过权利要求书的记载明确理解未提及的其他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车辆用灯具的模块图。

图2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的概略图。

图3和图4为表示借助于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而形成的路面图案中包含的光照射图案的概略图。

图5和图6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第一灯具模块和第二灯具模块的结构的概略图。

图7至图11为表示借助于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而形成的路面图案的概略图。

图12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的左右光照射角的概略图。

图13和图14为表示基于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的左右光照射角的路面图案的形成位置的概略图。

图15为表示借助于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而形成的路面图案的位置的概略图。

图16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的上下光照射角的概略图。

图17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第一灯具模块的光照射区域的概略图。

图18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的概略图。

图19至图22为表示借助于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而形成的路面图案的概略图。

图23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的左右光照射角的概略图。

图24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的上下光照射角的概略图。

图25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第一灯具模块的光照射区域的概略图。

图26为表示借助于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而形成的路面图案的位置的概略图。

图27和图28为表示借助于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及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而形成路面图案的过程的概略图。

图29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车辆用灯具的模块图。

图30和图31为表示在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车辆用灯具中一部分路面图案根据周围车辆的位置而被消除的路面图案概略图。

图32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车辆用灯具的控制方法的顺序图。

图33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车辆用灯具的控制方法的顺序图。

符号说明

100:行进方向感测部

200:行进方向显示部

300:控制部

400:周围车辆感测部

具体实施方式

参考以下通过结合附图而详细阐述的实施例,将会明确理解本发明的优点、特征及用于实现这些的方法。然而,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以下披露的实施例,其可由互不相同的多样的形态实现,提供本实施例的目的仅在于使本发明的公开得以完整,并使本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中具有基本知识的人员完整地认识本发明的范围,本发明只被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定义。贯穿整个说明书,相同的附图标记指代相同的构成要素。

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了避免本发明被模糊地解释,对于熟知的工艺步骤、熟知的结构及熟知的技术,将会省略具体说明。

本说明书中使用的术语旨在说明诸实施例,并非旨在限定本发明。在本说明书中,只要在语句中没有特别说明,则单数型包括复数型。说明书中使用的“包括(comprises)”和/或“包含(comprising)”以并不排除所提及的构成要素、步骤和/或操作以外的一个以上的其他构成要素、步骤和/或操作的存在或附加的含义使用。另外,“和/或”包括所述的项目的各个单项以及一项以上的所有组合。

并且,本说明书中阐述的实施例将会通过参考作为本发明的理想化的示例图的立体图、剖视图、侧面图和/或概略图而进行说明。因此,示例图的形态可根据制造技术和/或允许误差等而变形。因此,本发明的实施例并不局限于图示的特定形态,而是包括根据制造工艺而产生的形态变化。而且,在图示于本发明的各个附图中,考虑到说明的方便性,各个构成要素可能多少被放大或缩小而示出。

以下,通过参考用于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而说明车辆用灯具及其控制方法的附图而对本发明进行说明。

图1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车辆用灯具的概略图。

参考图1,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车辆用灯具1可包括行进方向感测部100、行进方向显示部200以及控制部300。

行进方向感测部100可感测车辆的转弯方向、前进或后退之类的车辆的行进方向,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车辆的转弯方向可包括:在交叉路等地点处的左转弯或右转弯、行驶车道变更、掉头等。

行进方向感测部100可通过变速档等而感测车辆的前进或后退,并可通过方向盘或车轮的旋转角度、驾驶员的操作、车道感测等而感测出车辆的转弯方向。

行进方向显示部200设置于车辆的前方或后方的至少一侧,从而可以起到显示车辆的行进方向的作用。

例如,当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时,行进方向显示部200可被设置于车辆的前方或后方两侧,当显示车辆的后退时,行进方向显示部200可被设置于车辆的后方两侧。

并且,行进方向显示部200可被分别设置为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和后退,而且还可以按如下方式得到共用:根据车辆的行进方向而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和后退动作中的任意一个。

图2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的概略图。

参考图2,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可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在图2中以行进方向显示部200被设置于车辆的前照灯10一侧而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的情形为例进行说明。

此时,行进方向显示部200可设置于车辆的前方或后方两侧,图2为设置于车辆的前方两侧中的任意一侧的情形之一例,其余要素也可以构成为仅在设置位置或方向等方面存在一部分差异而其他皆相同。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可包括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在图2中以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沿着上下方向设置的情形为例进行说明,然而并不局限于此,根据车辆用灯具1的布置格局,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的设置方向可多样地变更。

如图3所示,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的第一灯具模块210形成闪烁图案p1,该闪烁图案p1在车辆在交叉路等地点处左转弯或右转弯而行进或者变更行驶车道时闪烁;第二灯具模块220可通过与第一灯具模块210联动而形成路面图案p2,该路面图案p2在第一灯具模块210工作时将车辆的转弯方向显示于车辆周围的路面。

此时,图3中以路面图案p2包括多个光照射图案p21、p22、p23的情形为例进行了说明,然而并不局限于此,路面图案p2也可以如图4所示地包括单个光照射图案。

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由于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均起到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的作用,因此需要照射相同颜色的光,为此,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优选为共享使用同一透镜(例如,外透镜)。

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以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共享同一透镜的情形为例进行说明,然而并不局限于此,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也可以具有相同颜色的透镜。

换言之,本发明的车辆用灯具1不仅可以设置有前述行进方向显示部200,而且还可以将以多样的用途使用的多个灯具(例如,前照灯、示廓灯等)分别设置于相互划界的多个空间,透镜可按如下方式形成:相互划界的多个空间所分别对应的透镜通过双重注塑工艺而形成为一体。

此时,在第一灯具模块210与第二灯具模块220的设置间距相对较大的情况下,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的透镜需要分别形成,因此存在透镜制造工序或组装工序增加的可能性。

因此,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为了防止本发明的车辆用灯具1的外观设计品质降低,并实现透镜的注塑、组装或制造工序的便利性,优选地,使第一灯具模块210与第二灯具模块220具有75mm以内的设置间距并设置于与同一透镜对应的空间。

此时,由于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因此可以设置于主要具有黄色系列颜色的透镜所对应的空间,然而并不局限于此,也可以使用具有由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照射的光本身所要求的颜色的透明的透镜。

并且,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布置为彼此相邻,以能够共享使用同一透镜,这种设置方式是比较有利的。为此,可在共用基板上将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一起设置,或者可在同一灯具壳体内布置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

例如,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可如图5和图6所示地一起设置于共用基板200a,在图5和图6中,以第一灯具模块210包括光源210a和反射器210b而且第二灯具模块220也包括光源220a和反射器220b的情形为例进行了说明,但是对于直射光类型的灯具而言,反射器210b、220b也可以省略。

此时,在图5和图6中,第二灯具模块220的光源220a和反射器220b包含于即将后述的第二灯具模块220中包括的多个光源部221、222、223中的任意一个,其余要素也可以构成为仅在设置位置或设置方向等方面存在差异而其他皆相同。

而且,从图5和图6中可知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并非布置于同一直线上,而是沿着上下或左右方向布置,其目的在于,在各个灯具模块210、220执行功能的过程中,防止由相互照射的光引起的光的干涉。

如上所述,在将第一灯具模块210和第二灯具模块220设置于共用基板200a的情况下,可以简化结构,而且可以节省成本。

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以多个光照射图案p21、p22、p23位于从车辆沿预定方向延伸的直线上的情形为例进行了说明,然而并不局限于此,多个光照射图案p21、p22、p23的排列方向可多样地变更。

前述闪烁图案1和路面图案p2在诸如如图7和图8所示变更行驶车道,或者如图9所示在交叉路中进行左转弯或右转弯,或者如图10所示车辆从停车场前进而进入时等想要变更车辆的行进方向时形成,从而起到将车辆的行进方向显示给车辆的转弯方向上迎面而来的其他车辆或行人的作用。

此时,前述图8为在互不相同的车道上行驶中的多个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行驶车道的情形之一例,在此情况下,想要将行驶车道变更至同一车道的多个车辆分别形成路面图案p2,从而使各个车辆的驾驶员能够认知向同一车道变更行驶车道的周围车辆,于是可以预防车辆事故。

而且,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多个光照射图案p21、p22、p23可具有相同或不同的大小或形状。

例如,在前述图3中,以多个光照射图案p21、p22、p23具有相同大小的情形为例进行了说明,然而并不局限于此,多个光照射图案p21、p22、p23可如图11所示地具有互不相同的大小。

此时,在前述第一实施例中,以借助于设置在车辆的前方两侧中的任意一侧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而显示行进方向的情形为例进行了说明,然而可根据车辆的行进方向而由分别设置于车辆的前方或后方两侧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中的至少一个行进方向显示部200形成如同前述第一实施例的闪烁图案p1和路面图案p2。

再次参考图2,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第二灯具模块220可包括多个光源部221、222、223,以使多个光照射图案p21、p22、p23得以形成,多个光源部221、222、223可分别包括如同前述的图5和图6所示的光源220a和反射器220b。

多个光源部221、222、223可根据各个光照射图案的形成位置而以互不相同的高度或角度设置。

例如,多个光源部221、222、223中用于形成最靠近车辆的光照射图案的光源可设置于距地面最低的高度处,或者设置为光轴与地面形成的角度最大,用于在最远离车辆的位置处形成光照射图案的光源可设置于距地面最高的位置处,或者设置为光轴与地面形成的角度最小。

在此,由于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形成多个光照射图案p21、p22、p23,因此使用到多个光源部221、222、223,用于形成光照射图案的光源部的数量也可以根据光照射图案的数量而不同。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第二灯具模块220具有将车辆的中心线作为基准而预设的左右光照射角,并可具有以路面为基准而预设的上下光照射角。

第二灯具模块220可具有0至45度的左右光照射角,且可具有5至60度的上下光照射角。

以下,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以第二灯具模块220的左右光照射角为20至45度且上下光照射角为15至45度的情形为例进行说明。

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之所以将第二灯具模块220的左右照射角设定为20至45度,并将上下照射角设定为15至45度,是因为考虑到周围车辆或行人的视觉确认性。

例如,如图12所述,当车辆在交叉路等地点处想要右转弯而行进时,借助于设置在车辆前方的右侧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的第一灯具模块210而形成闪烁图案p1并即刻闪烁,与此同时,借助于第二灯具模块220而使路面图案p2以如下方式形成:通过考虑车辆能够转弯的最大转弯角而使所述路面图案p2与车辆的中心线c形成预定的左右光照射角θ1。

此时,如果路面图案p2与车辆的中心线c构成的左右光照射角θ1小于20度,则由于与道路的车道相似,因此如图13所示,当从右转弯车道中迎面而来的周围车辆或行人从车辆的侧方观察路面图案p2时,存在难以认知路面图案p2的方向性的缺点,所以为了给周围车辆或行人确保路面图案p2的视觉确认性,优选使路面图案p2形成为从车辆的中心线c具有大于20度的左右光照射角θ1。

而且,当把车辆的方向盘旋转为最大时,车辆轮子的旋转角为30至40度,因此左右光照射角θ1优选小于作为车辆可旋转的界限的45度,如果路面图案p2的左右光照射角θ1大于45度,则如图14所示,因位于与车辆相邻处的障碍物(例如,建筑物或车辆等)而可能使路面图案p2被遮挡,如果像前述的图10所示地在周围停驻有大型车辆,则由于路面图案p2形成在停驻于周围的车辆,因此难以给周围车辆或行人等告知车辆的行进方向,所以路面图案p2与车辆的中心线c构成的左右光照射角θ1优选取20至45度。

另外,如同前述图8所示,当正在行驶于互不相同的车道中的多个车辆将行驶车道变更向同一车道时,需要考虑各个车辆驾驶员的视野角而使路面图案p2与车辆的中心线c形成的左右光照射角θ1小于45度,这样方可使变更至彼此相同的行驶车道的动作得以容易认知。

在前述的第一实施例中第二灯具模块220的左右光照射角θ1为20至45度是为了有助于理解本发明而例举的一个示例而已,本发明并不局限于此,第二灯具模块220可根据诸如道路的种类、车道宽度、障碍物的位置之类的道路环境而具有0至45度的光照射角,作为一个示例,第二灯具模块220可根据道路环境而具有0至45度、5至45度、10至45度或20至45度等多样的左右光照射角θ1。

此时,使第二灯具膜快0的左右光照射角θ1大于0度的目的为防止如下情况的发生:当两个车辆分别形成路面图案p2时,如果左右光照射角θ1小于0度,则路面图案p2照射成朝向车辆内侧,从而无法弄清是相邻的两个车辆中的哪个车辆形成的路面图案p2。

另外,当车辆在停驻于道路交界线附近的状态下前进而出发时,根据情况,路面图案p2可能形成于道路中央线上或者逾越道路中央线而形成,在此情况下,周围车辆或行人可能难以认知正待出发的车辆究竟是哪个车辆,因此如图15所示,路面图案p2的中心部cp优选形成于距离经过车辆的前方末端并与车辆的长度方向垂直相交的轴为形成中央线cl的2.7m至3m的距离范围以内的位置处。

在此,之所以使路面图案p2的中心部cp形成于距离经过车辆的前方末端并与车辆的长度方向垂直相交的轴为2.7m至3m的范围以内的位置处,是因为通常而言车辆的最小车宽为2.7m至3m,在车辆的车宽变得不同时,路面图案p2的中心部cp所处位置的距离可以变得不同。

前述的图15为路面图案p2包括单个光照射图案的情形之一例,其在路面图案p2包括多个光照射图案的情况下也类似地适用。

因此,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使第二灯具模块220的左右光照射角θ1具有20至45度,于是如图16所示,当在车辆的转弯方向上迎面而来的周围车辆或行人从车辆的侧方观察路面图案p2时,可容易认知路面图案p2的方向性,而且可以防止路面图案p2被障碍物等遮挡而使周围车辆或行人无法认知路面图案p2的状况发生。

另外,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第二灯具模块220的上下照射角具有15至45度意味着如图16所示地已经阐述的多个光源部221、222、223中的各个光源部的光轴与路面形成的角度θ21、θ22、θ23具有15度至45度,并可理解为意味着如下含义:在距车辆最近的位置形成光照射图案的光源的光轴与地面形成的角度小于45度,在距车辆最远的位置形成光照射图案的光源的光轴与地面形成的角度大于15度。

此时,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借助于第一灯具模块210而形成的闪烁图案p1如图17所示地沿着上下方向将光照射至10度左右为止,因此第二灯具模块220优选留置5度左右的间隔而具有大于15度的上下光照射角θ21、θ22、θ23,以防止与第一灯具模块210发生光的干涉。

并且,当第二灯具模块220以大于45度的上下光照射角θ21、θ22、θ23照射时,可能因车辆的前方或后方保险杠或灯具内的壳体之类的结构物而限制光的照射,因此上下光照射角θ21、θ22、θ23优选具有小于45度的角度。

另外,当第二灯具模块220以大于45度的上下光照射角θ21、θ22、θ23照射时,在极为靠近车辆的位置处形成路面图案p2,从而使周围车辆或行人难以认知车辆的行进方向,因此上下光照射角θ21、θ22、θ23优选具有小于45度的角度。

在前述的第一实施例中,第二灯具模块220的上下光照射角θ21、θ22、θ23可根据由第一灯具模块210形成的闪烁图案p1沿上下方向形成的角度、车辆的前方或后方保险杠或者灯具内的壳体之类的结构物的结构等而变更为多种多样,且第二灯具模块220的上下光照射角θ21、θ22、θ23并不局限于15至45度,第二灯具模块220的上下光照射角θ21、θ22、θ23可多样地变更为5至60度、10至55度或者15至45度等。

因此,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将第二灯具模块220的左右光照射角设定为20至45度,并将上下光照射角设定为15至45度,从而可以使周围车辆或行人容易通过路面图案p2认知车辆的转弯方向并采取应对措施。

对于前述的根据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而言,第二灯具模块220的光度可以等于或高于第一灯具模块210的光度,其原因在于,第二灯具模块220需要将光照射到距车辆相对较远处,因此如果第二灯具模块220具有低于第一灯具模块210的光度,则难以获得作为路面图案p2的足够的亮度。

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第二灯具模块220优选具有4,300至13,000cd的亮度,这是因为考虑到了周围亮度等周围环境。

例如,当车辆因视野减少而需要通过路面图案p2显示车辆的行进方向时(即,傍晚),以自然采光为基准,道路的照度大致为100lux,在此,傍晚时的照度被判断为前述的路面图案p2所需的状况中最亮的状况,在此状况下,为了是路面图案p2具有足够的视觉确认性以得以与周围路面区分开,路面图案p2至少需要具有200lux以上的亮度,为此,第二灯具模块220优选具有至少高于4,300cd的光度。

例如,当考虑地下停车场或道路街灯的标准照度基准时,道路即路面的照度大致最大为100lux,在此状况下,为了使路面图案p2具有足够的视觉确认性以得以与周围路面区分开,优选至少具有200lux以上的亮度。

在此,所谓第二灯具模块220具有至少高于4,300cd的光度,可理解为形成于距车辆最远处的光照射图案的照度至少达到200lux以上。

例如,当以相同光度下将光照射于最大限度遥远的距离处的路面时,将会具有最低照度,在此情况下,如果从作为行进方向显示部220的设置最大高度的1200mm处以15度的上下光照射角来照射光,则从行进方向显示部220至路面为止的距离大致成为4636mm,在此距离处,用于具备前述200lux以上的照度的最低光度(照度与距离(m)的平方相乘的值)需要具有大致高于4,300cd的值。

在此,所谓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的设置最大高度可理解为包含于行进方向显示部220的多个光源部221、222、223中设置在最高位置的光源部的设置高度,在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中,可理解为第三光源部223的设置高度。并且,行进方向显示部220的设置最大高度之所以是1200mm,是因为如果行进方向显示部220的设置高度高于1200mm,则将会脱离驾驶员的视野而使视觉确认性降低。

而且,在第二灯具模块220的光度升高的情况下,路面图案p2将会反射而使周围车辆或行人等感到耀眼(glare),因此第二灯具模块220优选具有低于13,000cd的光度。例如,雨天时被道路反射的光可能对周围车辆或行人造成耀眼,所以为了防止这一现象,第二灯具模块220具有低于13,000cd的光度将会有利。

前述的第一实施例以第二灯具模块220的光度为4,300cd至13,000cd的情形为例进行了说明,然而这仅仅是为了有助于理解本发明的举出的一个示例,本发明并不局限于此,当第二灯具模块220包括多个光源部221、222、223以使路面图案p2包括多个光照射图案p21、p22、p23时,为了防止外观品质的降低,最小光度与最大光度之差越小越有利,这是因为,如果从各个光源部221、222、223产生的光的亮度差较大,则从外部观察车辆用灯具1时,光的亮度不均,导致外观品质降低。

因此,为了使路面图案p2具有足够的视觉确认性的同时,防止给周围车辆或行人造成耀眼,不仅如此,还为了防止车辆用灯具1的外观品质降低,具有5,000cd至10,000cd的光度为有利,更优选具有5,500cd至8,500cd的光度将为有利。

前述的第一实施例为行进方向显示部200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的情形,对行进方向显示部200显示车辆的后退的情形进行如下的考察。

图18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的概略图。

参考图18,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可以显示车辆的后退,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以行进方向显示部200分别设置于车辆后方两侧而显示车辆的后退的情形为例进行说明。

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可设置于车辆的尾灯20的一侧,并可以与前述的第一实施例类似地包括第一灯具模块230和第二灯具模块240。此时,在图18中以第一灯具模块230和第二灯具模块240沿左右方向设置的情形为例进行了说明,然而并不局限于此,第一灯具模块230和第二灯具模块240的设置方向可根据车辆用灯具1的布置格局等而不同。

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如图19所示地当车辆在停车场等地点后退时,第一灯具模块230被点亮而形成点亮图案p3,第二灯具模块240则可以与第一灯具模块230联动而形成用于显示车辆的后退的路面图案p4。

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以路面图案p4包括借助于第二灯具模块240所包含的多个光源部241、242、243而形成的多个光照射图案p41、p42、p43的情形为例进行了说明,然而并不局限于此,如图20所示,路面图案p4也可以包括单个光照射图案。

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第一灯具模块230和第二灯具模块240出于与前述的第一实施例类似的理由而优选以可共享使用同一个透镜的方式设置为75mm以内,由第二灯具模块240形成的路面图案p4可包括至少一个光照射图案,用于形成光照射图案的光源的数量也可以根据包含于路面图案p4的光照射图案的数量而不同。

即,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被设置于车辆的后方,车辆后方不仅可以设置有行进方向显示部200,而且还可以将以多样的用途使用的多个灯具(例如,尾灯、刹车灯、示廓灯等)分别设置于彼此划界的多个空间,第一灯具模块230和第二灯具模块240可一起设置于彼此划界的多个空间中的任意一个空间,从而共享同一透镜。

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以第一灯具模块230和第二灯具模块240共享同一透镜的情形为例进行说明,然而并不局限于此,第一灯具模块230和第二灯具模块240还可以具有相同颜色的透镜。

并且,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由于行进方向显示部200显示车辆的后退,因此主要可以使用具有白色、蓝色、黄色等颜色的透镜,然而并不局限于此,也可以使用具有由第一灯具模块230和第二灯具模块240照射的光本身所要求的颜色的透明的透镜。

另外,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第一灯具模块230和第二灯具模块240可以与前述的图5和图6类似地设置于共用基板,在此情况下,可简化结构并节省成本。

在此,从图19和图20中可知路面图案p4借助于分别设置在车辆后方两侧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而形成,其目的在于,如图21所示,当车辆在停车场等地点后退时,使从左侧或右侧靠近的其他车辆容易认知车辆的后退。

而且,图21为周围停驻有大型车辆的情形之一例,在此情况下,其他车辆即使看不见后退车辆,也能够通过路面图案p4而认知后退车辆,从而预先采取应对措施。

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路面图案p4可以与前述第一实施例的路面图案p2类似地在从车辆沿预定方向延伸的直线上以预定间距排列,然而并不局限于此,排列方向可多样地变更。

并且,在前述的图19中,以用于显示车辆的后退的路面图案p4的各个光照射图案p41、p42、p43具有相同大小的情形为例进行了说明,然而并不局限于此,如图22所示,各个光照射图案p41、p42、p43不仅可以具有互不相同的大小,而且连形状也可以相同或不同。

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第二灯具模块240鉴于与前述第一实施例类似的理由而优选具有4,300至13,000cd的光度,如图23和图24所示,左右光照射角θ3优选20至45度,上下光照射角θ41、θ42、θ43优选15至45度。

在此,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第二灯具模块240的左右光照射角θ3之所以是20至45度,是因为与前述第一实施例类似地考虑到基于车辆的可旋转范围、位于与车辆相邻处的障碍物、周围车辆的大小等的周围车辆或行人的视觉确认性,上下光照射角θ41、θ42、θ43之所以是15至45度,其目的在于,如图25所示,由于第一灯具模块230的光照射区域的光沿上下方向照射10度左右,因此留置5度左右的间隔而使其具有大于15度的角度,从而防止发生光的干涉,并又构成为小于45度,据此防止光的照射因车辆的前方或后方的保险杠或灯具内壳体之类的结构物而受到限制,且在非常靠近车辆的位置形成路面图案p4,从而防止难以认知车辆的行进方向的状况的发生。

即,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如果第二灯具模块240的左右光照射角θ3小于20度,则由于与道路的车道相似,因此当周围车辆或行人从车辆的侧方眺望路面图案p4时,难以认知路面图案p4的方向性;如果第二灯具模块240的左右光照射角θ3大于45度,则路面图案p4可能被位于靠近车辆处的障碍物所遮挡,而且如同前述的图21所示,当周围停驻有大型车辆时,如果路面图案p4的左右光照射角θ3大于45度,则难以将车辆的行进方向告知给周围车辆或行人等,因此路面图案p4与车辆的中心线c形成的角度优选20至45度。

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以第二灯具模块240具有4,300至13,000cd的光度,且如图23及图24所示左右光照射角θ3为20至45度,且上下光照射角θ41、θ42、θ43为15至45度的情形为例进行了说明,然而并不局限于此,基于与前述的第一实施例类似的理由,第二灯具模块240可具有0至45度、5至45度、10至45度或20至45度等多样的左右光照射角θ3,且可具有5至60度、10至55度或15至45度等多样的上下光照射角θ41、θ42、θ43。

而且,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为了使路面图案p4具有足够的视觉确认性的同时,防止给周围车辆或行人造成耀眼,不仅如此,还为了防止车辆用灯具1的外观品质降低,第二灯具模块240具有5,000cd至10,000cd的光度为有利,更优选具有5,500cd至8,500cd的光度为有利。

另外,当车辆在停驻于道路交界线附近的状态下通过后退而出发时,根据情况,路面图案p4可能形成于道路中央线上或者逾越道路中央线而形成,在此情况下,周围车辆或行人可能难以认知正待出发的车辆究竟是哪个车辆,因此如图26所示,路面图案p4的中心部cp优选形成于距离经过车辆的后方末端并与车辆的长度方向垂直相交的轴为形成道路中央线cl的2.7至3m的距离范围以内。

在此,之所以使路面图案p4的中心部cp形成于距离经过车辆的后方末端并与车辆的长度方向垂直相交的轴为2.7至3m的范围以内的位置处,是因为通常而言车辆的最小车宽为2.7至3m,在车辆的车宽变得不同的情况下,路面图案p4的中心部cp所处位置的距离可以变得不同。

前述的图26为路面图案p4包含单个光照射图案的情形之一例,在路面图案p4包含多个光照射图案的情况下也类似地适用。

另外,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第二灯具模块240优选具有等于或高于第一灯具模块230的光度,其原因如下:第二灯具模块240需要将光照射到距车辆相对较远处,因此如果第二灯具模块240具有低于第一灯具模块230的光度,则难以获得作为路面图案p4的足够的亮度。

而且,在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中,与前述的第一实施例类似地,为了能够在地下停车场或道路街灯所致的路面照度最大为100lux时具有充分的视觉确认性,第二灯具模块240优选具有高于4,300cd的光度以具备200lux的照度,并为了防止对周围车辆或行人等造成耀眼,优选具有低于13,000cd的光度。

在前述的第一实施例及第二实施例中,对行进方向显示部200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和后退的情形分别进行了说明,然而这只是为了有助于理解本发明的一例,设置于车辆的前方或后方的至少一侧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可被设置成一并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及后退。

例如,设置于车辆的后方两侧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可被共用成使车辆的转弯方向和后退动作一并显示。

再次参考图1,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控制部300基于行进方向感测部100的感测结果而控制行进方向显示部200,从而可以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或后退。

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控制部300可以使包含于前述第一实施例及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中的第一灯具模块210、230和与之对应的第二灯具模块220、240相互联动,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以如下情形为例进行说明:行进方向感测部100将转向信号开关的操作作为车辆的转向信号而感测,并将后退挡r作为车辆的后退而感测,而且控制部300根据其感测结果而使第一灯具模块210、230和第二灯具模块240一起操作。

例如,控制部300在感测到车辆的转弯方向或后退时,使第一灯具模块210、230和与之对应的第二灯具模块220、240同时点亮或熄灭,而且在第一灯具模块210、230被感测到故障,于是包含于第一灯具模块210、230的至少一个光源因故障等而熄灭的情况下,可以使第二灯具模块220、240也一起熄灭。

此时,控制部300可以使包含于前述第一实施例及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的第一灯具模块210、230和与之对应的第二灯具模块220、240所引起的图案同时点亮或维持闪烁状态,或者可以使至少一个维持点亮状态而另一个则维持闪烁状态。

并且,控制部300可以在使第二灯具模块220、240点亮时,为了提高对行进方向的认知力,可将多个光照射图案p21、p22、p23和/或p41、p42、p43从靠近车辆的位置朝向远离的位置依序形成,然而并不局限于此,其顺序可以变更。

例如,当如同前述第一实施例那样由行进方向显示部200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时,如图27所示,控制部300可从靠近车辆的光照射图案p21开始到远离车辆的光照射图案p23为止依序形成图案。

而且,当如同前述第二实施例那样由行进方向显示部200显示车辆的后退时,如图28所示,控制部300可从靠近车辆的光照射图案p41开始到远离车辆的光照射图案p43为止依序形成图案。

此时,控制部300在如前所述地形成路面图案p2、p4时,可根据周围亮度而调整第二灯具模块220、240的光度。

例如,在前述的第一实施例及第二实施例中,以第二灯具模块220、240具有4,300至13,000cd的亮度的情形为例进行了说明,然而控制部300可根据照度传感器等的感测结果而调整供应到第二灯具模块220、240的电流的强度,从而调整第二灯具模块220、240的光度。

另外,根据前述实施例的路面图案p2、p4从车辆开始形成至预定距离为止,因此当存在周围车辆时,路面图案p2、p4可能形成于周围车辆,所以对于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车辆用灯具1而言,如图29所示,包括行进方向感测部100、行进方向显示部200以及控制部300,与此同时还可以包括周围车辆感测部400。

在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中,行进方向感测部100、行进方向显示部200以及控制部300相同于前述的图1,因此省略与之相关的详细说明。

在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中,周围车辆感测部400可通过红外线传感器、超声波传感器、雷达之类的各种传感器等而感测周围车辆,并可以感测出从车辆起至路面图案p2、p4形成处为止的距离以内是否存在周围车辆,控制部300可在感测到周围车辆时根据周围车辆的位置而使分别包含于第二灯具模块220、240的多个光源221、222、223和/或241、242、243中的至少一个熄灭。

例如,当如同前述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那样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时,如图30所示,当周围车辆存在于路面图案p2所形成的距离以内时,可使第二灯具模块220的多个光源221、222、223中的至少一个熄灭,从而去除路面图案p2的至少一部分。

而且,当如同前述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那样显示车辆的后退时,如图31所示,当周围车辆存在于路面图案p4形成距离以内时,可通过使第二灯具模块240的多个光源241、242、243中的至少一个熄灭而去除路面图案p4的至少一部分。

图32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车辆用灯具的控制方法的顺序图,图32是通过根据前述第一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而根据车辆的转弯方向形成路面图案的情形之一例。

参考图32,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车辆用灯具的控制方法首先感测车辆的转弯方向(s110)。在此,车辆的转弯方向可理解为车辆在交叉路等地点左转弯、右转弯或者变更行驶车道的方向。

根据感测到的车辆的行进方向而通过第一灯具模块210形成闪烁图案p1,并通过具有高于第一灯具模块210的光度的第二灯具模块220而在车辆的周围,即车辆前方或后方的至少一侧形成路面图案p2(s120)。

此时,用于形成显示车辆的转弯方向的路面图案p2的第二灯具模块220可如前所述地具有20至45度的左右光照射角,并具有15至45度的上下光照射角。

并且,第二灯具模块220可通过考虑周围亮度等而具有4,300至13,000cd的亮度。

另外,包含于路面图案p2的多个光照射图案p21、p22、p23可同时形成或依序形成,并可以具有相同或不同的形状或大小。

在前述s120步骤中形成路面图案p2的状态下第一灯具模块210被熄灭时(s130),第二灯具模块220也一起被熄灭(s140)。

在此,前述s130步骤中第一灯具模块210被熄灭的情形不仅包括第一灯具模块210整体被熄灭的情形,而且还可以包括包含于第一灯具模块210的至少一个光源因故障等而被熄灭的情形。

图33为表示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车辆用灯具的控制方法的顺序图,图33是当通过根据前述第二实施例的行进方向显示部200而在车辆后退时形成路面图案的情形之一例。

参考图33,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车辆用灯具的控制方法首先感测车辆的后退(s210)。根据感测到的车辆的行进方向而通过第一灯具模块230形成点亮图案p3,并通过具有高于第一灯具模块230的光度的第二灯具模块240而在车辆后方的至少一侧形成路面图案p2(s220)。

在此,用于形成显示车辆的后退的路面图案p4的第二灯具模块240可如前所述地具有20至45度的左右光照射角,并可具有15至45度的上下光照射角。

而且,第二灯具模块240可通过考虑周围亮度等而具有4,300至13,000cd的亮度。

另外,包含于路面图案p4的多个光照射图案p41、p42、p43可同时形成或依序形成,并可具有相同或不同的形状或大小。

在前述s220步骤中形成路面图案p4的状态下第一灯具模块230被熄灭时(s230),第二灯具模块240也被熄灭(s240)。

在此,前述s230步骤中第一灯具模块230被熄灭的情形不仅包括第一灯具模块230整体被熄灭的情形,而且还可以包括包含于第一灯具模块230的至少一个光源因故障等而被熄灯的情形。

但凡本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的人员就能够在不改变本发明的技术思想或必要特征的前提下以其他具体形态实施,这想必是可理解的。因此,以上阐述的实施例在所有方面均为示例性实施例,应当理解为非限定性实施例。相对于上述详细说明而言,本发明的范围尤为突出地体现于权利要求书,应当解释为可从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含义、范围及其等价概念导出的所有变更或变形的形态都包含于本发明的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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