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共享电单车载人告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930887发布日期:2023-01-14 06:16阅读:44来源:国知局
一种共享电单车载人告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共享电单车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共享电单车载人告警装置。


背景技术:

2.共享电单车的坐垫大小设计一般能够满足于单人使用,但若存在两人及以上共同乘坐时,也即可能存在一人处于坐垫靠前位置以及另一人处于坐垫靠后位置的现象,则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
4.一种共享电单车载人告警装置,其包括装置主体,装置主体包括底座以及罩设于底座上端面的坐垫;装置主体还包括触发组件以及告警组件;触发组件设于底座上端面处且位于坐垫内,触发组件包括分别设于底座长度方向的两端处的第一触发机构和第二触发机构,第一触发机构和第二触发机构共同用于与告警组件配合;告警组件包括分别设于底座长度方向的两端处的第一触发开关和第二触发开关、蜂鸣器以及处理器;第一触发机构和第二触发机构分别用于与第一触发开关和第二触发开关配合。
5.本实用新型中,若共享电单车在实际使用时存在两人及以上共同乘坐,因坐垫的大小设计一般能够满足于单人使用,故而两人在使用共享电单车时,就会存在一人处于坐垫靠前位置以及另一人处于坐垫靠后位置,也即两人分别坐于坐垫的两端,则会触发蜂鸣器告警,从而较佳地警示该共享电单车使用人员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6.作为优选,第一触发机构和第二触发机构均包括设于底座上端面且位于底座宽度方向的中部处的支撑柱,支撑柱远离底座上端面的端部处设有铰接座,铰接座处设有触发板,触发板包括中部通过一铰接轴铰接于铰接座处的铰接杆以及分别垂直于铰接杆两端的第一平衡杆以及第二平衡杆,第一平衡杆和第二平衡杆的中部分别连接于铰接杆的两端,铰接杆的长度方向与底座的长度方向一致;第一平衡杆设于底座长度方向的一端且第一平衡杆与铰接杆连接处形成触发部;触发部用于与第一触发开关或第二触发开关配合。
7.本实用新型中,如两人分别坐于坐垫的两端时,会使得第一触发机构与第一触发开关配合和第二触发机构与第二触发开关配合,也即第一触发机构中第一平衡杆处的触发部与第一触发开关配合、第二触发机构中第一平衡杆处的触发部与第二触发开关配合,故而较佳地实现蜂鸣器报警,也即警示该共享电单车使用人员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8.作为优选,触发板与底座间设有回复机构,回复机构包括设于第一平衡杆两端与底座间、以及设于第二平衡杆两端与底座间的拉簧;触发板在四个拉簧共同作用下保持与底座平行的趋势。
9.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回复机构的设置,一方面,共享电单车处于通电状态且暂无人员乘坐时,回复机构保持触发板与底座平行,避免出现蜂鸣器误报;另一方面,蜂鸣器正常
报警后,若使用该共享电单车人员的两人及以上听到蜂鸣器报警时对应超出人员下车后,回复机构能够使得第一触发机构中第一平衡杆处的触发部与第一触发开关脱离或第二触发机构中第一平衡杆处的触发部与第二触发开关脱离,从而解除蜂鸣器报警。
10.作为优选,第一平衡杆两端以及第二平衡杆两端处均设有第一拉环,底座上端面处对应第一拉环设有第二拉环,对应拉簧的两端分别连接与相对应的第一拉环与第二拉环处。
11.本实用新型中,通过第一拉环与第二拉环的设置,故而较佳地实现拉簧于触发板与底座间的安装。
12.作为优选,底座远离坐垫的端面处形成安装槽,处理器及蜂鸣器设于安装槽处;安装槽分别与第一触发开关或第二触发开关间设有布线槽;安装槽及布线槽处设有安装盖,安装盖位于安装槽处设有声音通道。
13.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安装槽、布线槽、安装盖、声音通道的设置,故而较佳实现告警组件于装置主体处的安装以及便于线路接线;其中,设置声音通道有利于蜂鸣器声音的传播。
附图说明
14.图1为实施例1中的装置主体的示意图。
15.图2为实施例1中的装置主体的另一视角爆炸示意图。
16.图3为实施例1中的装置主体的内部示意图。
17.图4为图3中a部分的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8.为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描述。应当理解的是,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解释而并非限定。
19.实施例1
20.如图1-4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共享电单车载人告警装置,其包括装置主体100,装置主体100包括底座110以及罩设于底座110上端面的坐垫120;装置主体100还包括触发组件以及告警组件;触发组件设于底座110上端面处且位于坐垫120内,触发组件包括分别设于底座110长度方向的两端处的第一触发机构310和第二触发机构320,第一触发机构310和第二触发机构320共同用于与告警组件配合;告警组件包括分别设于底座110长度方向的两端处的第一触发开关330和第二触发开关340、蜂鸣器以及处理器;第一触发机构310和第二触发机构320分别用于与第一触发开关330和第二触发开关340配合。
21.本实施例中,若共享电单车在实际使用时存在两人及以上共同乘坐,因坐垫120的大小设计一般能够满足于单人使用,故而两人在使用共享电单车时,就会存在一人处于坐垫120靠前位置以及另一人处于坐垫120靠后位置,也即两人分别坐于坐垫120的两端,则会触发蜂鸣器告警,从而较佳地警示该共享电单车使用人员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2.具体地,两人分别坐于坐垫120的两端时,会使得第一触发机构310与第一触发开关330配合和第二触发机构320与第二触发开关340配合,故而引发蜂鸣器报警。
23.其中,若单人使用共享电单车时,存在坐姿处于坐垫120靠前位置或处于坐垫120
靠后位置,也即使得第一触发机构310与第一触发开关330配合或第二触发机构320与第二触发开关340配合,则不会导致蜂鸣器报警,从而避免处于单人乘坐共享电单车时蜂鸣器误报的现象。
24.本实施例中,第一触发机构310和第二触发机构320均包括设于底座110上端面且位于底座110宽度方向的中部处的支撑柱350,支撑柱350远离底座110上端面的端部处设有铰接座351,铰接座351处设有触发板,触发板包括中部通过一铰接轴360铰接于铰接座351处的铰接杆370以及分别垂直于铰接杆370两端的第一平衡杆381以及第二平衡杆382,第一平衡杆381和第二平衡杆382的中部分别连接于铰接杆370的两端,铰接杆370的长度方向与底座110的长度方向一致;第一平衡杆381设于底座110长度方向的一端且第一平衡杆381与铰接杆370连接处形成触发部;触发部用于与第一触发开关330或第二触发开关340配合。
25.上述构造使得,如两人分别坐于坐垫120的两端时,会使得第一触发机构310与第一触发开关330配合和第二触发机构320与第二触发开关340配合,也即第一触发机构310中第一平衡杆381处的触发部与第一触发开关330配合、第二触发机构320中第一平衡杆381处的触发部与第二触发开关340配合,故而较佳地实现蜂鸣器报警;
26.其中,第一触发开关330与第二触发开关340可以为无自锁且自复位按钮开关。
27.本实施例中,触发板与底座110间设有回复机构,回复机构包括设于第一平衡杆381两端与底座110间、以及设于第二平衡杆382两端与底座110间的拉簧390;触发板在四个拉簧390共同作用下保持与底座110平行的趋势。
28.通过本实施例中回复机构的设置,一方面,共享电单车处于通电状态且暂无人员乘坐时,回复机构保持触发板与底座110平行,避免出现蜂鸣器误报;另一方面,蜂鸣器正常报警后,若使用该共享电单车人员的两人及以上听到蜂鸣器报警时对应超出人员下车后,回复机构能够使得第一触发机构310中第一平衡杆381处的触发部与第一触发开关330脱离或第二触发机构320中第一平衡杆381处的触发部与第二触发开关340脱离,从而解除蜂鸣器报警。
29.本实施例中,第一平衡杆381两端以及第二平衡杆382两端处均设有第一拉环410,底座110上端面处对应第一拉环410设有第二拉环420,对应拉簧390的两端分别连接与相对应的第一拉环410与第二拉环420处。
30.通过本实施例中第一拉环410与第二拉环420的设置,故而较佳地实现拉簧390于触发板与底座110间的安装。
31.本实施例中,底座110远离坐垫120的端面处形成安装槽210,处理器及蜂鸣器设于安装槽210处;安装槽210分别与第一触发开关330或第二触发开关340间设有布线槽220;安装槽210及布线槽220处设有安装盖230,安装盖230位于安装槽210处设有声音通道231。
32.通过本实施例中安装槽210、布线槽220、安装盖230、声音通道231的设置,故而较佳实现告警组件于装置主体100处的安装以及便于线路接线;
33.其中,本实施例中的告警组件的用电源可单独供电如加设额外电池的方式或接入共享电单车总电源。
34.总之,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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