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共享尾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401098发布日期:2022-06-14 22:52阅读:69来源:国知局
一种共享尾箱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动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共享尾箱。


背景技术:

2.现在市面共享电动车的头盔随意放置,有放置在车头简易框里,有随意挂在车后,头盔直接裸露在外摆放,导致头盔经常性的丢失或损坏。且当遇到阴雨天气时,共享单车的头盔被雨水淋湿,导致消费者不佩戴头盔,这样会使使用者骑行的危险性提高。


技术实现要素:

3.(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4.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共享车尾箱,解决头盔随意摆放导致头盔丢失,损坏的技术问题。
5.(二)技术方案
6.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主要技术方案包括:
7.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共享尾箱,包括尾箱主体和与尾箱主体一侧铰接的盖体,尾箱主体与盖体在二者铰接侧的相对侧扣合,尾箱主体与盖体的扣合连接处设有锁定组件;尾箱主体与盖体扣合后形成头盔的容置腔;尾箱主体的外侧顶端设有二维码。
8.优选地,锁定组件包括相配合的锁钩和锁定槽,锁钩设置在盖体的端部,锁定槽设置在尾箱主体的端部。
9.优选地,还包括辅助锁定组件,辅助锁定组件包括设置在盖体端部的第一磁极及设置在尾箱主体的端部的第二磁极;第一磁极和第二磁极的磁性相反;当尾箱主体与盖体扣合后,第一磁极与第二磁极磁吸;或辅助锁定组件包括设置在盖体端部的卡槽、设置在尾箱主体上的锁扣以及复位件;锁扣包括依次连接的连接部、按压部和卡扣部;连接部与尾箱主体连接,按压部的一侧凸出尾箱主体的外壁,按压部的另一侧通过复位件与尾箱主体连接;当尾箱主体与盖体扣合后,卡扣部与卡槽卡接。
10.优选地,还包括用于对头盔进行锁定或解锁的头盔锁;头盔锁设置在尾箱主体的端部。
11.优选地,还包括遮挡板,遮挡板设置在尾箱主体的端部内侧以盖设在锁定槽以及头盔锁上。
12.优选地,还包括nfc识别器,nfc识别器设置在尾箱主体的底端内侧。
13.优选地,还包括开关拉线,开关拉线的一端与锁钩连接,开关拉线的另一端与锁定槽连接且开关拉线部分设置在尾箱主体的外部。
14.优选地,还包括二维码安装板,二维码安装板设置在盖体的顶端;二维码安装板的中部镂空以固定二维码。
15.优选地,还包括设置在盖体上的第一固定件及设置在尾箱主体内的第二固定件;尾箱主体与盖体扣合后,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形成容置腔。
16.优选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的材质均为弹性材料。
17.(三)有益效果
1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9.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共享尾箱,由于在尾箱主体与盖体的扣合连接处设有锁定组件,尾箱主体的外侧顶端设有二维码,且在尾箱内设有头盔的容置腔,避免了共享电动车的头盔随意摆放导致头盔丢失、损坏的可能性且避免了头盔在阴雨天气淋湿的可能,同时提供头盔专属存放点及规范化安置。
附图说明
20.图1为本实施例共享尾箱的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本实施例共享尾箱的结构示意图(未示出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
22.图3为本实施例共享尾箱的结构示意图(未示出第一固定件、第二固定件和遮挡板);
23.图4为本实施例共享尾箱的结构示意图(辅助锁定组件替换为卡槽、锁扣及复位件);
24.图5为盖体的局部示意图(辅助锁定组件替换为卡槽、锁扣及复位件);
25.图6为尾箱主体的局部示意图(辅助锁定组件替换为卡槽、锁扣及复位件);
26.图7为卡槽、锁扣扣合的结构示意图。
27.【附图标记说明】
28.1:尾箱主体;
29.2:盖体;21:销轴;
30.31:锁钩;32:锁定槽;33:第一磁极;34:第二磁极;35:头盔锁;36:卡槽;37:锁扣;371:连接部;372:按压部;373:卡扣部; 38:复位件;
31.4:遮挡板;41:第一安装孔;42:第二安装孔;43:第三安装孔;
32.5:nfc识别器;
33.6:开关拉线;
34.7:二维码安装板;
35.81:第一固定件;82:第二固定件。
具体实施方式
36.为了更好的解释本实用新型,以便于理解,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描述。
37.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共享尾箱包括尾箱主体1和与尾箱主体1一侧通过销轴21铰接的盖体2,尾箱主体1与盖体2在二者铰接侧的相对侧扣合,在尾箱主体1内部还设有控制装置,尾箱主体1与盖体2的扣合连接处设有锁定组件,锁定组件与所述控制装置通讯连接,尾箱主体1与盖体2扣合后形成头盔的容置腔,尾箱主体1的外侧顶端设有二维码。通过手机识别二维码后,控制装置能够使锁定组件进行锁定或解锁,应当说明的是,控制装置对锁定组件进行锁定或解锁为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中非对控制过程的改进。
38.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共享尾箱,由于在尾箱主体1与盖体2的扣合连接处设有锁定
组件,尾箱主体1的外侧顶端设有二维码,且在尾箱内设有头盔的容置腔,避免了共享电动车的头盔随意摆放导致头盔丢失、损坏的可能性且避免了头盔在阴雨天气淋湿的可能,同时提供头盔专属存放点及规范化安置。
39.如图1和图3所示,锁定组件包括相配合的锁钩31和锁定槽32,锁钩31设置在盖体2的端部,锁定槽32设置在尾箱主体1的端部。
40.如图2和图3所示,还包括辅助锁定组件,辅助锁定组件包括设置在盖体2端部的第一磁极33及设置在尾箱主体1的端部的第二磁极34。其中,第一磁极33和第二磁极34的磁性相反,当尾箱主体1与盖体2 扣合后,第一磁极33与第二磁极34磁吸。由于共享电动车在骑行状态下,锁钩31和锁定槽32处于解锁状态,通过设置第一磁极33和第二磁极34的磁吸来防止盖体2的上下跳动。
41.如图4-7所示,或者将上述辅助锁定组件替换为设置在盖体2端部的卡槽36、设置在尾箱主体1上的锁扣37以及复位件38。锁扣37包括依次连接的连接部371、按压部372和卡扣部373,连接部371与尾箱主体 1连接,按压部372的一侧凸出尾箱主体1的外壁,按压部372的另一侧通过复位件38与尾箱主体1连接;当尾箱主体1与盖体2扣合后,卡扣部373与卡槽36卡接。
42.为了进一步防止头盔的丢失,共享尾箱内还包括用于对头盔进行锁定或解锁的头盔锁35,头盔锁35设置在尾箱主体1的端部,控制装置与头盔锁35通讯连接。
43.为了遮挡尾箱主体1上的锁定槽32、第二磁极34以及头盔锁35,共享尾箱还包括遮挡板4,遮挡板4设置在尾箱主体1的端部内侧以盖设在锁定槽32、第二磁极34以及头盔锁35上。且在遮挡板4上对应锁定槽32、第二磁极34以及头盔锁35分别设有第一安装孔41、第二安装孔 42和第三安装孔43。
44.或者将头盔锁35替换为识别头盔的nfc识别器5,nfc识别器5 设置在尾箱主体1的底端内侧,应当说明的是nfc识别器5为现有技术。
45.为了防止共享尾箱由于系统失灵尾箱被锁定,共享尾箱还包括开关拉线6,开关拉线6的一端与锁钩31连接,开关拉线6的另一端与锁定槽32连接且开关拉线6部分设置在尾箱主体1的外部,拉动尾箱主体1 外部的开关拉线6将尾箱开启。
46.为了便于二维码的安装还包括二维码安装板7,二维码安装板7设置在盖体2的顶端,二维码安装板7的中部镂空以固定二维码。
47.为了固定头盔,在共享尾箱内还包括设置在盖体2上的第一固定件81及设置在尾箱主体1内的第二固定件82,尾箱主体1与盖体2扣合后,第一固定件81和第二固定件82形成容置腔。具体地,第一固定件81和第二固定件82的材质均为弹性材料,例如海绵、硅胶材质等。
48.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使用者使用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借车,当通过手机成功借车后,控制装置控制锁定组件解锁,并保持常开状态,同时头盔锁35也相应打开,使用者可取出头盔。
49.当使用者使用完毕共享电动车后将头盔安全卡扣插至头盔锁35内,当头盔锁35识别到头盔后,使用者即可在手机内进行还车操作。
50.当然,也可以将头盔锁35替换为设置在尾箱主体1内部的nfc识别器5,且头盔内设有nfc无线传感功能,当使用者使用完毕共享电动车后将头盔放入共享尾箱内,nfc识别器5
识别到头盔,使用者即可在手机内进行还车操作。
5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52.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53.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低于第二特征。
54.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是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55.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改动、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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