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自卸装置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8330968阅读:来源:国知局
12、蜗轮13和蜗杆14,电机12安装于车体I上,电机12的轴与蜗杆14轴相连,驱动蜗杆14沿其轴向转动,蜗轮13与摇杆6相固定,并且蜗轮13与摇杆6上的第一铰接点8同心。蜗轮14与蜗杆13相啮合,从而实现了驱动摇杆6以第一铰接点8为轴相对于车体I转动。蜗轮蜗杆传动,一般都是以蜗杆为主动端,蜗轮为从动端,可实现很大的减速比,并且传动平稳、噪音很小。蜗轮蜗杆传动可实现自锁,即在蜗轮上施加转矩,无法实现机构转动,只能由蜗杆带动蜗轮,而不能由蜗轮带动蜗杆。蜗轮蜗杆传动中发生自锁的条件是蜗杆的展开螺距角小于蜗轮蜗杆接触的摩擦角。即β< Φ,β为蜗杆的展开螺距角,Φ为摩擦角,其中tg? = μ,μ为摩擦系数。利用蜗轮蜗杆的自锁性,可起到安全保护作用。因此在本实施例中相啮合的蜗轮13和蜗杆14,其蜗杆14的导程角小于相啮合蜗轮13间的当量摩擦角。本发明采用电机驱动代替传统的液压驱动,结构简单,噪声低,易于维护,没有油污的污染,保持了洁净的工作环境,有利于环保。
[0024]一并参阅图3,图4,连杆7后部连接有挡料板15,挡料版15与连杆7为一体成型,挡料板15有一挡料面16,挡料面16的两侧和底部设置有凸出的密封条17,用于盖住卸料口 5防止载货厢2内的货物掉落。载货厢卸料口 5两侧底角处设置有检测所述挡料板是否盖合卸料口 5的盖合传感器18,车体I上还安装有限位传感器19,用于限制摇杆6转动位置。
[0025]工作时由电机12驱动蜗杆14转动,将动力传递给与蜗杆14相啮合的蜗轮13,再由蜗轮13带动摇杆6以第一铰接点8为轴相对于车体I转动。车体1,载货厢2,摇杆6和连杆7构成一个四杆机构,通过摇杆6的转动,带动了载货厢2的翻转。连杆7与挡料版15一体设置,在载货厢2翻转的同时挡料板15在连杆7的带动下与载货厢2形成一个角度,从而打开卸料口 5,载货厢2相对于车体I翻转的角度越大,挡料板15与卸料口 5间的角度也越大,打开卸料口 5的程度也越大。当载货厢2翻转到最大角度即与车体I成45°角时,摇杆6也正好碰触到限位传感器19,电机12会停止转动,防止载货厢2翻转角度过大。卸货完成后电机12反转,使载货厢2重新放回车体I上,挡料板15与卸料口 5间的角度逐渐变小直至盖合卸料口。挡料面16的两侧和底部的密封条17将挡料板与卸料口的接缝处密封严,保证装载细小的货物时不会掉落。同时卸料口 5两侧底角处设置的盖合传感器18也可以检测到挡料板15是否已盖合卸料口 7。
[0026]本发明采用电机蜗轮蜗杆驱动加四连杆机构,实现自卸过程,与传统液压杆直线运动相比,避免了因活塞杆伸出过长造成的强度不足。连杆后部一体设置有挡料板,在载货厢翻转的同时挡料板在连杆的带动下自动打开,使货物在重力作用下下滑实现了卸货过程。本发明具有的自锁装置及限位传感器可以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提高了安全性和可靠性。
[0027]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主权项】
1.一种货车自卸装置,包括载货厢、举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载货厢置于车体上并通过位于所述载货厢后部的吊耳与车体相铰接,所述举升机构包括驱动机构、摇杆及连杆,所述摇杆通过设置于其一端的第一铰接点与车体铰接,所述摇杆通过设置于其另一端的第二铰接点与所述连杆铰接,所述连杆通过设置于其上的第三铰接点与所述载货厢铰接,所述驱动机构作用于所述摇杆的第一铰接点处,使所述摇杆在所述第一铰接点处相对于车体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货车自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电机、蜗轮和蜗杆,所述电机安装于车体上,驱动所述蜗杆沿其轴向转动,所述涡轮与所述摇杆相固定并且与所述第一铰接点相同心,所述涡轮与所述蜗杆相啮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货车自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载货厢后部开有卸料□ O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货车自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后部连接有挡料板,用于盖合及打开所述卸料口。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货车自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载货厢卸料口两侧底角处设置有检测所述挡料板是否盖合所述卸料口的盖合传感器。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货车自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料板挡料面两侧和底部设置有凸出的密封条。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货车自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相啮合的蜗轮蜗杆中,所述蜗杆的导程角小于啮合蜗轮间的当量摩擦角。
8.根据权利要求1、2、4、5、6、7中任一项所述的货车自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载货厢相对于车体翻转角度为0-45°。
9.根据权利要求1、2、4、5、6、7中任一项所述的货车自卸装置,其特征在于,车体上安装有限位传感器,限制所述摇杆转动位置。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自卸货车领域,提供了一种货车自卸装置,包括载货厢和举升机构,载货厢后部有卸料口,其置于车体上并通过后部的吊耳与车体相铰接,举升机构包括驱动机构、摇杆及连杆,摇杆通过设置于其一端的第一铰接点与车体铰接,通过设置于其另一端的第二铰接点与连杆铰接,连杆通过设置于其上的第三铰接点与载货厢铰接,驱动机构作用于所述摇杆的第一铰接点处,使所述摇杆在所述第一铰接点处相对于车体转动,实现载货厢的翻转。连杆后部连接有挡料板,载货厢翻转时挡料版自动打开卸料口,实现货物自卸过程。本发明结构简单,易于维护,通过四杆机构,实现了载货厢的翻转,与传统液压杆直线运动相比,避免了因活塞杆伸出过长造成的强度不足。
【IPC分类】B60P1-16
【公开号】CN104648209
【申请号】CN201510056927
【发明人】陆琳
【申请人】陆琳
【公开日】2015年5月27日
【申请日】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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