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半潜船的桅灯系统及半潜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585847发布日期:2021-09-10 19:11阅读:60来源:国知局
一种半潜船的桅灯系统及半潜船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船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半潜船的桅灯系统及半潜船。


背景技术:

2.根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要求,为了显示大型船舶的船体轮廓,大型船舶上需要按规定设置两个桅灯,分别安装在雷达桅以及位于船艏的前桅杆上。其中,雷达桅设置在船体上层建筑的罗经甲板上,上层建筑位于船艉,使得其中一个桅灯靠近船艏,另一个桅灯靠近船艉。且两个桅灯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船长的一半,但不必大于100米。前桅杆上的桅灯应安置在离船体前端不大于船长的四分之一处。桅灯均与桅灯控制模块连接,桅灯控制模块包括在驾驶室设置桅灯控制开关,桅灯控制开关能够控制桅灯的开关状态。
3.对于半潜船而言,船体的结构特殊,由于船体的船舯以及船艉用于承载货物,使得上层建筑位于船体的艏部,上层建筑上同时设置雷达桅和前桅杆,也就是说船艉无固定桅灯的结构,导致两个桅灯之间的距离仅为28.8m。在光线不佳的天气或夜间,不能向其他船舶显示船体的轮廓,无法满足避碰的要求,降低了船舶的航行安全。
4.基于此,亟需一种半潜船的桅灯系统及半潜船用来解决如上提到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半潜船的桅灯系统,以实现采用第一辅助灯以及第二辅助灯照向船体的其他位置,辅助桅灯照亮船体,使得船体轮廓能够显示给其他船舶,提高了船舶航行的安全性。
6.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半潜船,以实现能够照亮船体并向其他船舶显示船体轮廓,提高了船舶安全安全性。
7.为达此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8.一种半潜船的桅灯系统,包括:
9.桅灯,设置有两个,分别设置在雷达桅和前桅上;
10.第一辅助灯,设置有多个,多个所述第一辅助灯均设置在船体的船艏的上层建筑上并沿船宽间隔设置,所述第一辅助灯设置在所述上层建筑朝向船艉的一侧,所述第一辅助灯的发光面朝向所述船体的船艉设置;
11.第二辅助灯,设置有多个,多个所述第二辅助灯均设置在所述船艉,所述第二辅助灯的发光面朝向所述船艏设置;
12.桅灯控制模块,能够控制所述桅灯、所述第一辅助灯以及所述第二辅助灯的开关状态。
13.可选地,所述第一辅助灯包括中部辅助灯,所述中部辅助灯设置在所述上层建筑的罗经甲板上。
14.可选地,所述第一辅助灯还包括舷侧辅助灯,所述舷侧辅助灯设置在所述上层建筑的上层建筑高层甲板上,所述上层建筑高层甲板沿船宽的两侧均设置所述舷侧辅助灯。
15.可选地,所述上层建筑高层甲板沿船宽的两侧均设置舷侧辅助灯组,每组所述舷侧辅助灯组均包括至少一个所述舷侧辅助灯,两组所述舷侧辅助灯组之间设置间隔,所述罗经甲板置于所述间隔的正上方。
16.可选地,所述中部辅助灯的光轴以及所述舷侧辅助灯的光轴均朝向所述船体的主甲板倾斜,且所述中部辅助灯的光轴与所述主甲板之间的夹角小于所述舷侧辅助灯的光轴与所述主甲板之间的夹角;
17.和/或,所述中部辅助灯能够绕水平轴线转动,以调整所述中部辅助灯的光轴与所述主甲板之间的夹角大小;
18.和/或,所述舷侧辅助灯能够绕水平轴线转动,以调整所述舷侧辅助灯的光轴与所述主甲板之间的夹角大小。
19.可选地,所述船艉设置四个浮箱,四个所述浮箱沿船体中心线两两对称设置在所述船体的两侧;
20.所述第二辅助灯包括前侧辅助灯,朝向所述船艏设置的两个所述浮箱上均设有所述前侧辅助灯。
21.可选地,所述第二辅助灯还包括后侧辅助灯,朝向所述船艉设置的两个所述浮箱上均设有所述后侧辅助灯。
22.可选地,所述前侧辅助灯的光轴以及所述后侧辅助灯的光轴均朝向所述船体的主甲板倾斜,且所述前侧辅助灯的光轴与所述主甲板之间的夹角小于所述后侧辅助灯的光轴与所述主甲板之间的夹角;
23.和/或,所述前侧辅助灯能够绕水平轴线转动,以调整所述前侧辅助灯的光轴与所述主甲板之间的夹角大小;
24.和/或,所述后侧辅助灯能够绕水平轴线转动,以调整所述后侧辅助灯的光轴与所述主甲板之间的夹角大小。
25.可选地,所述浮箱顶部朝向所述船艏的一侧设置安装位置,所述前侧辅助灯以及所述后侧辅助灯均设置在对应的所述浮箱的所述安装位置上。
26.一种半潜船,包括如上所述的半潜船的桅灯系统。
2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28.本发明提供的半潜船的桅灯系统,包括桅灯、第一辅助灯和第二辅助灯,且桅灯、第一辅助灯和第二辅助灯均能够被桅灯控制模块控制其开关状态。第一辅助灯设置在上层建筑朝向船艉的一侧,且发光面朝向船艉设置,能够照亮上层建筑后方的船体,辅助桅灯照亮船体,使得船体轮廓能够显示给其他船舶,提高了船舶航行的安全性。第二辅助灯设置在船艉部,发光面朝向船艏设置,能够照亮船艉以及船舯,与第一辅助灯共同辅助桅灯将船体照亮,进一步提高了船舶航行的安全性。
29.本发明提供的半潜船,包括上述桅灯系统,使得桅灯系统能够照亮船体并向其他船舶显示船体轮廓,提高了船舶航行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30.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前桅的侧视图;
31.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罗经甲板的俯视图;
32.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d甲板的俯视图;
33.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船艉处的主甲板的俯视图。
34.图中:
35.10、前桅;20、罗经甲板;30、上层建筑高层甲板;40、浮箱;
36.1、桅灯;2、中部辅助灯;3、舷侧辅助灯;4、前侧辅助灯;5、后侧辅助灯。
具体实施方式
37.为使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达到的技术效果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38.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39.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40.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41.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半潜船,如图1

图4所示,半潜船包括船体和半潜船的桅灯系统。船体的上层建筑设置在船艏处,上层建筑的顶部设置罗经甲板20,罗经甲板20上竖直设置有前桅10和雷达桅。上层建筑由下至上设置a甲板、b甲板、c甲板和d甲板,d甲板置于罗经甲板20下方。此外,d甲板呈u型,罗经甲板20设置在上述u型结构的开口处的正上方。船艉处的主甲板上设置四个浮箱40,四个浮箱40沿船体中心线两两对称设置在船体两侧,且浮箱40位置可移动的设置在主甲板上。在其他实施例中,上层建筑的甲板层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应性调整,浮箱40的数量也可适应性选取。其中浮箱40、上层建筑、雷达桅以及前桅10等结构均为现有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42.进一步地,本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半潜船的桅灯系统。如图1所示,半潜船的桅灯系统包括桅灯1、第一辅助灯、第二辅助灯和桅灯控制模块。桅灯1设置有两个,分别设置在雷达桅和前桅10上;第一辅助灯设置有多个,多个第一辅助灯均设置在船艏的上层建筑上并沿船宽间隔设置,第一辅助灯设置在上层建筑朝向船艉的一侧,第一辅助灯的发光面朝向船体的船艉设置;第二辅助灯设置有多个,多个第二辅助灯均设置在船艉,第二辅助灯的发光面朝向船艏设置;桅灯1、第一辅助灯以及第二辅助灯均电连接于桅灯控制模块,使得桅灯控制模块能够控制桅灯1、第一辅助灯以及第二辅助灯的开关状态。
43.本实施例提供的半潜船的桅灯系统,包括桅灯1、第一辅助灯和第二辅助灯,且桅
灯、第一辅助灯和第二辅助灯均能够被桅灯控制模块控制其开关状态。第一辅助灯设置在上层建筑朝向船艉的一侧,且发光面朝向船艉设置,能够照亮上层建筑后方的船体,辅助桅灯1照亮船体,使得船体轮廓能够显示给其他船舶,提高了船舶航行的安全性。第二辅助灯设置在船艉部,发光面朝向船艏设置,能够照亮船艉以及船舯,与第一辅助灯共同辅助桅灯1将船体照亮,进一步提高了船舶航行的安全性。
44.本实施例提供的半潜船,包括上述桅灯系统,使得桅灯系统能够照亮船体并向其他船舶显示船体轮廓,提高了船舶航行的安全性。
45.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第一辅助灯包括中部辅助灯2,中部辅助灯2设置在上层建筑的罗经甲板20上,具体设置在罗经甲板20朝向船艉的一侧,罗经甲板20较高,将中部辅助灯2设置在罗经甲板20上,能够扩大中部辅助灯2照亮的范围,进一步保证了船体的航行安全。
46.进一步地,中部辅助灯2能够绕水平轴线转动,以调整中部辅助灯2的光轴与主甲板之间的夹角大小,能够根据实际航行情况改变中部辅助灯2能够在船体上照亮的区域,扩大了桅灯系统的适用范围,提高了实用性。
47.进一步地,中部辅助灯2通过第一转动座与罗经甲板20连接,第一转动座包括底板、连接耳和第一转轴,第一转轴沿船宽方向延伸。连接耳相对设置有两个,连接耳一端垂直连接于底板,另一端垂直开设有转动孔,且转动孔的轴线平行于底板设置。两个转动孔同轴设置,转动孔内均设置轴承,第一转轴穿设于两个轴承的内圈,第一转轴平行于底板设置,使得第一转轴能够相对连接耳转动。中部辅助灯2连接在第一转轴上,实现中部辅助灯2能够绕水平轴线转动。第一转轴上还设置锁紧螺栓,锁紧螺栓能够锁紧第一转轴的位置。
48.再进一步地,第一转动座还包括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垂直固定在底板远离连接耳的一侧,并与罗经甲板20转动连接,具体在罗经甲板20上开设圆孔,圆孔内部设置轴承,轴承内圈与第二转轴同轴固定连接。第一转轴平行于底板,且第二转轴垂直于底板设置,使得中部辅助灯2能够沿两个相互垂直的轴线转动并调整光轴的方向,进一步增加了中部辅助灯2的照射方向的调整范围,进一步便于根据实际航行情况改变中部辅助灯2能够在船体上照亮的区域,扩大了使用范围,提高了实用性。其中,罗经甲板20可在上表面朝向船艉的一侧边缘或朝向船艉的侧壁上开设上述圆孔。
49.在本实施例中,罗经甲板20上沿船宽设置四个中部辅助灯2,每个辅助灯2均对应设置一个第一转动座。
50.再进一步地,如图3所示,第一辅助灯还包括舷侧辅助灯3,舷侧辅助灯3设置在上层建筑的上层建筑高层甲板30上,上层建筑高层甲板30沿船宽的两侧均设置舷侧辅助灯3,上层建筑高层甲板30位置较高,将舷侧辅助灯3设置在上层建筑高层甲板30上,能够扩大舷侧辅助灯3照亮的范围,进一步保证了船体的航行安全。
51.在本实施例中,上层建筑高层甲板30为在上层建筑位置较高的甲板层,优选为d甲板。在其他实施例中,上层建筑高层甲板30可为其他甲板层,在此不作限定。
52.进一步地,舷侧辅助灯3能够绕水平轴线转动,以调整舷侧辅助灯3的光轴与主甲板之间的夹角大小,能够根据实际航行情况改变舷侧辅助灯3能够在船体上照亮的区域,扩大了桅灯系统的适用范围,提高了实用性。再进一步地,舷侧辅助灯3可通过第二转动座与上层建筑高层甲板30连接。其中第二转动座与第一转动座的结构相同,在此不再赘述。第二
转动座的底板连接于上层建筑高层甲板30上表面朝向船艉的一侧边缘,或上层建筑高层甲板30朝向船艉的侧壁上。
53.在本实施例中,中部辅助灯2与舷侧辅助灯3均能够绕水平轴线转动,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为中部辅助灯2与舷侧辅助灯3其中的一个能够绕水平轴线转动,在此不作限定。
54.优选地,中部辅助灯2的光轴以及舷侧辅助灯3的光轴均朝向船体的主甲板倾斜,即中部辅助灯2与舷侧辅助灯3的光轴均向下倾斜,且中部辅助灯2的光轴与主甲板之间的夹角小于舷侧辅助灯3的光轴与主甲板之间的夹角,使得中部辅助灯2不仅能够照亮上层建筑后方并靠近上层建筑附近区域,还能够照亮靠近船艉区域的船体,舷侧辅助灯3用于照亮上层建筑后方并靠近上层建筑附近区域的船体,使得上层建筑后方的船体均能够被照亮,进一步均能够将船体轮廓显示给其他船舶,保证了航行的安全。
55.具体地,上层建筑高层甲板30沿船宽的两侧均设置舷侧辅助灯组,每组舷侧辅助灯组均包括至少一个舷侧辅助灯3,两组舷侧辅助灯组之间设置间隔,罗经甲板20置于上层建筑高层甲板30上方并正对间隔设置,由于罗经甲板20正对设置在d甲板的开口处的正上方,使得中部辅助灯2主要照亮船体中心线附近的区域,将舷侧辅助灯3设置在罗经甲板20两侧,实现了采用舷侧辅助灯3照亮船体舷侧区域,扩大了桅灯系统能够照亮的区域范围,进一步保证了船体沿宽度方向能够全部被照亮,进一步保证了船舶的航行安全。
56.在本实施例中,上层建筑高层甲板30上设置四个舷侧辅助灯3,即每组舷侧辅助灯组均设置两个舷侧辅助灯3。在船宽方向上,四个舷侧辅助灯3与四个中部辅助灯2均匀间隔设置。
57.进一步地,如图4所示,第二辅助灯包括前侧辅助灯4,朝向船艏设置的两个浮箱40上均设置前侧辅助灯4,浮箱40的高度较高,将前侧辅助灯4设置在罗经甲板20上,能够扩大前侧辅助灯4照亮的范围,进一步保证了船体的航行安全。图4中的左侧朝向船体的尾端。
58.前侧辅助灯4能够绕水平轴线转动,以调整前侧辅助灯4的光轴与主甲板之间的夹角大小,能够根据实际航行情况改变前侧辅助灯4能够在船体上照亮的区域,扩大了桅灯系统的适用范围,提高了实用性。
59.再进一步地,第二辅助灯还包括后侧辅助灯5,朝向船艉设置的两个浮箱40上设置后侧辅助灯5,浮箱40的高度较高,将后侧辅助灯5设置在罗经甲板20上,能够扩大后侧辅助灯5照亮的范围,进一步保证了船体的航行安全。
60.后侧辅助灯5能够绕水平轴线转动,以调整后侧辅助灯5的光轴与主甲板之间的夹角大小,能够根据实际航行情况改变后侧辅助灯5能够在船体上照亮的区域,扩大了桅灯系统的适用范围,提高了实用性。
61.具体地,浮箱40顶部朝向船艏的一侧设置安装位置,前侧辅助灯4以及后侧辅助灯5均设置在对应的浮箱40的安装位置上,使得前侧辅助灯4以及后侧辅助灯5均设置在浮箱40朝向船艏的一侧,避免了浮箱40的其他结构遮挡前侧辅助灯4以及后侧辅助灯5的光线。具体在每个浮箱40顶部朝向船艏的边缘均设置第三转动座,每个前侧辅助灯4以及每个后侧辅助灯5均对应一个第三转动座。第三转动座与第一转动座和第二转动座的结构均相同,在此不做赘述,其中第三转动座的底板连接于在浮箱40的顶部朝向船艏的边缘,转轴与前侧辅助灯4或后侧辅助灯5固定连接。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三转动座的底板还可以连接于浮箱40侧壁的顶部,在此不作限定。
62.在本实施例中,前侧辅助灯4以及后侧辅助灯5均能够绕水平轴线转动,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为前侧辅助灯4与后侧辅助灯5其中的一个能够绕水平轴线转动,在此不作限定。
63.在本实施例中,前侧辅助灯4以及后侧辅助灯5各设置有两个,每个浮箱40上设置一个前侧辅助灯4或一个后侧辅助灯5。
64.优选地,前侧辅助灯4的光轴以及后侧辅助灯5的光轴均朝向船体的主甲板倾斜,即前侧辅助灯4与后侧辅助灯5的光轴均向下倾斜,便于照亮船体的主甲板。且前侧辅助灯4的光轴与主甲板之间的夹角小于后侧辅助灯5的光轴与主甲板之间的夹角;前侧辅助灯4不仅能够照亮浮箱40附近的区域,还能够照亮靠近上层建筑区域的船体,后侧辅助灯5能够照亮浮箱40附近区域的船体,使得上层建筑后方的船体均能够被照亮,进一步将船体轮廓显示给其他船舶,保证了航行的安全。第一辅助灯与第二辅助灯共同作用,保证船体能够被照亮。且船体舷侧通过舷侧辅助灯3、前侧辅助灯4与后侧辅助灯5照亮,船体中心线附近区域通过中部辅助灯2照亮,故中部辅助灯2的光轴与主甲板之间的夹角较小,且应保证在船长方向上,船体中心线附近的区域均能够被中部辅助灯2照亮。
65.在本实施例中,桅灯1采用现有技术中的结构,中部辅助灯2、舷侧辅助灯3、前侧辅助灯4和后侧辅助灯5均采用投光灯,功率400w,发光体为led,功率较低,节省能源。在其他实施例中,中部辅助灯2、舷侧辅助灯3、前侧辅助灯4和后侧辅助灯5还可以采用其他结构,此外,中部辅助灯2、舷侧辅助灯3、前侧辅助灯4和后侧辅助灯5可不为同一种结构的灯,在此均不作限定。
66.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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