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苗圃抹芽绑枝的台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71335发布日期:2019-01-13 17:03阅读:20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苗圃抹芽绑枝的台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业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苗圃抹芽绑枝的台车。



背景技术:

在城市绿化和新建小区的环境营造过程中,有时需要从苗圃将一些花草树木挖出移栽至需要绿化的地方。

苗圃是生产苗木的基地。苗木是造林、果树生产、园林绿化的物质基础。苗圃按培育苗木的用途可分为森林苗圃、园林苗圃、果树苗圃等;如具有多种经营内容的称为综合苗圃;专为科学实验服务的称为实验苗圃。此外根据使用时间的不同可分为固定苗圃和临时苗圃。固定苗圃经营时间长、面积较大,生产苗木的种类较多,经营集约,管理水平比较高,技术力量强,能充分利用投资和采用先进生产技术,便于实行机械化作业。临时苗圃是为了完成某一地区的造林任务而临时设置的苗圃,待造林完成后,苗圃随即撤销。因此一般面积较小,培育苗木的种类比较单纯,距造林地近,可就近育苗,苗木成本低。

苗圃在培育时常常需要涉及修剪、抹芽、绑枝等工作,传统的抹芽或绑枝方式主要靠人工来完成。由于树苗高度较低,工人需要蹲在地上或坐在小凳子上对树苗追个进行抹芽或绑枝,而长时间的下蹲会使人腰腿酸痛,在对下一个树苗进行抹芽或绑枝时,工人需要不断向前或向后移动,因此工作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苗圃抹芽绑枝的台车,用以解决现有的树苗抹芽或绑枝技术中存在工作效率低和工人劳动强度大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苗圃抹芽绑枝的台车,所述用于苗圃抹芽绑枝的台车包括多个滚轮、车架和座椅,所述滚轮通过转轴可转动地安装于所述车架的下部,所述座椅安装于所述车架的上部。

优选的,所述车架包括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与所述第二连接杆互相垂直,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两端分别安装有一个所述滚轮,所述第二连接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中部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杆的另一端安装有一个所述滚轮。

优选的,所述第一连接杆和所述第二连接杆均为方形金属管。

优选的,所述座椅由塑料制成且一体成型。

优选的,所述滚轮为充气滚轮。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1、通过设置滚轮,可使台车随工人的工作进度同步移动,工人只需用脚轻轻蹬地便可推动台车移动,节省工人体力的同时,提高了工人的工作效率。

2、通过设置座椅,工人可坐着完成树苗的抹芽或绑枝工作,增加工人工作时的舒适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用于苗圃抹芽绑枝的台车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说明:

1、滚轮;2、车架;3、座椅;21、第一连接杆;22、第二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该用于苗圃抹芽绑枝的台车包括三个滚轮1、车架2和座椅3,车架2包括第一连接杆21和第二连接杆22,第一连接杆21和第二连接杆22均为方形金属管,第一连接杆21与第二连接杆22互相垂直,第一连接杆21的长度小于相邻两行树苗之间的距离,确保台车可在两行树苗之间自作移动,第二连接杆22的长度大于第一连接杆21的长度。第一连接杆21的两端分别设置有转轴,每个转轴上可转动地安装有一个滚轮1,第二连接杆22的一端与第一连接杆21的中部焊接连接,使用管型材且采用焊接技术,可有效降低车架2的生产成本,有利于台车的大规模推广。第二连接杆22的另一端通过转轴安装有一个滚轮1。第一连接杆21与第二连接杆22构成一个T型车架2。可使三个滚轮1呈三点分布,使台车具有更好的稳定性。

座椅3安装于车架2的上部,使用时工人坐在座椅3上,不再需要蹲在地上或坐在小凳子上进行抹芽或绑枝,从而增加工人工作时的舒适感。

进一步的,座椅3由塑料制成且一体成型,使用一体成型的塑料座椅3可进一步降低台车的生产成本,同时,通过将座椅3的靠背设置一定的弧度,可进一步增加工人工作时的舒适感。

进一步的,滚轮1的数量在本实施例中为三个,但是滚轮1的数量并不限定于三个,具体根据车架2的形状确定。滚轮1为充气滚轮,充气滚轮可有效减小台车移动时由于地面凹凸不平带来的震动。

使用方法,使用时,将台车放置于两行树苗之间,工人坐在座椅3之上,两腿分别放置于第二连接杆22的两侧。当需要对下一颗树苗进行抹芽或绑枝时,工人只需用双脚交替蹬地,台车便可承载着工人向前或向后移动(具体根据工人作业习惯选择向前或向后),当到达下一颗树苗的位置时,停止台车移动,便可对下一颗树苗进行抹芽或绑枝。通过台车承载着工人移动,既节省工人的体力,又提高了工人的工作效率。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做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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