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制动组件,具体而言,涉及配置成产生电力的制动组件。
背景技术:
1、许多车辆包括再生制动系统,该系统使用电动马达来帮助车辆减速并从车轮的旋转运动中发电。产生的电力可用于给车辆的电池充电和/或为车辆的一个或多个部件供电。为了帮助车辆减速,这些再生制动系统通过马达向车辆的轮毂施加扭矩。这些系统通常在制动时应用最大可用扭矩值以最大化施加到车辆的制动力。应用最大可用扭矩值通常被理解为产生高功率值。此外,当前的车辆再生制动系统必须与车辆的机械摩擦制动器协同工作以使车辆减速。例如,车辆操作员希望再生制动系统与摩擦制动系统之间的转换平滑且对驾驶员不明显。
2、由当前再生制动产生的电能对于某些应用可能是不够的,因为马达施加的扭矩是根据所需的减速率来选择的,以保持再生制动系统与摩擦制动器之间的平滑转换。
技术实现思路
1.一种操作车辆系统的方法,所述车辆系统包括马达、电池和控制器,所述车辆系统被配置为提供再生制动和推进中的至少一个,在再生制动中马达操作以对电池充电,在推进中马达使用来自电池的电力来推进车辆,所述方法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有效马达功率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马达可操作以在马达速度下提供多个扭矩值,所述扭矩值包括最大效率扭矩值,其中,马达以针对所述马达速度的最大效率操作;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车辆系统被配置为为车辆提供再生制动;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车辆系统被配置为提供再生制动;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车辆系统被配置为提供再生制动;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车辆系统被配置为为车辆提供推进力;和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车辆系统被配置为为车辆提供推进力;和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变量指示至少以下之一: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部分地基于计算的马达功率和对应于马达速度、马达扭矩和电池总线电压的马达的电力损耗来确定在马达速度和马达扭矩下的有效马达功率。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马达包括相对于车辆的主轴固定的定子和固定到连接到车轮的轮毂的转子;和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在马达速度和马达扭矩下的有效马达功率包括: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第一扭矩大于第二扭矩;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在马达速度和马达扭矩下的有效马达功率包括确定在第一马达速度和第一马达扭矩下的第一有效马达功率以及确定在第二马达速度和第二马达扭矩下的第二有效马达功率;和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车辆系统被配置为提供再生制动和推进,所述方法还包括: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有效马达功率包括至少部分地基于马达电流、电池总线电压、马达的平均效率和马达速度来确定马达扭矩。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独立于车辆的摩擦制动器的操作来执行确定和引起操作。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引起马达向车轮施加扭矩包括引起多个马达向多个车轮施加扭矩。
20.一种用于车辆系统的电子控制单元,所述电子控制单元包括: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确定有效马达功率包括: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所述马达可操作以在马达速度下提供多个扭矩值,所述扭矩值包括最大效率扭矩,其中,马达以针对所述马达速度的最大效率操作;和
23.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实现所述马达对所述电池充电;和
24.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实现所述马达对所述电池充电;和
25.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实现所述马达对所述电池充电;和
26.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实现所述马达旋转所述车轮;和
27.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实现所述马达旋转所述车轮;和
28.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所述通信电路被配置为接收指示车辆操作的变量;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所述变量指示至少以下之一:
30.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至少部分地基于马达速度、马达扭矩和电池总线电压来确定有效马达功率、计算的马达功率和电力损耗。
3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与马达结合,马达包括配置为相对于车辆的主轴固定的定子和配置为连接到车轮的转子;和
3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确定在马达速度和马达扭矩下的有效马达功率包括: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第一马达扭矩大于第二马达扭矩;
34.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确定在马达速度和马达扭矩下的有效马达功率包括:
35.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通过所述马达和电池实现再生制动和车辆推进;和
36.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确定所述有效马达功率包括至少部分地基于马达电流、与电池相关联的电池总线电压、马达的平均效率和马达速度来确定马达扭矩。
37.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子控制单元,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确定有效马达功率并引起马达独立于车辆的摩擦制动器的操作而将马达扭矩施加到车轮。
38.一种用于车辆的轮端系统,所述轮端系统包括:
39.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轮端系统,其中,马达可在马达速度下以多个扭矩值运行,所述扭矩值包括最大效率扭矩值,其中,所述扭矩值以针对所述马达速度的最大效率操作;和
40.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轮端系统,其中,所述控制器具有再生制动模式,其中,控制器实现马达对电池充电;
41.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轮端系统,其中,所述控制器具有再生制动模式,其中,控制器实现马达对电池充电;
42.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轮端系统,其中,所述控制器具有车辆推进模式;和
43.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轮端系统,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接收指示车辆操作的变量,所述变量指示至少以下之一:
44.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轮端系统,其中,确定在马达速度和马达扭矩下的有效马达功率包括:
45.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轮端系统,其中,第一扭矩大于第二扭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