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下部结构和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76852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汽车的下部结构和汽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汽车的下部结构和汽车,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包括:车门,所述车门的底部设有漏液孔;侧围外板,所述侧围外板位于所述车门的下方且与所述车门间隔一定距离;第一密封件,所述第一密封件设在所述车门和所述侧围外板之间且位于所述漏液孔的外侧。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具有能够提高汽车的涉水能力和NVH性能等优点。
【专利说明】汽车的下部结构和汽车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工程,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汽车的下部结构和具有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的汽车。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汽车的车门底部开设有漏液孔,汽车涉水时水可通过漏液孔进入车门内,导致汽车的涉水能力较差。并且,汽车行驶时外部的噪音可通过漏液孔传入车内,影响整车的NVH (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性能。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汽车的下部结构,该汽车的下部结构具有能够提高汽车的涉水能力和NVH性能等优点。
[0004]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具有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的汽车。
[000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提出一种汽车的下部结构,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包括:车门,所述车门的底部设有漏液孔;侧围外板,所述侧围外板位于所述车门的下方且与所述车门间隔一定距离;第一密封件,所述第一密封件设在所述车门和所述侧围外板之间且位于所述漏液孔的外侧。
[000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通过在所述车门和所述侧围外板之间设置所述第一密封件,且所述第一密封件位于所述漏液孔的外侧,这样可以利用所述第一密封件密封所述漏液孔外侧的所述车门与所述侧围外板之间的缝隙,当汽车涉水深度超过所述车门的下部时,所述第一密封件受水的挤压,会向车内方向运动,随着所述车门与所述侧围外板的间隙越来越小,所述第一密封件的压缩量会越来越大,由此,所述第一密封件可以有效地将水阻挡在所述第一密封件的外侧,由于所述漏液孔位于所述第一密封件的内侧,故水无法由所述漏液孔进入所述车门内,大幅提高了汽车的涉水能力。并且,所述第一密封件的设置,还可以阻隔汽车外部的噪音,这样汽车行驶时,外部的噪音不会从所述漏液孔传入所述车门内,进而可以提高汽车的NVH性能。因此,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具有能够提高汽车的涉水能力和NVH性能等优点。
[0007]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0008]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还包括第二密封件,所述第二密封件设在所述车门和所述侧围外板之间且位于所述漏液孔的内侧。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汽车的防雨能力,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汽车的NVH性能。
[0009]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还包括门护板和门槛护板,所述门护板与所述车门的内侧面相连,所述门槛护板与所述侧围外板相连,所述门槛护板与所述门护板间隔预定距离。由此可以提高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的强度和防护能力。
[0010]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还包括第三密封件,所述第三密封件设在所述门槛护板和所述门护板之间。由此可以提高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的防尘和隔音效果。
[0011]所述车门包括车门外板和车门内板,所述车门外板与所述车门内板相连且位于所述车门内板的外侧,所述漏液孔形成在所述车门内板上。由此可以简化所述车门的装配工艺,而且可以使所述车门内的液体由所述漏液孔流出。
[0012]所述漏液孔形成在所述车门内板的最低处。由此可以便于所述车门内的液体由所述漏液孔排出。
[0013]所述车门外板的下端形成有包边,所述包边包覆所述车门内板的边沿,所述车门内板的最低处远离所述包边。由此可以避免所述漏液孔的设置影响所述包边处进行防腐处理。
[0014]所述包边处涂抹有防腐蜡。由此可以防止所述包边处生锈。
[0015]所述车门内板的折弯处倒圆角,所述漏液孔避开所述圆角设置。由此可以保证所述车门的精度。
[0016]本实用新型的第二方面提出一种汽车,所述汽车包括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所述的汽车的下部结构。
[0017]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汽车,通过利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所述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具有涉水能力强、NVH性能高等优点。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8]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0019]附图标记:车门100、车门外板110、包边111、车门内板120、漏液孔121、圆角122、防腐蜡130、侧围外板200、第一密封件300、第二密封件400、门护板500、门槛护板600、第三密封件700。
【具体实施方式】
[0020]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1]下面参考图1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如图1所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包括车门100、侧围外板200和第一密封件300。
[0022]车门100的底部设有漏液孔121 (上下方向如图1中的箭头A所示)。侧围外板200位于车门100的下方且侧围外板200与车门100间隔一定距离。第一密封件300设在车门100和侧围外板200之间且第一密封件300位于漏液孔121的外侧(内外方向如图1中的箭头B所示)。
[0023]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通过在车门100和侧围外板200之间设置第一密封件300,且第一密封件300位于漏液孔121的外侧,这样可以利用第一密封件300密封漏液孔121外侧的车门100与侧围外板200之间的缝隙,当汽车涉水深度超过车门100的下部时,第一密封件300受水的挤压,会向车内方向运动,随着车门100与侧围外板200的间隙越来越小,第一密封件300的压缩量会越来越大,由此,第一密封件300可以有效地将水阻挡在第一密封件300的外侧,由于漏液孔121位于第一密封件300的内侧,故水无法由漏液孔121进入车门100内,大幅提高了汽车的涉水能力。并且,第一密封件300的设置,还可以阻隔汽车外部的噪音,这样汽车行驶时,外部的噪音不会从漏液孔121传入车门100内,进而可以提高汽车的NVH性能。因此,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具有能够提高汽车的涉水能力和NVH性能等优点。
[0024]具体地,如图1所示,第一密封件300的上部可以安装在车门100上,且第一密封件300的下部可以搭在侧围外板200上。
[0025]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如图1所示,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还可以包括第二密封件400,第二密封件400可以设在车门100和侧围外板200之间且第二密封件400可以位于漏液孔121的内侧。换言之,漏液孔121可以位于第一密封件300和第二密封件400之间。通过设置第二密封件400,可以利用第二密封件400密封漏液孔121内侧的车门100与侧围外板200之间的缝隙,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汽车的防雨能力,而且可以进一步起到隔音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汽车的NVH性能。
[0026]具体而言,第二密封件400的上部可以安装在车门100上,第二密封件400的下部可搭在侧围外板200上。
[0027]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示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如图1所示,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还可以包括门护板500和门槛护板600,门护板500可以与车门100的内侧面相连,门槛护板600可以与侧围外板200相连,门槛护板600可以与门护板500间隔预定距离。由此可以提高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的强度和防护能力。
[0028]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还可以包括第三密封件700,第三密封件700可以设在门槛护板600和门护板500之间。这样可以利用第三密封件700密封门护板500与门槛护板600之间的缝隙,由此可以提高所述汽车的下部结构的防尘和隔音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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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可选地,第三密封件700的外侧部可以安装在门槛护板600上,第三密封件700的内侧部可以搭在门护板500上。
[0030]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如图1所示,车门100可以包括车门外板110和车门内板120,车门外板110可以与车门内板120相连且车门外板110可以位于车门内板120的外侧,漏液孔121可以形成在车门内板120上。由此可以简化车门100的装配工艺,而且可以使车门100内的液体由漏液孔121流出。
[0031]有利地,漏液孔121可以形成在车门内板120的最低处。由此可以便于车门100内的液体由漏液孔121排出。
[0032]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车门外板110的下端可以形成有包边111,包边111可以包覆车门内板120的边沿,包边111处可以涂抹有防腐蜡130。这样可以提高车门外板110和车门内板120的连接强度,而防腐蜡130的设置可以避免包边111处
生锈腐蚀。
[0033]其中,车门内板120的最低处可以远离包边111,即漏液孔121可以远离包边111设置。具体地,可以通过改变车门内板120下部型面的角度,使车门内板120的最低点避开包边111,漏液孔121开在最低点位置。通过将漏液孔121的开设位置避开包边111,可以避免漏液孔121的设置影响包边111处进行防腐处理,即可以使包边111处的涂胶或喷腊完整,由此可以防止包边111处生锈。
[0034]如图1所示,车门内板120的折弯处可以倒圆角122,漏液孔121可以避开圆角122设置。这样可以提高车门内板120的抗冲击能力,避免车门内板120因冲压而变形,由此可以保证车门100的精度。
[0035]下面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所述汽车包括根据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
[0036]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通过利用根据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具有涉水能力强、NVH性能高等优点。
[0037]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的其他构成以及操作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都是已知的,这里不再详细描述。
[003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 “内”、“外”、“顺
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39]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40]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4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42]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进行接合和组合。
[0043]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权利要求】
1.一种汽车的下部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门,所述车门的底部设有漏液孔; 侧围外板,所述侧围外板位于所述车门的下方且与所述车门间隔一定距离; 第一密封件,所述第一密封件设在所述车门和所述侧围外板之间且位于所述漏液孔的外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密封件,所述第二密封件设在所述车门和所述侧围外板之间且位于所述漏液孔的内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门护板和门槛护板,所述门护板与所述车门的内侧面相连,所述门槛护板与所述侧围外板相连,所述门槛护板与所述门护板间隔预定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密封件,所述第三密封件设在所述门槛护板和所述门护板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门包括车门外板和车门内板,所述车门外板与所述车门内板相连且位于所述车门内板的外侧,所述漏液孔形成在所述车门内板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液孔形成在所述车门内板的最低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门外板的下端形成有包边,所述包边包覆所述车门内板的边沿,所述车门内板的最低处远离所述包边。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边处涂抹有防腐蜡。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车的下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门内板的折弯处倒圆角,所述漏液孔避开所述圆角设置。
10.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汽车的下部结构。
【文档编号】B62D25/00GK203623783SQ201320681982
【公开日】2014年6月4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30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30日
【发明者】闫鹏, 李雪, 逯志勇 申请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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