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万向轮的可两用货用手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90813发布日期:2018-08-29 00:48阅读:170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万向轮的可两用货用手推车,属于货用手推车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的货用手推车结构设计简单,大多由托板、支架和两个轱辘组成,不仅功能单一,而且携带不方便,装卸货物时停放也不方便,使用费力,稳定性不强,容易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带万向轮的可两用货用手推车。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带万向轮的可两用货用手推车,它包含托板、货运靠背、万向轮支架、万向轮、螺丝、支撑架、自动开合轴、自动开合轴孔、支撑轮组件、车轴、橡胶轮、支撑轮组件支架,托板焊接在货运靠背的底部,货运靠背的底部两端与托板的焊接处分别焊接有万向轮支架,万向轮支架上安装有万向轮,且通过数个螺丝固定连接,四根支撑架中的其中两根支撑架分别倾斜焊接在货运靠背的中部和底部位置,另外两根支撑架分别焊接在货运靠背的上部和支撑轮组件支架上,且四根支撑架与货运靠背构成三角形结构,货运靠背的中部偏下方安装有自动开合轴,货运靠背的中部偏下方两端分别焊接有支撑轮组件支架,支撑轮组件支架上设置有自动开合轴孔,自动开合轴通过支撑轮组件支架上的自动开合轴孔与支撑轮组件固定连接,支撑轮组件的下方两端分别通过车轴安装有两个橡胶轮。

作为优选,所述的托板采用钢板制成,焊接在货运靠背的底部,可承接货物的重量,并托住货物。

作为优选,所述的货运靠背和支撑架均采用钢管制成,数根支撑架与货运靠背构成三角形结构,使货运靠背更加具有稳定性,加强承载重量。

作为优选,所述的支撑轮组件为弧形结构设计,且支撑轮组件的弧形弯曲处焊接有加强片,支撑轮组件可开可合,使整车的支撑点不同,可根据货物重量不同,道路状况不同选择适合的运作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它结构设计合理,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可采用两种方式使用,满足了不同的运货需求,车身底部带有360度旋转轮,推行更方便,更省力,整体车身的设计结构更加稳定,增强了车子本身的承载量和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1-托板;2-货运靠背;3-万向轮支架;4-万向轮;5-螺丝;6-支撑架;7-自动开合轴;8-自动开合轴孔;9-支撑轮组件;9-1-加强片;10-车轴;11-橡胶轮;12-支撑轮组件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托板1、货运靠背2、万向轮支架3、万向轮4、螺丝5、支撑架6、自动开合轴7、自动开合轴孔8、支撑轮组件9、车轴10、橡胶轮11、支撑轮组件支架12,托板1焊接在货运靠背2的底部,货运靠背2的底部两端与托板1的焊接处分别焊接有万向轮支架3,万向轮支架3上安装有万向轮4,且通过数个螺丝5固定连接,四根支撑架6中的其中两根支撑架6分别倾斜焊接在货运靠背2的中部和底部位置,另外两根支撑架6分别焊接在货运靠背2的上部和支撑轮组件支架12上,且四根支撑架6与货运靠背2构成三角形结构,货运靠背2的中部偏下方安装有自动开合轴7,货运靠背2的中部偏下方两端分别焊接有支撑轮组件支架12,支撑轮组件支架12上设置有自动开合轴孔8,自动开合轴7通过支撑轮组件支架12上的自动开合轴孔8与支撑轮组件9固定连接,支撑轮组件9的下方两端分别通过车轴10安装有两个橡胶轮11。

其中,所述的托板1采用钢板制成,焊接在货运靠背2的底部,可承接货物的重量,并托住货物;所述的货运靠背2和支撑架6均采用钢管制成,数根支撑架6与货运靠背2构成三角形结构,使货运靠背2更加具有稳定性,加强承载重量;所述的支撑轮组件9为弧形结构设计,且支撑轮组件9的弧形弯曲处焊接有加强片9-1,支撑轮组件9可开可合,使整车的支撑点不同,可根据货物重量不同,道路状况不同选择适合的运作方式。

本具体实施方式在支撑轮组件9和货运靠背2分开后,整个车子为四个轮子工作,车子可倾斜着推行,车子承托的物品重量会分摊到各个点上,手扶手的地方重量减轻,对手的压力就减小了,推拉就更方便,更省力,只需轻推动就可实现前进、转向,支撑轮组件9和货运靠背2折叠在一起时就变成两个橡胶轮11工作,货运靠背2依然是倾斜的,在车子遇到上坡路或路面不平整时方便用力推拉货物。

本具体实施方式结构设计合理,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可采用两种方式使用,满足了不同的运货需求,车身底部带有360度旋转轮,推行更方便,更省力,整体车身的设计结构更加稳定,增强了车子本身的承载量和使用寿命。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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