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沉没的浅水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17960阅读:76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不会沉没的浅水船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造船领域。
1998年2月16日本人向专利局申请了一项发明专利,即“不会沉没的船舶”,又经过研究探索进一步发明了不会沉没的浅水船。(请参阅发明专利申请号98110655.2,公开号CN1203871A的专利说明书)本发明的目的是为造船业提供一种在不足1米深的浅水河流湖泊中快速航行的船舶构造。当它遭遇下列各种灾难时,如触礁、搁浅、两船碰撞、遭遇大风大浪、遭遇火灾、遭遇鱼雷攻击、遭遇爆炸等都不会沉没的新型浅水船。(下称浅水船)本发明的附图
A是满载货物或旅客的吃水深度线,B是空载吃水深度线,C是罗旋桨进水流线型腔,D是罗旋桨排水流线型腔,E是罗旋桨所处的喉腔,F是浮力舱,G是船底,由于这种船吃水浅,船底就起了相当于重力舱的作用。
设计这种浅水船的数据如下1.船的长宽之比应为2∶1左右为佳,不宜超过3∶1或3∶2。
2.重载吃水深度应为0.3米至0.6米之间为宜,不宜超过0.8米。
3.单位面积载重量,每平方米排水面积可载100公斤至300公斤,最多不宜超过500公斤。
4.船的宽度与载重深度之比为1∶0.2左右,不宜超1∶0.25。
5.每平方米的排水面积应配2至2.5马力的发动机。
从附图上可以看出罗旋桨空载时约3/4处在水平面以上,重载时约3/5处在水平面以上。当罗旋桨开始旋转时,由于罗旋桨吃水面积较小,产生的推力是很小的。当船开始运动后,由于流线型腔的加速作用和水流动的惯性作用,以及型腔的虹吸作用相加,能使罗旋桨得到满腔的水柱流,供给充足的水量而产生最大的满负荷的推力,促使船体快速前进从而达到设计的航速。
关于浮力舱应填满轻体材料,该材料的比重应为0.25左右,最大不宜超过0.3。
舵轴直通驾驶台经伞齿轮减速直接与舵机手轮连接,结构简单紧凑,使用效果较好。
权利要求
1.一种不会沉没的浅水船,它的特征在于该船在不足1米深的浅水河流中能畅通无阻。当它遭遇下列灾难时,如触礁、搁浅、碰撞、大风、火灾、爆炸等等灾难都不会沉没。
2.权利要求1的特征在于该船的浮力舱都填满了阻燃的轻体材料。
3.权利要求1的特征在于该船的长宽之比应为2∶1为佳,不宜超过3∶1或3∶2。
4.权利要求1的特征在于该船重载吃水深为0.3米至0.6米,最多不宜超过0.8米。每平方米的排水面积能载重100公斤至300公斤,最多不宜超过500公斤。
5.权利要求1的特征在于该船的船宽与重载吃水深度之比应为1∶0.2左右,不宜超过1∶0.25。
6.权利要求1的特征在于该船的罗旋桨轴设计在水平面以上,罗旋桨的吃水深度为1/3左右。当它旋转时流线型进水腔产生加速作用,和水流的惯性作用以及型腔的虹吸作用能使喉腔满注流水产生最大的推力。
7.权利要求1的特征在于舵轴直通驾驶台经伞齿轮减速直接与舵机手轮联接,操作轻便。
全文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造船业提供一种在不足1米深的浅水河流、湖泊中快速航行的船舶构造。当它遭遇下列灾难时,如:触礁、搁浅、两船相撞、遭遇大风、遭遇火灾、遭遇爆炸等等都不会沉没的新型浅水船。
文档编号B63B43/10GK1230506SQ9911352
公开日1999年10月6日 申请日期1999年3月15日 优先权日1999年3月15日
发明者许武智 申请人:许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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