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的空气润滑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445996发布日期:2022-03-30 11:01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船舶的空气润滑系统,所述船舶的空气润滑系统使用于船舶中以在船舶底部处产生气泡,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舶的空气润滑系统包括:前方空气喷射部,所述前方空气喷射部设置在所述船舶的船头部处;以及后方空气喷射部,所述后方空气喷射部在所述船舶的船头部设置在所述前方空气喷射部的后方处,其中,所述前方空气喷射部和所述后方空气喷射部在所述船舶的宽度方向上以预定长度延伸,其中,设置有所述前方空气喷射部的区域和设置有所述后方空气喷射部的区域包括在所述船舶的长度方向上重叠的区域,其中,当所述船舶的总长度为基准,船尾为0loa并且船头为1.0loa时,所述后方空气喷射部和所述前方空气喷射部以0.1loa以下的距离间隔开,以及其中,所述前方空气喷射部设置在0.7loa至0.85loa以内。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的空气润滑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船舶的长度方向上,设置有所述前方空气喷射部的区域包括在设置有所述后方空气喷射部的区域中。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的空气润滑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船舶的宽度为b时,设置有所述后方空气喷射部的区域在0.5b以内。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的空气润滑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舶的前方空气喷射部的中心和所述后方空气喷射部的中心在所述船舶的长度方向上位于相同的线上。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船舶的空气润滑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相同的线为所述船舶的厚度的中心沿着所述船舶的长度方向延伸的所述船舶的中心线。

技术总结
提供船舶的空气润滑系统。在一实施例中,在适用在船舶底部处产生气泡(air bubble)的空气润滑系统的船舶中,可包括设置在所述船舶的船头部处的前方空气喷射部、以及在所述船舶的船头部设置在所述前方空气喷射部的后方处的后方空气喷射部,其中,所述前方空气喷射部和所述后方空气喷射部可在所述船舶的宽度方向上以预定长度延伸,并且设置有所述前方空气喷射部的区域和设置有所述后方空气喷射部的区域可包括在所述船舶的长度方向上重叠的区域。域。域。


技术研发人员:金星吴 张永勋 金晩桓 姜重圭 崔东圭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大宇造船海洋株式会社
技术研发日:2021.04.27
技术公布日:20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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