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两轮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6541764发布日期:2023-12-30 00:55阅读:24来源:国知局
电动两轮车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电动车,特别涉及一种电动两轮车。


背景技术:

1、随着当前社会对环保节能议题的日益重视,电动两轮车作为绿色节能减排的交通工具,在大众出行方面已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目前,电动两轮车日渐小型化、轻量化的设计,电动两轮车的空间日渐减少,轻量化要求渐高。电动两轮车的后端通常设置有位置灯和转向灯等,如何合理的将电动两轮车的后端灯具布置得更加紧凑,一直是电动两轮车领域内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为解决上述问题,本申请提供一种后照明组件布置紧凑的电动两轮车。

2、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3、一种电动两轮车,包括:车架;行走机构,行走机构包括前轮和后轮;悬挂机构,悬挂机构至少部分设置在车架上,行走机构通过悬挂机构与车架连接;电池组件,电池组件至少部分设置在车架上;车身覆盖件,车身覆盖件至少部分覆盖电池组件上;坐垫装置,坐垫装置包括坐垫;后照明组件,后照明组件至少部分设置于坐垫的下方;其中,定义一个垂直于电动两轮车的高度方向的平面为基准平面,后照明组件在基准平面上的投影与坐垫在基准平面上的投影的重合部分面积为s1;后照明组件在基准平面上的投影面积为s2,s1与s2的比值大于等于0.50且小于等于0.92。

4、进一步地,s1与s2的比值大于等于0.60且小于等于0.85。

5、进一步地,s1与s2的比值大于等于0.70且小于等于0.80。

6、进一步地,坐垫装置还包括坐桶,后照明组件设置在坐桶的后方。

7、进一步地,后照明组件包括第一照明区域、第二照明区域和第三照明区域,后照明组件基本沿所述电动两轮车的宽度方向延伸,第二照明区域和第三照明区域分别设置在左右两端,第一照明区域设置在后照明组件的中部。

8、进一步地,第一照明区域包括位置灯和制动灯。

9、进一步地,第二照明区域和第三照明区域均设置有转向灯。

10、进一步地,电动两轮车包括正常行驶状态、制动状态和转向状态,当电动两轮车处于正常行驶状态时,第一照明区域的位置灯开启,第二照明区域和第三照明区域的、转向灯关闭;

11、当电动两轮车处于制动状态时,第一照明区域的制动灯开启,第二照明区域和第三照明区域的转向灯关闭;

12、当电动两轮车处于转向状态时,第一照明区域的位置灯开启,第二照明区域或第三照明区域的转向灯开启。

13、进一步地,位置灯与制动灯均通过反射碗反射光影光。

14、进一步地,转向灯通过厚壁件折射光源光。

15、申请提供的电动两轮车的后照明组件设置在坐垫的下方,定义一个垂直于电动两轮车的高度方向的平面为基准平面,后照明组件在基准平面上的投影与坐垫在基准平面上的投影的重合部分面积为s1;后照明组件在基准平面上的投影面积为s2,s1与s2的比值大于等于0.50且小于等于0.92。沿电动两轮车的高度方向观察,后照明组件与坐垫的重合度极高,布置更加紧凑,满足了电动两轮车的布置需求。



技术特征:

1.一种电动两轮车,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s1与s2的比值大于等于0.60且小于等于0.8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s1与s2的比值大于等于0.70且小于等于0.8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坐垫装置还包括坐桶,所述后照明组件设置在所述坐桶的后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照明组件包括第一照明区域、第二照明区域和第三照明区域,所述后照明组件基本沿所述电动两轮车的宽度方向延伸,所述第二照明区域和所述第三照明区域分别设置在左右两端,所述第一照明区域设置在所述后照明组件的中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照明区域包括位置灯和制动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照明区域和所述第三照明区域均设置有转向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两轮车包括正常行驶状态、制动状态和转向状态,当所述电动两轮车处于正常行驶状态时,所述第一照明区域的所述位置灯开启,所述第二照明区域和所述第三照明区域的所述转向灯关闭;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位置灯与所述制动灯均通过反射碗反射光影光。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灯通过厚壁件折射光源光。


技术总结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电动两轮车,其包括:车架;行走机构,行走机构包括前轮和后轮;悬挂机构,悬挂机构至少部分设置在车架上,行走机构通过悬挂机构与车架连接;电池组件,电池组件至少部分设置在车架上;车身覆盖件,车身覆盖件至少部分覆盖电池组件上;坐垫装置,坐垫装置包括坐垫;后照明组件,后照明组件至少部分设置于坐垫的下方;其中,定义一个垂直于电动两轮车的高度方向的平面为基准平面,后照明组件在基准平面上的投影与坐垫在基准平面上的投影的重合部分面积为S1;后照明组件在基准平面上的投影面积为S2,S1与S2的比值大于等于0.50且小于等于0.92。通过上述设置,后照明组件与坐垫的重合度极高,布置更加紧凑。

技术研发人员:袁晨旭,袁云阁,沈家宇,倪天豪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718
技术公布日: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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