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型大载重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20253发布日期:2018-09-01 02:53阅读:20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改进型大载重无人机。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有的改进型大载重无人机,无法提高无人机载重的重量,无人机的工作效率低,使用寿命短,利用价值低,结构复杂,操作繁琐等不足之处,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改进型大载重无人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改进型大载重无人机,解决了背景技术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改进型大载重无人机,包括主体,所述主体上还包括电机,所述主体和电机配合连接;

所述主体上设有第一挡块、连接臂、电池箱、连接杆、摄像头和支撑脚,所述连接杆上设有载物板和第二挡块,所述支撑脚上设有橡胶块,所述第一挡块设置在主体的四周处,且与主体固定连接;

所述电机上设有转轴、螺旋桨和桨叶,所述电机设置在主体的四角上端处,且通过连接臂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电池箱设置在主体的底部中间处,且与主体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杆设置在主体的四角下端处,且与主体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载物板设置在连接杆的下端处,且与连接杆相连接,所述第二挡块设置在载物板的四周处,且与载物板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摄像头设置在主体的正面中间处,且与主体固定连接,所述支撑脚设置在主体四角处,且与主体固定连接,所述橡胶块设置在支撑脚的下端处,且与支撑脚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桨叶设置在螺旋桨上端处,且与螺旋桨固定连接,所述螺旋桨设置在电机的上下端处,且通过转轴和电机转动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通过改进以后,能够提高无人机载重的重量,从而提高了该无人机的工作效率,结构简单,便于操作,使用寿命长,具有很大的利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进型大载重无人机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进型大载重无人机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主体1、第一挡块11、连接臂12、电池箱13、连接杆14、载物板141、第二挡块142、摄像头15、支撑脚16、橡胶块161、电机2、转轴21、螺旋桨22、桨叶2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改进型大载重无人机,包括主体1,所述主体1上还包括电机2,所述主体1和电机2配合连接;

所述主体1上设有第一挡块11、连接臂12、电池箱13、连接杆14、摄像头15和支撑脚16,所述连接杆14上设有载物板141和第二挡块142,所述支撑脚16上设有橡胶块161,所述第一挡块11设置在主体1的四周处,且与主体1固定连接;

所述电机2上设有转轴21、螺旋桨22和桨叶23,所述电机2设置在主体1的四角上端处,且通过连接臂12固定连接。

所述电池箱13设置在主体1的底部中间处,且与主体1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杆14设置在主体1的四角下端处,且与主体1固定连接;设有电池箱13,起到一个提供动力的作用。

所述载物板141设置在连接杆14的下端处,且与连接杆14相连接,所述第二挡块142设置在载物板14的四周处,且与载物板14固定连接;设有的载物板141,起到一个载物的作用;设有的第二挡块142,起到一个限位的作用。

所述摄像头15设置在主体1的正面中间处,且与主体1固定连接,所述支撑脚16设置在主体1四角处,且与主体1固定连接,所述橡胶块161设置在支撑脚16的下端处,且与支撑脚16固定连接;设有的摄像头(15),起到一个提供视野的作用;设有的橡胶块161,起到一个降落时减震的作用。

所述桨叶23设置在螺旋桨22上端处,且与螺旋桨22固定连接,所述螺旋桨22设置在电机2的上下端处,且通过转轴21和电机2转动连接;设有的桨叶23,起到一个转动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主体1、第一挡块11、连接臂12、电池箱13、连接杆14、载物板141、第二挡块142、摄像头15、支撑脚16、橡胶块161、电机2、转轴21、螺旋桨22、桨叶23,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本实用新型通过改进以后,能够提高无人机载重的重量,从而提高了该无人机的工作效率,结构简单,便于操作,使用寿命长,具有很大的利用价值。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通过主体1和载物板141进行载物,然后通过电机2转动,使转轴21带动螺旋桨22转动,从而使桨叶23进行转动,带动主体1飞行,进行无人运输。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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