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折叠的婴儿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39056阅读:12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可折叠的婴儿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可折叠的婴儿车主体以及可转动地与婴儿车主体连接的背部框、并与婴儿车主体的折叠动作联动而可使背部框相对于婴儿车主体稳定转动的婴儿车。
背景技术
以往,已公知一种使婴幼儿乘坐的婴儿车。另外,现今使用的婴儿车基本上可折叠。如JP2005 - 082082A公开的婴儿车,很多婴儿车构成为在侧视下可使前腿和手柄接近而折叠。采用这种结构,可减小折叠后的婴儿车前后方向上的尺寸。此外,在JP2005 —082082A公开的婴儿车中,能在沿婴儿车宽度方向隔着间隔的二个部位以向上下方向延伸的二个轴线为中心,将在前后方向上折叠后的婴儿车再进行折叠。由此,还可减小被折叠了的婴儿车宽度方向上的尺寸。 另外,如JP2005 - 082082A所公开那样,婴儿车通常具有背部框,该背部框具有支承座椅背部及/或对搭乘在婴儿车上的婴幼儿的上半身进行保护的作用。并且,由于赋予婴儿车活动机构,因此该背部框相对于婴儿车主体可转动。另外,如JP2005 - 082082A和JP2006 - 117012A所公开的那样,在婴儿车上设有对背部框及座椅背部的倾斜角度进行调节用的调节机构(通常是对绳及绳的长度进行调节的调节件)。此外,婴儿车上还设有支承部件,该支承部件将背部框支承为无论调节机构如何调节、背部框都不会倾斜到一定的倾斜角度以上。然而,在背部框及座椅的背部从婴儿车主体向后方倾倒的情况下,呈在将婴儿车主体在前后方向上折叠后、背部框及座椅的背部还从折叠后的婴儿车主体向后方伸出的状态。也就是说,即使将婴儿车主体折叠,若不利用上述调节机构将倾斜的背部框及座椅的背部恢复到立起的状态,则不能使婴儿车整体充分小到例如适于保管等的尺寸。另一方面,与婴儿车主体的折叠操作分开地每次利用上述调节机构对背部框及座椅背部的倾斜角度进行调节也较为繁杂。为了应对这种问题,在JP2005 - 082082A所公开的婴儿车中,折叠动作时转动中的扶手的端部通过与背部框(头保护件)的端部卡合而拉起背部框。另外,在JP2006 —117012A公开的婴儿车中,折叠动作时转动中的扶手通过连杆部件拉起背部框(保护框架)。但是,在JP2005 - 082082A公开的技术中,背部框的与婴儿车主体的连接位置受到限制。同样地,JP2006 — 117012A公开的技术中,为了缩短连杆部件的长度、确保稳定的连杆部件的动作,背部框的与婴儿车主体的连接位置也受到限制。即,在JP2005 - 082082A和JP2006 - 117012A公开的技术中,虽然能自动地拉起背部框,但背部框的与婴儿车主体的安装位置受到限制。因此,若要将JP2005 - 082082A和JP2006 — 117012A公开的技术适用于所有的婴儿车,则无法将背部框配置在适当的位置,由此,也有可能无法赋予背部框所期望的作用。
另外,原先,在以往的婴儿车中,与背部框及座椅背部的活动相关联地分别设有自动拉起机构、活动角度调节机构以及对倾斜角度进行限制的支承部件之类的机构等。若能将这些机构等简略化,则非常优选。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考虑到这点而做成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可折叠的婴儿车主体、以及安装在婴儿车主体上的背部框的婴儿车,该婴儿车能够与婴儿车主体的折叠动作联动地使背部框相对于婴儿车主体稳定地转动。 本发明一技术方案的婴儿车,具有可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折叠的婴儿车主体,该婴儿车主体具有框架部件、以及可转动地与所述框架部件连接的扶手;背部框,该背部框与所述婴儿车主体连接,对安装在所述婴儿车主体上的座椅的背部进行支承,在所述婴儿车主体进行折叠动作时可以以相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相对位置为一定的轴线为中心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进行转动;以及支承部件,该支承部件分别与所述扶手及所述背部框连接并连接所述扶手及所述背部框,具有柔软性,可使所述背部框在一定范围内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转动,所述支承部件被定位成,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折叠动作时的所述扶手相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相联动,从而使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转动。在本发明一技术方案的婴儿车中,在所述扶手上的、与处于所述展开状态时相比处于所述折叠状态时更远离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的位置,连接有所述支承部件。另外,在本发明一技术方案的婴儿车中,也可做成在处于所述展开状态时,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扶手上的连接位置与所述扶手的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相比更接近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在处于所述折叠状态时,所述扶手的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与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扶手上的连接位置相比更接近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此外,在本发明一技术方案的婴儿车中,也可做成所述支承部件可转动地与所述扶手及所述背部框中的至少一方连接。此外,在本发明一技术方案的婴儿车中,也可做成从与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平行的方向观察时,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背部框上的连接位置,相对于将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和所述扶手的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连接起来的直线,在所述展开状态和所述折叠状态下位于同一侧,且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扶手上的连接位置,相对于将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和所述扶手的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连接起来的直线,在所述展开状态和所述折叠状态下位于同一侧。此外,在本发明一技术方案的婴儿车中,也可做成从与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平行的方向观察时,将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背部框上的连接位置和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扶手上的连接位置连接起来的直线段,与将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和所述扶手的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连接起来的直线段交叉。此外,在本发明一技术方案的婴儿车中,也可做成在从与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平行的方向观察的时,将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和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背部框上的连接位置连接起来的直线,其在从所述展开状态向所述折叠状态折叠时不会超过将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和所述扶手的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连接起来的直线,且将所述扶手的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和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扶手上的连接位置连接起来的直线段,在从所述展开状态向所述折叠状态折叠时不会超过将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和所述扶手的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连接起来的直线。此外,在本发明一技术方案的婴儿车中,也可做成当所述婴儿车主体进行折叠动作时所述扶手相对于所述框架部件转动的情况下,则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转动,并使侧视下的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框架部件的倾斜角度变小。此外,在本发明一技术方案的婴儿车中,也可做成所述婴儿车主体还具有可转动地与所述扶手连接的前腿及后腿;以及可转动地分别与所述后腿及所述框架部件连接、将所述后腿及所述框架部件连接起来的连接支架,所述背部框可以以与所述框架部件和所述连接支架的转动轴线相同的轴线为中心在所述婴儿车主体上转动。此外,在本发明一技术方案的婴儿车中,也可做成所述背部框的端部可转动地与所述婴儿车主体连接。此外,本发明一技术方案的婴儿车也可还具有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可摆动的手柄。或者,在本发明一技术方案的婴儿车中,也可做成所述框架部件构成手柄。采用本发明,与婴儿车主体的折叠动作时的扶手相对于框架部件的转动相联动而可使背部框相对于婴儿车主体稳定地转动。另外,可将婴儿车整体的结构简略化。


图I是用于说明本发明一实施方式的婴儿车整体结构的立体图。图2是表示手柄配置在第二位置(背面推位置)的状态下的婴儿车的侧视图。图3是表示手柄配置在第一位置(面对推位置)的状态下的婴儿车的侧视图。图4是表示在前后方向上折叠后的状态的婴儿车的侧视图。图5是表示从图4的状态再在宽度方向上折叠后的状态的婴儿车的主视图。图6是用于说明支承部件的作用的图,其是从宽度方向内侧表示包含婴儿车的扶手、框架部件及支承部件在内的部分的侧视图。图7是与图I对应的图,其是表示婴儿车的一变形例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图I 图6是用于说明本发明的婴儿车一实施方式的图。其中,图I 图5表不婴儿车的整体结构。如图I 图5所示,本实施方式的婴儿车10具有婴儿车主体20和可摆动地与婴儿车主体20连接的手柄50,婴儿车主体20具有框架部件26、可转动地与框架部件26连接的扶手28、以及可转动地与扶手28连接的前腿22及后腿24。另外,在婴儿车 主体20的前腿22的下端支承有可旋转的前轮23,在婴儿车主体20的后腿24的下端支承有可旋转的后轮25。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婴儿车10如广泛普及(例如日本特开2005 — 082082号公报和特开2006 — 117012号公报)的那样,构成为可折叠。另外,在本实施方式的婴儿车10中,通过使手柄50相对于婴儿车20进行摆动,操作者(保护者)可从婴幼儿的背面侧握住手柄50来操纵婴儿车10,使婴幼儿朝向行进方向的前方地使婴儿车10行走,并且,操作者也可从与婴幼儿面对的前腿侧的位置握住手柄50来操纵婴儿车10,使婴儿车10的后腿侧成为行进方向的前方地使婴儿车10行走,这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这里,在本说明书中,对于婴儿车的“前”、“后”、“上”、“下”、“前后方向”以及“上下方向”这样的用语在没有特别指出时,其意思是以乘坐在处于展开状态的婴儿车10的婴幼儿为基准的“前”、“后”、“上”、“下”、“前后方向”以及“上下方向”。更详细地说,婴儿车10的“前后方向”是图I的连接纸面的左下与右上的方向,相当于图2及图3的纸面的左右的方向。而且,只要没有特别指出,所说的“前”是指乘车的婴幼儿所朝向的一侧,图I的纸面的左下侧、以及图2和图3的纸面的左侧为婴儿车10的前侧。另一方面,所说的婴儿车10的“上下方向”是指与前后方向正交并且与接地面正交的方向。因此,在接地面是水平面时,所说的“上下方向”指垂直方向。另外,所说的“横向”是宽度方向,是与“前后方向”及“上下方向”都正交的方向。首先,从婴儿车的整体结构来说明。如图I所示,本实施方式的婴儿车10,整体为以沿前后方向的横向中心面为中心的大致对称的结构。如图I所示,本实施方式的婴儿车主体20具有分别配置在左右的一对前腿22 ;分别配置在左右的一对后腿24 ;分别配置在左右的一对扶手28、以及分别配置在左右的一对框架部件26。前腿22的上端部分可转动(可摆动)地与配置在所对应一侧(左侧或右侧)的扶手28前方部分连接。同样地,后腿24的上端部分可转动(可摆动)地与配置在所对应的一侧(左侧或右侧)的扶手28的前方部分连接。另外,框架部件26的上端部分可转动(可 摆动)地与配置在所对应的一侧(左侧或右侧)的扶手28连接。婴儿车主体20还具有连结左前腿22与左框架部件26的左侧方连接部件32、以及连结右前腿22与右框架部件26的右侧方连接部件32。各侧方连接部件32的前方部分可转动地与前腿22的中间部分连接,各侧方连接部件32的后方部分可转动地与框架部件26的下方部分连接。另外,婴儿车主体20还具有连接左后腿24与左框架部件26的左连接支架34、以及连接右后腿24与右框架部件26的右连接支架34。各连接支架34的一部分可转动(可摆动)地与后腿24的中间部分连接,其它部分可转动地与框架部件26的下方部分连接。此外,作为横向延伸的构成要素,本实施方式的婴儿车10具有连接一对前腿22之间的脚板(前侧连接杆)38、连接一对侧方连接部件32的上侧连接杆36、以及连接一对后腿24之间的后侧连接杆40。上侧连接杆36、脚板38及后侧连接杆40分别具有沿宽度方向隔着间隔的一对铰链36a、36b、38a、38b、40a、40b(参照图I及图5)。另外,在一对扶手28之间可拆下地设置有可弯曲的保护部件42。手柄50可摆动地与由这种结构构成的婴儿车主体20连接。如图I所示,在本实施方式中,手柄50包含互相大致平行延伸的大致直线状的一对直线部(延伸部)51、以及连接一对直线部51之间的中间部52,其整体具有大致U字形的形状。手柄50的U字形的两端部分可转动(可摆动)地与所对应的一侧的连接支架34连接。另外,手柄50的相对于连接支架34的转动轴线(摆动中心)01,其与连接支架34和框架部件26的转动轴线01、以及框架部件26和侧方连接部件32的转动轴线01相一致,并向横向(宽度方向)延伸。利用这样的结构,如图2及图3所示,手柄50相对婴儿车主体20摆动,手柄50的直线部51在扶手28的侧方沿扶手28移动。另外,手柄50的中间部52设有沿宽度方向隔着间隔配置的一对铰链50a、50b,而构成为可弯曲。在手柄50的可在扶手28侧方移动的一对直线部51上,分别设有相对于直线部51可滑动的滑动部件60。各滑动部件60在手柄50的对应的直线部51上,被设在直线部51内的弹簧(未图示)施加向下方(U字形的端部侧)的力。另一方面,如图2及图3所示,在婴儿车主体20上设有分别与一对滑动部件60卡合并对手柄50的转动进行限制的一对第一卡合部(第一卡合突起)30a、以及一对第二卡合部(第二卡合突起)30b。通过使设在前方的第一卡合突起30a和滑动部件60卡合而互相卡止,从而如图3所示,手柄50被固定在第一位置(面对推位置)。另一方面,通过使设在后 方的卡合突起30b和滑动部件60卡合而互相卡止,从而如图2所示,手柄50被固定在第二位置(背面推位置)。另外,手柄50具有可滑动地设在其直线部51上的操作部55、以及可对设在其中间部52上的操作部件55进行远距离操作的远距离操作装置57。在处于展开状态的婴儿车10中当手柄50配置在第二位置时,手柄50上的操作部件55就从下方与锁止解除部件27抵接,该锁止解除部件27可滑动地设在框架部件26上。在框架部件26上,内藏有将框架部件26固定在后腿24上、将婴儿车10 (婴儿车主体20)维持成展开状态用的卡止机构(未图示)。并且,锁止解除部件27构成为通过向上方滑动,而对将框架部件26固定在后腿24上的未图示的卡止机构予以解除。此外,婴儿车10还具有可转动地与婴儿车主体20连接的背部框70。背部框70具有可转动地与婴儿车主体20连接的一对侧部71、以及连接一对侧部71之间的连接部72。在侧部71与连接部72的连接部位形成有铰链70a、70b。侧部71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摆动中心)01,其与手柄5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摆动中心)01、支架34和框架部件26的转动轴线01、以及框架部件26和侧方连接部件32的转动轴线01相一致。该背部框70例如由金属等构成,具有对后述的座椅90的背部91进行支承的功能。另外,背部框70的一对背部71分别向乘坐在婴儿车10上的婴幼儿的上半身的两侧方延伸,并且背部框70的连接部72在乘坐于婴儿车10上的婴幼儿的头部的上方延伸,由此,具有对乘坐在婴儿车10上的婴幼儿的上半身进行保护的功能。另外,如图2及图3的双点划线所示,婴儿车10还具有座椅90,该座椅90包括具有某种程度的刚性的板状件、以及覆盖板状件的布料。座椅90的座部91由上侧连接杆36及侧方连接部件32支承,座椅80的背部92由框架部件26及背部框70支承。另外,座椅在图2及图3由双点划线所示,在其它图中省略。如图2及图3的双点划线所示,在婴儿车10上设有对座椅90的背部92的活动角度进行调节的调节机构95。图示的调节机构95具有一对绳状部件96、以及固定一对绳状部件96的固定件97。各绳状部件96的一端固定在所对应一侧(左侧或右侧)的框架部件26上。并且,各绳状部件96在形成于座椅90的背部92的细长的插通通路内通过、经形成于背部92的大致中央的共通的孔而从背部92内出到外部。固定件97将从背部92的孔出来的一对绳状部件96束扎固定。如图3所示,在将一对绳状部件96从座椅90的背部92内拉出的状态下用固定件97固定,由此可使背部92相对于座部91立起。另一方面,如图2所示,通过放松固定件97将绳状部件96放入座椅90的背部92内,从而可使背部92相对于座部91倾倒。另外,如图I 图3及图6所示,婴儿车10还具有支承部件75,该支承部件75两端分别与扶手28及背部框70连接并将扶手及背部框连接起来。支承部件75具有柔软性,在有限的范围内,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可转动。如图2所示,在调节机构95的固定件97未将绳状部件96保持成拉紧的状态时,背部框70利用其自重及座椅90的背部92的重量而从婴儿车主体20向后方倾斜。并且,该支承部件75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能防止背部框70超过一定倾斜角度而从婴儿车主体20倾倒的情况。另一方面,如图3所示,通 过支承部件75的变形,背部框70可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转动而接近框架部件26。支承部件75例如用布料、皮革、带状部件等具有柔软性的部件(材料)构成。另夕卜,支承部件75由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度的部件(材料)构成,以使背部框70不会倾斜地超过一定倾斜角度,该部件(材料)所具有的强度能有效起到对背部框70进行支承的作用。另外,支承部件75被定位成,将在后述的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时的扶手28相对于框架部件26的转动动作传递给背部框70,且背部框70与扶手28相对于框架部件26的转动相联动地相对于框架部件26进行转动。对于背部框70及扶手28上的支承部件75的安装位置,在后详述。具有以上所述的主体结构的婴儿车10(婴儿车主体20)如下述那样,通过使各构成部件互相转动,从而可折叠。在手柄50配置在第一位置的情况下,首先,使手柄5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进行摆动,使手柄50向第二位置移动。并且,通过配置在第二位置的手柄50上的滑动部件60和婴儿车主体20的框架部件26上的第二卡合部30b的卡合,从而将手柄50固定在婴儿车主体20上。此时,通过滑动部件60和第二卡合部30b的卡合,下端可摆动地与框架部件26连接的手柄50也会被固定在框架部件26上。并且,在以下的折叠动作中,在侧视下(从侧方观察时),手柄50的下方部分进行与框架部件26相同的动作。接着,通过操作远距离操作装置57,来解除框架部件26相对于后腿24的固定。具体来说,利用远距离操作装置57使操作部件55动作,并且借助操作部件55来使框架部件26上的锁止解除部件27动作,解除框架部件26相对于后腿24的固定。在该状态下,将配置在第二位置的手柄50暂时向后上方拉起,然后向下方按下。此时,如上所述,框架部件26与手柄50 —起进行动作。由此,连接支架34相对于后腿24向图2中的顺时针方向进行转动。随着该操作,扶手28及侧方连接部件32相对于框架部件26向图2中的顺时针方向进行转动。根据这种操作,在侧视下(从侧方观察时),手柄50 —边保持与前腿22大致平行的关系一边移动从而接近前腿22,前后方向上的婴儿车10 (婴儿车主体20)的尺寸被小型化。另外如图4所示,如上所述,当将婴儿车10 (婴儿车主体20)向前后方向折叠时,手柄50和前腿22保持大致平行,在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手柄50的配置位置就下降。其结果,不仅婴儿车10 (婴儿车主体20)的前后方向上的尺寸、而且婴儿车10 (婴儿车主体20)的上下方向上的尺寸也能小型化。另外,在图示的婴儿车中,上侧连接杆36、腿板38及后侧连接杆40分别具有沿宽度方向隔着间隔的一对铰链36&、3615、38&、3813、40&、4013(参照图I及图5)。同样,手柄50也具有沿宽度方向隔着间隔的一对铰链50a、50b。此外,背部框70也具有沿宽度方向隔着间隔的一对铰链70a、70b。并且,如图5所示,通过在前后方向上将婴儿车10折叠,从而使这些部件36、38、40、50、70中一方的铰链36a、38a、40a、50a、70a大致配置在第一轴La上,一方的铰链36b、38b、40b、50b、70b大致配置在第二轴Lb上。其结果,能分别以第一轴La和第二轴La为中心将婴儿车10 (婴儿车主体20)折叠,由此宽度方向上的尺寸也可小型化。另一方面,要将婴儿车10 (婴儿车主体20)从折叠状态进行展开,则只要进行与上述折叠操作相反的操作即可。 然而,即使将婴儿车主体20在前后方向上折叠,那么如图4的双点划线所示,对座椅90的背部92进行支承的背部框70在侧视下(从侧方观察时)若相对于框架部件26倾斜地较大的情况下,就不能使婴儿车10整体的前后方向上的尺寸充分小型化。此外,在背部框70在侧视下相对于框架部件26倾斜地较大的情况下,在将婴儿车主体20在前后方向上折叠的状态下,背部框70的铰链70a、70b配置在从侧连接杆36、脚板38、后侧连接杆40及手柄50的铰链36a、36b、38a、38b、40a、40b、50a、50b所处的轴La、Lb错开得较大的位置上。在该情况下,如图5所示,不能将已在前后方向上折叠的婴儿车10再向宽度方向折叠。为了避免这种不良情况,必须在将婴儿车主体折叠之前或之后,使用调节机构95对背部框70及座椅90的背部92的倾斜进行调节,以使侧面下的背部框70相对于框架部件26的倾斜角度0 (参照图4)变小。但是,与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操作分开地每次利用上述的调节机构95对背部框70及座椅90的背部92的倾斜角度0进行调节较为繁杂。另一方面,采用本实施方式,如上所述,设有分别与扶手28及背部框70连接并将扶手28及背部框70连接起来的支承部件75。并且,支承部件75被定位成,与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时的扶手28相对于框架部件26的转动相联动,且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框架部件26)进行转动。因此,如图6所示,当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时的扶手28相对于框架部件26进行转动时,该转动动作利用支承部件75传递给背部框70,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自动转动,以使侧视下的背部框70相对于框架部件26的倾斜角度9变小。这种支承部件75,由于由具有柔软性的部件(材料)构成,因此,对于其配置位置的制约较少。即,若与金属制或塑料制等具有刚性的部件相比,能使设计的自由度飞跃性提升,由此,对于背部框70在婴儿车主体20上的连接位置的设计自由度也能大幅度提升。同时,由具有柔软性的部件(材料)构成的支承部件75就根据婴儿车主体20折叠时的变形而变形并稳定地发挥其作用。因此,即使支承部件75的整个长度变长、或者婴儿车主体20的展开状态与折叠状态之间的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支承部件75之间的相对移动量变大,也能使背部框70与婴儿车主体20折叠动作时的扶手28相对于框架部件26的转动相联动地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 (框架部件26)进行稳定地转动。即,利用具有该柔软性的支承部件75,能使背部框70与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联动地稳定地立起,而与背部框70在婴儿车主体20上的连接位置无关。因此,采用这种支承部件75,能将背部框70配置在适当的位置,将支承座椅90的背部92的功能和保护婴幼儿上半身的功能等适当地赋予给该背部框70,并且,被赋予了这种适当功能的背部框70能够稳定地与婴儿车主体20折叠动作时的扶手28相对于框架部件26的转动相联动而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进行转动。即,不必进行繁杂的操作,通过将婴儿车10(婴儿车主体20)在前后方向上折叠,就可将婴儿车10整体的尺寸充分小型化。另夕卜,还能将已在前后方向上折叠的婴儿车10原状地在宽度方向上也进行折叠。此外,与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相联动而将背部框70提起的结构,能利用由连接扶手28和背部框70的柔软材料构成的结构极其简单的支承部件75来实现。此外,该支承部件85不仅作为与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相联动地将背部框70提起的部件发挥作用,而且还作为无论调节机构95如何调节、都会对背部框70以超过规定角度的倾斜角度0相对于框架部件26倾斜的情况进行限制的部件发挥作用。因此,利用支承部件85,不仅能使与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相联动地将背部框70提起的结构简单化,而且还能使婴儿 车10的整体结构也大幅度地简单化。另外,能实现零件个数的减少,在婴儿车10的制造成本方面也非常优选。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如以下的参照图6而做的说明那样,把根据背部框70及扶手28上的支承部件75的具体连接位置而使与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相联动地提起背部框70的结构简单化。由此,不必依靠背部框70在婴儿车主体20上的连接位置,就能更稳定地确保与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相联动的背部框70的立起动作。首先,如图6所示,采用本实施方式,扶手28的端部可摆动地与框架部件26连接,并且,背部框70的侧部71端部也可摆动地与框架部件26连接。并且,在扶手28上的、与处于展开状态(图6中实线所示的状态)时相比处于折叠状态(图6中双点划线所示的状态)时更远离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01的位置Pl上,连接有支承部件75。换言之,与展开状态相比,在折叠状态下支承部件75在扶手28上的连接位置Pl与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01隔着间隔。采用这种支承部件75,利用极其简单的机构就能与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相联动地使支承部件75向上方移动,并且,随着该支承部件75向上方的移动,能更稳定更可靠地将背部框70提起。除此之外,采用本实施方式的婴儿车10,在展开状态下,支承部件75在扶手28上的连接位置Pl与扶手28的对于框架部件26的转动轴线02相比接近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01,在折叠状态下,扶手28的对于框架部件26的转动轴线02与支承部件26在扶手28上的连接位置Pl相比接近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01。换言之,侧视下的从支承部件75在扶手28上的连接位置Pl至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01的长度,其与侧视下的从扶手28的对于框架部件26的转动轴线02至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01的长度相比,在展开状态下较短,在折叠状态下较长。采用这种支承部件75,能确保在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时与扶手28的转动相联动的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量较大。由此,能确保与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联动的背部框70的提起量较大、以及使与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联动的背部框70的提起动作稳定。此外,采用本实施方式,扶手28的端部可转动地与框架部件26的上方端部连接,背部框70的侧部71的端部可转动地与框架部件26的下方端部连接。并且,在侧视下,即在从与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01平行的方向观察时,支承部件75在背部框70上的连接位置P2,相对于将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Ol和扶手28的对于框架部件26的转动轴线02连接起来的直线LI,在展开状态和折叠状态下位于同一侧,且支承部件75在扶手28上的连接位置P1,相对于将背部框75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01和扶手28的对于框架部件26的转动轴线02连接起来的直线LI,在展开状态和所述折叠状态下位于同一侧。此外,在侧视下,将背部框75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01和支承部件75在背部框70上的连接位置P2连接起来的直线LS2,其在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折叠时,不会超过连接转动轴线01和转动轴线02的直线LI地进行转动(摆动)(即,在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折叠时连接位置P2移动且不会跨过直线LI),并且,将扶手28的对于框架部件26的转动轴线02和支承部件75在扶手28上的连接位置Pl连接起来的直线LS1,其在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折叠时,不会超过连接转动轴线01和转动轴线02的直线LI地进行转动(摆动)(即,在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折叠时连接位置Pl移动且也不会跨过直线LI)。但是,支承部件75在扶手28上的连接位置Pl以及在背部框75上的连接位置P2隔着连接转动轴线01和转动轴线02的直线LI地位于相反侧。采用这种的本实施方式,支承部件75的配置位置以及移动路径非常简单化,能将与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时的扶手28的转动相联动而提起背部框70的结构非常简单化。因此,能 容易决定支承部件75在扶手28及背部框70上的连接位置PU P2,另外,不需要进行部件间的微小的调节,对于背部框70在婴儿车主体20上的连接位置的设计自由度也能大幅度提升。而作为结果,在侧视下,即在从与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01平行的方向观察时,将支承部件75在背部框70上的连接位置P2和支承部件75在扶手28上的连接位置Pl连接起来的直线LS3,其与将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的转动轴线01和扶手28的对于框架部件26的转动轴线02连接起来的直线LS4交叉。但是,由于支承部件75具有柔软性,因此,其可适当变形,并跟从折叠动作时的扶手28的转动而平滑地移动。此外,在本实施方式中,支承部件75可转动地与扶手28及背部框70中的至少一方连接。在图6表示的例子中,支承部件75可转动地与扶手28连接。并且,支承部件75在扶手28上的转动轴线03向婴儿车10的宽度方向(横向)延伸,与扶手28和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02平行。采用这种本实施方式,支承部件75就跟从折叠动作时的扶手28的动作而平滑地进行动作。另外,如图3所示,在使用调节机构95来调节座椅90的背部92相对于座部91的倾斜时,支承部件75也会跟从座椅90的背部92及背部框75的动作而平滑地动作。支承部件75这样平滑地进行动作,由此能大幅度提高婴儿车10的操作性。如上所述,采用本实施方式,设有分别与扶手28及背部框70连接并将扶手28及背部框70连接起来的支承部件75。并且,支承部件75被定位成,与婴儿车主体20的折叠动作时的扶手28相对于框架部件26的转动相联动,使背部框7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 (框架部件26)进行转动。并且,作为支承部件75的柔软性和该支承部件75的配置位置的复合效果,不管靠背部框75的配置位置如何,都能将婴儿车10的结构简单化,并使背部框70与婴儿车主体20 (婴儿车10)的折叠动作联动而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稳定地进行转动。另外,关于上述的实施方式,在本发明宗旨的范围内可作各种变更。下面,说明变更的一例子。
例如,上述实施方式中说明的婴儿车10的整体结构只不过是单纯的例子。例如还可以构成为,婴儿车10虽能如图4所示在前后方向上折叠,但不能如图5所示那样在宽度方向上折叠。另外,在上述实施方式中,表不了这样的例子手柄50与框架部件26分开设置,手柄50相对于婴儿车主体20可摆动,但不限于此。例如也可以构成为,如图7所示,手柄50固定在第二位置,且不能从第二位置摆动。在图7所示的例子中,由与呈U字状的手柄50的U字形端部部分相当的部分构成一对框架部件26。换言之,框架部件26构成手柄50的一部分,手柄50自身装在婴儿车主体20。具有这种婴儿车主体20、以及上述实施方式的背部框70和支承部件75的婴儿车10也能获得与上述实施方式相同的作用效果。此外,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中,表示了将支承部件75可转动地与扶手28连接的例子,但不限于此,也可将支承部件75可转动地与背部框70连接,还可将支承部件75可转动地与扶手28连接。 另外,以上说明了上述实施方式几个变形例,然而,当然也可将多个变形例进行适当组合、适用。
权利要求
1.一种可折叠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具有 可从展开状态向折叠状态折叠的婴儿车主体,该婴儿车主体具有框架部件、以及可转动地与所述框架部件连接的扶手; 背部框,该背部框与所述婴儿车主体连接,对安装在所述婴儿车主体上的座椅的背部进行支承,在所述婴儿车主体进行折叠动作时可以以相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相对位置为一定的轴线为中心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进行转动;以及 支承部件,该支承部件分别与所述扶手及所述背部框连接并连接所述扶手及所述背部框,具有柔软性,可使所述背部框在一定范围内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转动, 所述支承部件被定位成,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折叠动作时的所述扶手相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相联动,从而使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转动。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叠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扶手上的、与处于所述展开状态时相比处于所述折叠状态时更远离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的位置,连接有所述支承部件。
3.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叠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在处于所述展开状态时,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扶手上的连接位置与所述扶手的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相比更接近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 在处于所述折叠状态时,所述扶手的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与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扶手上的连接位置相比更接近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
4.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叠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部件可转动地与所述扶手及所述背部框中的至少一方连接。
5.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叠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从与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平行的方向观察时, 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背部框上的连接位置,相对于将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和所述扶手的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连接起来的直线,在所述展开状态和所述折叠状态下位于同一侧, 且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扶手上的连接位置,相对于将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和所述扶手的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连接起来的直线,在所述展开状态和所述折叠状态下位于同一侧。
6.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叠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从与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平行的方向观察时, 将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背部框上的连接位置和所述支承部件在所述扶手上的连接位置连接起来的直线段,与将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的所述转动轴线和所述扶手的对于所述框架部件的转动轴线连接起来的直线段交叉。
7.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叠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婴儿车主体进行折叠动作时所述扶手相对于所述框架部件转动的情况下,则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转动,并使侧视下的所述背部框相对于框架部件的倾斜角度变小。
8.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叠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婴儿车主体还具有可转动地与所述扶手连接的前腿及后腿;以及可转动地分别与所述后腿及所述框架部件连接、将所述后腿及所述框架部件连接起来的连接支架,所述背部框可以以与所述框架部件和所述连接支架的转动轴线相同的轴线为中心在所述婴儿车主体上转动。
9.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叠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还具有相对于所述婴儿车主体可摆动的手柄。
10.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叠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部件构成手柄。
全文摘要
一种可折叠的婴儿车(10),具有婴儿车主体(20),该婴儿车主体具有框架部件(26)及扶手;背部框(70),该背部框可转动地与婴儿车主体连接;以及支承部件(75),该支承部件连接扶手及所述背部框。支承部件具有柔软性,背部框可在一定范围内相对于婴儿车主体转动。支承部件与婴儿车主体的折叠动作相联动,而使背部框相对于婴儿车主体转动。
文档编号B62B7/08GK102781761SQ201180006780
公开日2012年11月14日 申请日期2011年1月20日 优先权日2010年1月22日
发明者舟仓健二 申请人:康贝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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