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输送标签废料的小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423272发布日期:2020-10-02 09:07阅读:5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输送标签废料的小推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废料输送装置的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用于输送标签废料的小推车。



背景技术:

目前有一种用于标签生产的平压式多功能数控印刷机,其包括放卷、印刷、磨切、切割、出料的工作流程。在磨切工序后,会产生一面带胶的标签废料,印刷机上设有用于收卷标签废料的废料收卷辊,且为了便于取下标签废料,标签废料不带胶一面正对废料收卷辊。

现有的废料处理流程多是直接从印刷机的废料收卷辊上取下废料卷,然后输送到垃圾桶处集中收纳,最后借助输送装置将废料卷输送到粉碎机处进行粉碎,上述输送装置一般采用推车。

现有如授权公告号为cn209441404u的中国专利所公开的一种推车,包括:用于承载待运送物体的底盘;设置在所述底盘下方的滚轮,所述滚轮用于在支撑平面上支撑所述底盘;以及驱动轮,所述驱动轮能够在第一状态与第二状态之间切换,在所述第一状态中所述驱动轮不与所述支撑平面接触,在所述第二状态中所述驱动轮与所述支撑平面接触且驱动所述底盘相对所述支撑平面移动。

上述技术方案存在如下问题:车轮与底板直接连接,在储物推车移动时,底面的颠簸将直接传递到底板上的废料卷,容易使废料卷在底盘上晃动,而上述技术方案中未设置任何限位装置,在废料卷晃动剧烈时可能会发生废料卷颠出的情况。所以需要一种能稳定运送废料卷的推车。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输送标签废料的小推车。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一种用于输送标签废料的小推车,包括一块底板,所述底板上固定连接有供废料卷套入的长条状的放置杆,所述放置杆的轴线与底板间形成有>0°且≤90°的夹角,且所述放置杆外径小于废料卷内径;所述底板一端转动连接有两个位于底板背离放置杆一面的减振滚轮,两个所述减振滚轮互相平行;所述底板远离减振滚轮的一端设有用于支撑底板的支撑装置。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静止状态下,支撑装置支撑底板,保证小推车的稳定;当需要输送废料卷时,从印刷机的废料收卷辊上取下废料卷,将废料卷套设在放置杆上,且放置杆呈长条状,可同时放置多个废料卷;然后抬起底板支撑装置一端,使底板翘起;然后拖动放置杆,借助底板上的减振滚轮带动小推车移动,将废料卷运送至粉碎机处。由于在输送过程中,废料卷套设在放置杆上,不会发生水平方向上的移动,所以可以保证小推车在输送废料卷时,即使发生颠簸,也不会发生废料卷颠出的情况。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放置杆沿垂直于底板方向设置,且所述放置杆与底板可拆连接。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放置杆与底板可拆,在将废料卷运送至粉碎机处后,不必从放置杆上逐一取下废料卷,可以直接从底板上拆下放置杆,然后将放置杆上套设的废料卷放入粉碎机,节省了操作步骤,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放置杆数量为两根。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增加放置杆数量,可以增加单次运输的废料卷的数量,减少来回输送的次数,提高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底板上固定连接有位于底板背离放置杆一面的连接杆,所述连接杆沿底板宽度方向设置;两个所述减振滚轮分别转动连接于连接杆长度方向的两端。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输送废料卷时,两个减振滚轮滚动,带动小推车移动,起到了输送废料卷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支撑装置包括一根平行于连接杆设置的第一固定杆,所述固定杆长度方向的两端分别设有一个垂直于底板的支撑脚;所述第一固定杆顶端与连接杆顶端在水平方向上平齐。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静止状态下,支撑脚支撑底板,使底板保持水平状态,减少出现因高度不等导致底板倾斜从而对减振滚轮施加驱动力,最终导致减振滚轮滚动的问题,起到了保持小推车稳定停放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固定杆与连接杆之间连接有第二固定杆,所述第二固定杆沿底板长度方向设置;所述第二固定杆上设有垂直于底板的支撑件。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支撑件与支撑脚同时对底板起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小推车在静止状态下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支撑件远离第二固定杆一端设有防滑层。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增大支撑件与地面间的摩擦力,防止支撑件打滑,减小因底板倾斜产生驱使减振滚轮滚动的驱动力从而导致小推车移动的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底板的一端设有车把手。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推动时通过车把手,人体与小推车之间存在一定的安全距离,减小因为突发情况导致废料卷翻倒砸到操作人员的可能性,使用更加安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车把手包括两根设于底板上的拉杆以及连接两根拉杆上端部的拉手,两根所述拉杆互相平行,且所述拉手平行于底板。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输送废料卷时,直接拉动拉手,即可带动小推车运动,使操作人员能更加方便地推动小推车。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为:

1.在静止状态下,支撑装置支撑底板,保证小推车的稳定;当需要输送废料卷时,从印刷机的废料收卷辊上取下废料卷,将废料卷套设在放置杆上,且放置杆呈长条状,可同时放置多个废料卷;然后抬起底板支撑装置一端,使底板翘起;然后拖动放置杆,借助底板上的减振滚轮带动小推车移动,将废料卷运送至粉碎机处。由于在输送过程中,废料卷套设在放置杆上,不会发生水平方向上的移动,所以可以保证小推车在输送废料卷时,即使发生颠簸,也不会发生废料卷颠出的情况;

2.放置杆与底板可拆,在将废料卷运送至粉碎机处后,不必从放置杆上逐一取下废料卷,可以直接从底板上拆下放置杆,然后将放置杆上套设的废料卷放入粉碎机,节省了操作步骤,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一中用于输送标签废料的小推车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是图1中a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3是实施例一中用于输送标签废料的小推车的结构示意图二;

图4是实施例二中用于输送标签废料的小推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图4中b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中,1、底板;11、连接杆;12、第一固定杆;121、支撑脚;13、第二固定杆;131、支撑件;132、防滑层;2、放置杆;3、减振滚轮;4、车把手;41、拉杆;42、拉手。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一:

参照图1,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用于输送标签废料的小推车,包括一块横截面呈矩形的底板1。在底板1上表面固定连接有一根长条形的倾斜设置的放置杆2,放置杆2轴线与底板1上表面形成有60°的夹角,且放置杆2外径小于废料卷内径。当需要输送废料卷时,从印刷机的废料收卷辊上取下废料卷,将废料卷套设在放置杆2上,且放置杆2呈长条状,可同时放置多个废料卷。

参照图1,为了更方便地推动小推车,底板1上表面的一条短边上焊接有两根拉杆41,两根拉杆41互相平行。拉杆41向远离放置杆2方向倾斜设置,且拉杆41的轴线与底板1上表面形成有45°的夹角。两根拉杆41上端部共同固定连接有拉手42,拉手42平行于底板1。

参照图1,底板1下底面固定连接有一根位于拉杆41所在一端的连接杆11,连接杆11沿底板1宽度方向设置,且连接杆11长度大于底板1宽度。连接杆11长度方向的两端分别转动连接有减振滚轮3,两个减振滚轮3直径相等。在输送废料卷时,两个减振滚轮3滚动,带动小推车移动,起到了输送废料卷的作用。

参照图1,连接杆11上焊接有一根横截面呈半环形的第二固定杆13,且焊接点位于连接杆11的中点处。第二固定杆13沿底板1长度方向设置,且第二固定杆13长度为底板1长度的2/3。在第二固定杆13远离连接杆1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支撑件131,且支撑件131与地面接触。

参照图2,支撑件131远离第二固定杆13一端设有一层橡胶材质的防滑层132,用于增大支撑件131与地面间的摩擦力,防止支撑件131打滑,减小因底板1倾斜而产生驱使减振滚轮3滚动的驱动力从而导致小推车移动的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参照图3,在第二固定杆13远离连接杆11的一端焊接有横截面呈半环形的第一固定杆12,且焊接点位于第一固定杆12的中点处。第一固定杆12平行于连接杆11,且第一固定杆12长度等于底板1宽度。第一固定杆12长度方向的两端均焊接有支撑脚121,支撑脚121横截面呈半环形,且支撑脚121的轴线方向平行于第一固定杆12的轴线方向。在静止状态下,支撑脚121支撑底板1,使底板1保持水平状态,起到了保持小推车稳定的效果。

本实施例的实施原理为:当需要输送废料卷时,从印刷机的废料收卷辊上取下废料卷,将废料卷套设在放置杆2上,且放置杆2呈长条状,可同时放置多个废料卷,然后抬起底板1支撑脚121所在一端,使底板1翘起,并拖动放置杆2,借助底板1上的减振滚轮3带动小车移动,将废料卷运送至粉碎机处。由于在输送过程中,废料卷套设在放置杆2上,不会发生水平方向上的位移,即使发生颠簸,废料卷也不会从放置杆2上颠出,所以可以保证小推车在输送废料卷时的稳定性。

实施例二:

参照图4和图5,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方便收纳线缆的充电桩,其以实施例一为基础,与实施例一的区别点仅在于:底板1长度方向的两端均连接有放置杆2,两根放置杆2均位于底板1的对称中心。放置杆2底端与底板1螺纹连接,且放置杆2沿垂直于底板1方向设置。设置两根放置杆2,可以增加可收纳的废料卷的数量,提高每次运输的输送量,减少运输次数;放置杆2与底板1螺纹连接,在将废料卷运送至粉碎机处后,不必从放置杆2上逐一取下废料卷,可以直接从底板上拆下放置杆2,然后将放置杆2上套设的废料卷放入粉碎机,节省了操作步骤,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实施例均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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