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541759发布日期:2022-01-19 14:40阅读:85来源:国知局
手推车的制作方法

1.本技术涉及儿童载具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外观简洁且大容量的手推车。


背景技术:

2.手推车是用于在室内或室外承载儿童和附属物品的载具,一些大容量的手推车由于其自身长度方向较长,为了能够推移,往往将手把杆设置在车架长度方向的一侧或两侧。
3.现有的手推车中,例如公开号为cn 210822332 u的中国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折叠手推车,在车架长度方向的两端均设置了手把组件,使得两个位置均可以移动推车。但由于手把垂直水平面设置在车架长度方向的端部,为了保证手把在受力状态下不变形,手把的底部和靠上方的一处与车架连接固定,这就导致了车架的高度提高,显得较为笨重,另外利用手把只能进行平移操作,无法将力有效传递至车轮,导致转向等操作较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外观简洁且大容量的手推车,解决了现有的手推车转向等操作不便的问题。
5.一种手推车,包括车架以及安装于车架底部的车轮,所述车架具有相对的横向和纵向、且包括沿横向相对布置的两个侧架以及连接在两个侧架之间的横向连接件;
6.所述侧架采用可折叠的四连杆机构,包括两根纵托杆以及两根斜撑杆;
7.展开状态下,两根斜撑杆的顶部通过第一转动关节相铰接,两根纵托杆依次平置且通过第二转动关节相铰接,两根斜撑杆的底部分别与对应的一根纵托杆铰接;
8.所述第一转动关节摆动安装有手把杆,收折状态下,所述第一转动关节和第二转动关节相互靠近,所述四连杆机构中的各杆件以及所述手把杆相互聚拢。
9.以下还提供了若干可选方式,但并不作为对上述总体方案的额外限定,仅仅是进一步的增补或优选,在没有技术或逻辑矛盾的前提下,各可选方式可单独针对上述总体方案进行组合,还可以是多个可选方式之间进行组合。
10.可选的,所述第一转动关节处在车架纵向的中部。
11.可选的,在展开状态下,所述手把杆与车架纵向方向呈一夹角α,夹角α满足45
°
<α<60
°

12.可选的,在展开状态下,所述手把杆与一所述斜撑杆共线。
13.可选的,所述第一铰接部处设置有限制手把杆相对所述侧架转动的锁定装置,所述锁定装置包括:
14.锁止槽,其设置在第一转动关节内;
15.锁止销,其滑动安装在所述手把杆内并与所述锁止槽相配合;
16.第一弹性件,其驱使所示锁止销伸入所述锁止槽。
17.可选的,相连与所述第一转动关节的斜撑杆分别为前斜撑杆和后斜撑杆,所述锁止槽设置在所述后斜撑杆或所述前斜撑杆的其中一者上。
18.可选的,所述手把杆上设置有用于释锁所述锁定装置的解锁装置,所述解锁装置包括:
19.解锁件,其滑动安装在所述手把杆上;
20.拉线,其两端分别连接所述解锁件和所述锁止销,并随所述解锁件滑动驱动所述锁止销退出所述锁止槽以释锁。
21.可选的,所述手把杆包括下手把杆和滑动安装于所述下手把杆上的上手把杆。
22.可选的,所述横向连接件包括两个侧挡以及排布于侧架底部的多根横托杆,所述侧挡两端部分别与对应的侧架铰接;
23.展开状态下,所述多根横托杆处在底部,所述两个侧架以及两个侧挡处在外周,使得所述车架整体上围成顶部开放的笼形结构,笼形结构的内部为承载区。
24.可选的,所述侧架包括前斜撑杆、后斜撑杆、前纵托杆和后纵托杆,前斜撑杆和后斜撑杆的顶部铰接于第一转动关节,前纵托杆和后纵托杆的一端铰接于第二转动关节,前纵托杆的另一端铰接于前斜撑杆的底部,后纵托杆的另一端铰接于后斜撑杆的底部;在展开状态下,前纵托杆和后纵托杆平置。
25.本技术的手推车,具有大容量的储物能力,且手把杆与车架仅存在一铰接处,外观更加精巧简洁,且倾斜设置的手把杆,便于将作用力传递至车架底部,有助于推移、转向等操作。
附图说明
26.图1为本技术一实施例的手推车的立体视图;
27.图2为本技术一实施例的手推车的横向视角展开视图;
28.图3为本技术一实施例的手推车中置物篮收折视图;
29.图4为本技术一实施例的手推车中侧挡收折视图;
30.图5为本技术一实施例的手推车中手把杆收折视图;
31.图6为本技术一实施例的手推车中四连杆机构收折视图;
32.图7为本技术一实施例的手推车中收折状态视图;
33.图8为本技术一实施例的手推车中锁定装置的剖视图。
34.图中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35.1、侧架;2、内兜;3、横向连接件;5、扩展设备;6、手把杆;
36.11、承载区;12、下沉区;13、前斜撑杆;14、后斜撑杆;15、前纵托杆;
37.16、后纵托杆;17、第一转动关节;18、第二转动关节;31、侧挡;32、横托杆;
38.33、置物篮;41、前轮;42、后轮;61、下手把杆;62、上手把杆;
39.171、适配座;331、支撑框;332、篮体;611、锁止槽;612、锁止销;
40.613、第一弹性件;614、解锁件;615、拉线。
具体实施方式
41.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
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42.需要说明的是,当组件被称为与另一个组件“连接”时,它可以直接与另一个组件连接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设置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
43.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技术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技术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在于限制本技术。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44.本技术中,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次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5.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大容量的手推车,包括可折叠的车架以及安装于底部的车轮,整车具有承载儿童或者货物移动的展开状态和折叠成板状的收折状态。车轮包括前轮和后轮,供手推车移动,其中,前轮一般为万向轮,用于转向操作,后轮一般为定向轮。车架具有相对的横向和纵向,其中,在下述实施例中所提及的纵向和横向在未做特殊说明时,定义纵向为前、后轮的连线所在方向,横向垂直于纵向。
46.请参阅图1~图7,在其中一实施例中,车架包括相对布置的两个侧架1以及连接两个侧架1之间的横向连接件,两个侧架1以及横向连接件整体上围成顶部开放的笼形结构,笼形结构的内部为承载儿童或装载物品的承载区11。其中横向连接件一般包括作为笼形结构的加强杆及与侧架1围合成笼形结构的其他杆件。本实施例中,侧架1采用可折叠的四连杆机构,所谓四连杆机构是指四根杆件依次铰接形成的闭环结构,本实施例中四连杆机构包括两根纵托杆以及两根斜撑杆。
47.在展开状态下,两根斜撑杆的顶部通过第一转动关节17相铰接,两根纵托杆依次平置且通过第二转动关节18相铰接,两根斜撑杆的底部分别与对应的一根纵托杆铰接。本实施例所述的转动关节具有两个相互转动连接的部分,每个部分相对于杆件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是杆件的局部。
48.为了方便推行或转向,第一转动关节17摆动安装有手把杆6,收折状态下,四连杆机构中的各杆件以及手把杆6相互聚拢,手把杆6可通过连杆与四连杆机构的其中一杆件连动同步折叠,也可以是单独进行折叠。手把杆6在展开状态下,相对水平面倾斜设置,因此可以将力有效传递至车架底部,便于操控手推车。本实施例中手把杆16与第一转动关节17转动连接,即它与第一转动关节17的其中一个部分转动连接,它们两者之间的转轴与第一转动关节17的转轴可以是同轴,也可以是不同轴,优选为同轴设置。
49.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手把杆16具有两个对称的工作位置,即手把杆可以改变倾斜的方向,满足不同方向的推行需要。
50.在其中一实施例中,第一转动关节17处在车架纵向的中部,更接近前轮,方便转向操作,并使得车架纵向两侧对称,外观简洁。
51.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手把杆6在横向视角下为一直杆件,且手把杆6与车架纵向方向呈一夹角α,夹角α满足45
°
<α<60
°
,便于推移,且与其中一斜撑杆同向倾斜,外观简洁。
优选的实施例中,手把杆6与一斜撑杆共线,使得外观更加简洁,并可以将作用力有效传递至车轮,便于转向操作。
52.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手把杆6包括下手把杆61和滑动安装于下手把杆61上的上手把杆 62,上手把杆62可滑动套嵌在下手把杆61的内部,或滑动套设在下手把杆61的外部,以满足不同的使用要求。
53.请参阅图1~图8,在其中一实施例中,第一转动关节17处设置有限制手把杆6相对侧架1转动的锁定装置,详细的包括锁止槽611、锁止销612和第一弹性件613,其中锁止槽 611设置在第一转动关节17内,锁止销612滑动安装在手把杆6内,且与锁止槽611配合具有:
54.锁止状态,锁止销612伸入锁止槽611,手把杆6相对侧架1固定;
55.释锁状态,锁止销612退出锁止槽611,手把杆6能够转动并靠拢其中一斜撑杆。其中,第一弹性件613为弹簧等,用于驱使锁止销612伸入锁止槽611。
56.在其中一实施例中,与第一转动关节17的相连斜撑杆分别为前斜撑杆13和后斜撑杆14,锁止槽611设置在后斜撑杆14或前斜撑杆13的其中一者上。
57.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手把杆6上设置有用于解锁所述锁定装置的解锁装置,本实施例中,解锁装置包括解锁件(图未示)和拉线615,解锁件滑动安装在手把杆6的上方,便于看护者触及操作,拉线615的两端分别连接解锁件和锁止销612,并随解锁件滑动驱动锁止销612 退出锁止槽611以释锁。复位时,第一弹性件613驱使锁止销612移动复位,通过拉线615 牵拉解锁件复位。
58.在其中一实施例中,其中的两根纵托杆平置且处在车架底部的边缘,并与横向连接件3 中的部分杆件连接作为支撑笼形结构的底部框架,另外两根杆件向上倾斜延伸并相互铰接,并与横向连接件中的部分杆件连接作为笼形结构的四周一圈框架,整个笼形结构呈长方体形状,且顶部敞开,可以向承载区11放置至少两名幼童,且四根杆件呈三角形结构,提高了整体车架的强度。收折状态下,两根平置的杆件相对转动并相互靠拢,驱动倾斜设置的杆件转动靠拢,四连杆机构最终聚拢,方便收纳。
59.本技术的手推车具有接近现有的单人儿童推车的外形体积,较现有的带座椅的儿童推车相比,将承载儿童的区域设置在座椅的底部,充分利用车架的最长距离,配合横向连接件形成较大容量的笼形结构,可以至少承载两名幼童,提升了手推车的存储能力,且侧架的四连杆机构能够折叠,便于外出携带,且相较于现有的横向折叠的双人手推车,结构简单,折叠流畅。
60.请参阅图2和图3,在其中一实施例中,笼形结构内设置有顶部开放的用于装载儿童或物品的内兜2,保护处于笼形结构内的儿童和物品掉落出车架,且让儿童在笼形结构内更舒适。内兜2能够形变,随车架同步收折,相较于传统需要拆卸座椅的大容量手推车,便于折叠收纳。
61.请重新参阅图1~图7,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横向连接件3包括铰接在车架纵向两侧的侧挡31以及排布于侧架底部的多根横托杆32,侧挡31与侧架1形成笼形结构的四周一圈的框架,横托杆32与侧架1形成笼形结构的支撑框架。内兜2吊挂或套设在侧挡31上且底托于横托杆32上,保证了内兜2的支撑强度,便于儿童在内部活动,以及保证大容量装载物品的结构强度。
62.在其中一实施例中,车架的底部在纵向的中部区域为避让空间,内兜2设置有与避
让空间位置相应的下沉区12,下沉区12用于放置儿童的双脚,保证多名儿童承载时的舒适性,若想保持承载区11的底部平整性,可调整内兜2的结构,例如增设一整块衬垫(图未示),便于幼童活动。
63.在其中一实施例中,侧架1包括前斜撑杆13、后斜撑杆14、前纵托杆15,和后纵托杆 16,前斜撑杆13和后斜撑杆14的顶部铰接于第一转动关节17,前纵托杆15和后纵托杆16 的一端铰接于第二转动关节18,前纵托杆15的另一端铰接于前斜撑杆13的底部,后纵托杆 16的另一端铰接于后斜撑杆14的底部。在展开状态下,前纵托杆15和后纵托杆16平置,与横托杆32形成平整的矩形支撑框架;在收折状态下,第一转动关节17与第二转动关节18 相互邻近,具体的为:前纵托杆15和后纵托杆16相对转动且第二转动关节18向上移动,牵拉前、后斜撑杆绕第一转动关节17转动并靠拢,最终收折。
64.请再次参阅图1~图3,在其中一实施例中,前纵托杆15和后纵托杆16共面,前斜撑杆 13和后斜撑杆14共面,前纵托杆15处于前斜撑杆13的相对内侧,在展开状态下,四根杆件构成三角形的框架,提高车架结构强度。在收折状态的横向视角下,至少一纵托杆与对应斜撑杆重叠,促使前、后斜撑杆可以进一步靠拢,减小收折后的体积。优选的施例中,车架底部设置有供车架移动的前轮41和后轮42,前轮41与后轮42横向错位,横向视角下,收折时前轮41与后轮42部分或全部重叠,进一步减小收折后的车架体积。
65.因此,在其中一实施例中,第一转动关节17设置有适配座171,适配座171以可拆卸的方式插接配合有扩展设备5,扩展设备5可以是座椅、餐盘或画板等任何能与儿童互动的附件,也可以是可伸缩式板件,用于封盖笼形结构的顶部,保护隐私或起到防雨防晒的作用。本技术的手推车的可拆卸连接的扩展设备配合笼形结构实现多种功能的切换使用。
66.为了尽可能地缩小整车体积,在其中一实施例中,侧挡31为管件弯制而成,或多跟管件组装而成的u形骨架,开放的两端铰接在侧架1上,封闭的一端朝上供内兜2吊装活套设。且侧挡31处在侧架1的相对内侧,在横向视角的收折状态下,侧挡31与侧架1重叠,缩小收折后的车架体积。
67.在其中一实施例中,至少一侧挡31上设置有用于装载物品的置物篮33,优选的,置物篮33与侧挡31活动安装,利于缩小收折体积。置物篮33详细的包括铰接于侧挡31上的刚性的支撑框331,以及能够形变的篮体332。其中,支撑框331处于侧挡31的相对内侧,在横向视角的收折状态下,两者相互重叠,相应的篮体332能够形变同步收折,提高物品承载能力下,同时保持收折后的整车体积不变。
68.本技术的手推车,尤其是具有大容量的手推车,将手把杆倾斜设置在位于车架纵向中部的第一转动关节处,保证结构强度的同时,侧架高度可降低设置,使得整车外观更加精巧简洁,同时方便转向等操作。
69.以上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不同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体现在同一附图中时,可视为该附图也同时披露了所涉及的各个实施例的组合例。
70.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技术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申请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技术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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