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装饰材料生产制造用石膏板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886217发布日期:2022-04-30 21:34阅读:82来源:国知局
一种装饰材料生产制造用石膏板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石膏板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装饰材料生产制造用石膏板转运装置。


背景技术:

2.石膏板是一种应用广泛的建筑和装饰材料,具有质轻、隔音、强度高、施工速度快的特点,使用天然石膏或工业改性石膏为原料,经过煅烧制粉、搅拌制浆、粘纸成型、干燥、分割、包装等工序。
3.石膏板在生产后需要对石膏板进行转运,但是在对石膏板转运过程中,石膏板在转运过程中会出现位置偏移的现象,石膏板位置发生偏移会产生摩擦,容易导致石膏板的表面的损伤,从而影响石膏板的正常销售。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为了解决转运时石膏板位置发生偏移的问题,提供一种装饰材料生产制造用石膏板转运装置。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装饰材料生产制造用石膏板转运装置,包括:
6.主体;
7.滚轮,所述滚轮设置在主体的底端;
8.设置有挤压座的下压机构,所述下压机构位于主体的顶端,用于对石膏板进行挤压;
9.设置有第一夹座和第二夹座的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设置在主体的一端且贯穿至主体的内部,用于对石膏板进行夹持固定。
10.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下压机构包括有移动架、电推杆、固定座、移动座和挤压座,所述固定座位于主体的顶端,所述移动架从固定座的上方贯穿至固定座的下方,所述电推杆位于移动架的底端且位于固定座的上端,所述移动座位于主体的内壁且位于移动架的外壁,所述挤压座连接在移动架的底端。
11.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机构包括有第一夹座、第二夹座、第一齿条座、第一通槽、转动杆、第一齿轮、传动电机、第二齿条座、第二通槽和第二齿轮,所述传动电机安装在主体的一端,所述转动杆设置在主体的内壁且贯穿至传动电机的一端,所述第一齿轮固定套接在转动杆的外壁,所述第二齿条座位于第一齿轮的底端,所述第一夹座设置在主体的内部且位于第二齿条座的一侧,所述第一齿条座设置在主体的内壁且位于第二齿条座的两端,所述第二夹座位于主体的内部且位于第一齿条座的一侧,所述第一通槽设置在第二夹座的内壁,所述第二通槽设置在第一夹座的底端且位于第二齿条座的两端。
12.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座与主体固定连接,所述移动架的外壁对称设置有移动槽,所述移动座的内壁设置有与移动槽相匹配的移动块,所述移动架呈
倒“u”字形。
13.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转动杆与主体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所述第二齿条座的上端设置有与第一齿轮相啮合的齿条,所述第二齿条座的两端对称设置有与第二齿轮相啮合的齿条,所述第一齿条座的一端设置有与第二齿轮相啮合的齿条。
14.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通槽与第一齿条座相匹配,所述第二齿条座与第一通槽相匹配。
15.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夹座的外壁对称设置有限位块,所述主体的内壁设置有与限位块相匹配的限位槽,所述第一夹座的一端和第二夹座的一端均设置有棉块。
1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7.1、通过设置固定机构避免石膏板位置发生移动,传动电机转动使转动杆转动,转动杆转动使第一齿轮转动,第一齿轮转动使第二齿条座移动,第二齿条座移动拉动第一夹座移动,与此同时,第二齿条座与第二齿轮接触,第二齿条座移动使第二齿轮转动,第二齿轮转动使第一齿条座移动,第一齿条座移动拉动第二夹座移动,第一夹座和第二夹座相互靠近并与石膏板接触,从而实现对石膏板夹持固定的功能,从而避免石膏板位置发生移动;
18.2、通过设置下压机构实现对石膏板上端固定的功能,当对石膏板两侧夹持固定后,电推杆开始工作,电推杆回缩并拉动移动架下移,移动架通过移动座下移,移动架下移并对挤压座进行推动,挤压座下移并与石膏板的上端接触,从而实现对石膏板上端挤压的功能,从而实现对石膏板上端固定的功能。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机构结构示意图;
21.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夹座和第二齿条座结构示意图;
22.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a处局部放大示意图。
23.图中:1、主体;2、滚轮;3、下压机构;301、移动架;302、电推杆;303、固定座;304、移动座;305、挤压座;4、固定机构;401、第一夹座;402、第二夹座;403、第一齿条座;404、第一通槽;405、转动杆;406、第一齿轮;407、传动电机;408、第二齿条座;409、第二通槽;410、第二齿轮。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5.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装饰材料生产制造用石膏板转运装置,包括:
26.主体1;
27.滚轮2,滚轮2设置在主体1的底端;
28.设置有挤压座305的下压机构3,下压机构3位于主体1的顶端,用于对石膏板进行挤压;
29.设置有第一夹座401和第二夹座402的固定机构4,固定机构4设置在主体1的一端且贯穿至主体1的内部,用于对石膏板进行夹持固定。
30.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设置滚轮2便于主体1移动,通过设置固定机构4便于第一夹座401和第二夹座402对石膏板的两端进行夹持固定,通过设置下压机构3便于挤压座305与石膏板接触并对石膏板保持抵住状态,从而实现对石膏板上端固定的功能。
31.请着重参阅图4,下压机构3包括有移动架301、电推杆302、固定座303、移动座304和挤压座305,固定座303位于主体1的顶端,移动架301从固定座303的上方贯穿至固定座303的下方,电推杆302位于移动架301的底端且位于固定座303的上端,移动座304位于主体1的内壁且位于移动架301的外壁,挤压座305连接在移动架301的底端。
32.在本实施例中:当对石膏板两侧夹持固定后,电推杆302开始工作,电推杆302回缩并拉动移动架301下移,移动架301通过移动座304下移,移动架301下移并对挤压座305进行推动,挤压座305下移并与石膏板的上端接触,从而实现对石膏板上端的挤压,继而实现对石膏板上端固定的功能。
33.请着重参阅图2-3,固定机构4包括有第一夹座401、第二夹座402、第一齿条座403、第一通槽404、转动杆405、第一齿轮406、传动电机407、第二齿条座408、第二通槽409和第二齿轮410,传动电机407安装在主体1的一端,转动杆405设置在主体1的内壁且贯穿至传动电机407的一端,第一齿轮406固定套接在转动杆405的外壁,第二齿条座408位于第一齿轮406的底端,第一夹座401设置在主体1的内部且位于第二齿条座408的一侧,第一齿条座403设置在主体1的内壁且位于第二齿条座408的两端,第二夹座402位于主体1的内部且位于第一齿条座403的一侧,第一通槽404设置在第二夹座402的内壁,第二通槽409设置在第一夹座401的底端且位于第二齿条座408的两端。
34.在本实施例中:将石膏板堆积于主体1内,当堆积完毕后,传动电机407转动使转动杆405转动,转动杆405转动使第一齿轮406转动,第一齿轮406转动使第二齿条座408移动,第二齿条座408移动拉动第一夹座401移动,与此同时,第二齿条座408与第二齿轮410接触,第二齿条座408移动使第二齿轮410转动,第二齿轮410转动使第一齿条座403移动,第一齿条座403移动拉动第二夹座402移动,第一夹座401和第二夹座402相互靠近并与石膏板接触,从而实现对石膏板夹持固定的功能,从而避免石膏板位置发生移动。
35.请着重参阅图4,固定座303与主体1固定连接,移动架301的外壁对称设置有移动槽,移动座304的内壁设置有与移动槽相匹配的移动块,移动架301呈倒“u”字形。
36.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设置有移动槽和移动块便于电推杆302拉动移动架301通过移动槽下移。
37.请着重参阅图2-3,转动杆405与主体1通过轴承转动连接,第二齿条座408的上端设置有与第一齿轮406相啮合的齿条,第二齿条座408的两端对称设置有与第二齿轮410相啮合的齿条,第一齿条座403的一端设置有与第二齿轮410相啮合的齿条。
38.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设置与第一齿轮406相啮合的齿条便于第一齿轮406转动使第二齿条座408移动,通过设置与第二齿轮410相啮合的齿条便于第二齿条座408移动使第二齿轮410转动,通过第二齿轮410转动使第一齿条座403移动,通过第一齿条座403移动拉动
第二夹座402移动,从而实现对石膏板夹持固定的功能。
39.请着重参阅图2-3,第二通槽409与第一齿条座403相匹配,第二齿条座408与第一通槽404相匹配。
40.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设置第二通槽409便于第一齿条座403进入第二通槽409内,通过设置第一通槽404便于第二齿条座408进入通槽404内。
41.请着重参阅图2-3,第二夹座402的外壁对称设置有限位块,主体1的内壁设置有与限位块相匹配的限位槽,第一夹座401的一端和第二夹座402的一端均设置有棉块。
42.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设置有限位块和限位槽便于第二夹座402通过限位槽移动,通过设置棉块便于第一夹座401的一端和第二夹座402与石膏板接触后避免造成石膏板两端损坏。
43.以上所述的,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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