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篮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00056阅读:42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超市篮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超市内使用的盛装货物的容器。
背景技术
如今在超市内使用的用于盛装自选货物的容器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手提篮,一种是手推车。手提篮一般用于盛装一些重量较轻的货物,当所选物品较重时,顾客就会选用手推车进行采购。而手推车一般体积较大,对于一些空间不是太宽敞的场所来说,使用手推车就显得不太方便。而且,手提篮和手推车的同时配备,也增加了超市的运营成本。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使用更为简便且节省空间的超市专用篮车。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超市篮车包括一个篮筐主体,在篮筐主体上部设有两个可以折叠的拎手把,在篮筐主体的下部四角设有四个滚轮,在篮筐主体的上边沿处设有一个可折叠的推手把,该推手把在不使用的状态下可以放置在篮筐主体的边口处。
如上所述的超市篮车,其中,可折叠的推手把通过铰链与篮筐主体的短边沿的两端连接,推手把的长度与篮筐主体的长边沿长度相等。
如上所述的超市篮车,其中,篮筐主体的高度为30~40cm,推把手的长度为45~60cm。
本实用新型将超市原有的手提篮和手推车融为一体,在手提篮的下部加设了滚轮,在手提篮的上边沿加设了推把手。顾客在选购货物时,可以握住拎手把,作为篮子使用;当货物偏重时,可以打开折叠在篮筐边沿上的推手把,将篮筐主体放在地上推行,使用非常方便灵活,而且节省空间,同时节约了超市的成本。


图1为本实用新型作为手提篮使用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作为手推车使用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篮筐主体 2.拎手把 3.滚轮 4.推手把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超市篮车包括一个篮筐主体1,在篮筐主体1上部设有两个可以折叠的拎手把2,在篮筐主体1的下部四角设有四个滚轮3,在篮筐主体1的上边沿处设有一个可折叠的推手把4,推手把4通过铰链与篮筐主体1的短边沿的两端连接,推手把4的长度与篮筐主体1的长边沿长度相等,该推手把4在不使用的状态下可以放置在篮筐主体1的边口处。篮筐主体的高度为30~40cm,推把手的长度为45~60cm,本实施例中选取篮筐主体的高度为40cm,推把手的长度为50cm。
本实用新型在手提篮的下部加设了滚轮,在手提篮的上边沿加设了推把手,将超市原有的手提篮和手推车融为一体,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权利要求1.一种超市篮车,包括一个篮筐主体(1),在篮筐主体(1)上部设有两个可以折叠的拎手把(2),其特征在于在篮筐主体(1)的下部四角设有四个滚轮(3),在篮筐主体(1)的上边沿处设有一个可折叠的推手把(4),该推手把(4)在不使用的状态下可以放置在篮筐主体(1)的边口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市篮车,其特征在于可折叠的推手把(4)通过铰链与篮筐主体(1)的短边沿的两端连接,推手把(4)的长度与篮筐主体(1)的长边沿长度相等。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超市篮车,其特征在于篮筐主体的高度为30~40cm,推把手的长度为45~60c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超市内使用的盛装货物的容器,具体为一种超市专用篮车。该篮车包括一个篮筐主体,在篮筐主体上部设有两个可以折叠的拎手把,在篮筐主体的下部四角设有四个滚轮,在篮筐主体的上边沿处设有一个可折叠的推手把,该推手把在不使用的状态下可以放置在篮筐主体的边口处。本实用新型既可以作为手提篮使用,又可以作为手推车使用,节省了空间,节约了超市的成本。
文档编号B62B3/02GK2908264SQ20062011867
公开日2007年6月6日 申请日期2006年6月14日 优先权日2006年6月14日
发明者蔡志立 申请人:蔡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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