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动力减震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77297发布日期:2018-11-07 23:03阅读:397来源:国知局
无人机动力减震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无人机减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无人机动力减震机构。



背景技术:

无人机发动机产生的震动,能影响到飞机的飞控等各种部件。随着发动机的震动的频率增大而减小。根据发动机的震动特性,随着发动机震动的频率增大而减小。

在硬件部分通常采用冗余IMU(惯性测量单元)检测策略。其中,一块IMU与飞机刚性连接,能够实时观测出飞机的震动特性。另一块IMU与飞机之间加装发动机减震机构。通过分析发动机的震动频率,将震动噪声简化为简谐激励,以便指导设计出精确的发动机减震机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状况,提供一种无人机动力减震机构。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所述无人机动力减震机构包括一级减震碳纤维板、支撑柱、二级减震碳纤维板,其中:

所述一级减震碳纤维板通过螺钉与发动机的固定座固定连接;

所述二级减震碳纤维板固定连接于无人机的安装座;

所述一级减震碳纤维板与二级减震碳纤维板相互平行,所述一级减震碳纤维板与二级减震碳纤维板之间具有间隙,所述一级减震碳纤维板与二级减震碳纤维板之间设有若干支撑柱,所述支撑柱的两端端部分别与一级减震碳纤维板和二级减震碳纤维板弹性连接。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二级减震碳纤维板有若干个第一定位孔和若干个第二定位孔,所述第一定位孔用于安装小型橡胶减震体,所述第二定位孔用于安装中型橡胶减震体,所述小型橡胶减震体和中型橡胶减震体同时位于二级减震碳纤维板的远离支撑柱的一侧。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小型橡胶减震体远离支撑柱的一端端部设有减震垫。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中型橡胶减震体的轴向长度长于小型橡胶减震体的轴向长度。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小型橡胶减震体和中型橡胶减震体依次间隔设置。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小型橡胶减震体的数量为4个,所述中型橡胶减震体的数量为4个。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支撑柱采用铝材料制成。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所述一级减震碳纤维板的螺钉与发动机的固定座之间设有垫片。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无人机动力减震机构,其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小型橡胶减震体、中型橡胶减震体等多层次减震部件逐次吸收发动机工作中产生的震动,大幅降低发动机震动对于机体的影响。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包括:1-一级减震碳纤维板;2-支撑柱;3-小型橡胶减震体;4-二级减震碳纤维板;5-中型橡胶减震体;6-减震垫。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人机动力减震机构,下面结合优选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

参见附图的图1,图1示出了所述无人机动力减震机构的具体结构。

优选地,所述无人机动力减震机构包括一级减震碳纤维板1、支撑柱2、二级减震碳纤维板4,其中:

所述一级减震碳纤维板1通过螺钉与发动机的固定座固定连接;

所述二级减震碳纤维板4固定连接于无人机的安装座;

所述一级减震碳纤维板1与二级减震碳纤维板4相互平行,所述一级减震碳纤维板1与二级减震碳纤维板4之间具有间隙,所述一级减震碳纤维板1与二级减震碳纤维板4之间设有若干支撑柱2,所述支撑柱2的两端端部分别与一级减震碳纤维板1和二级减震碳纤维板4弹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二级减震碳纤维板4有若干个第一定位孔和若干个第二定位孔,所述第一定位孔用于安装小型橡胶减震体3,所述第二定位孔用于安装中型橡胶减震体5,所述小型橡胶减震体3和中型橡胶减震体5同时位于二级减震碳纤维板4的远离支撑柱2的一侧。

其中,所述小型橡胶减震体3远离支撑柱2的一端端部设有减震垫6。

其中,所述中型橡胶减震体5的轴向长度长于小型橡胶减震体3的轴向长度。

其中,所述小型橡胶减震体3和中型橡胶减震体5依次间隔设置。

其中,所述小型橡胶减震体3的数量优选为4个,所述中型橡胶减震体5的数量优选为4个,所述支撑柱2的数量优选为4个。

其中,所述支撑柱2优选采用铝材料制成。

其中,所述一级减震碳纤维板1的螺钉与发动机的固定座之间设有垫片。

其中,所述小型橡胶减震体3和中型橡胶减震体5优选采用天然橡胶制成。

其中,所述橡胶垫6包括平板橡胶垫、肋形橡胶垫、三角槽橡胶垫、凸台橡胶垫、剪切形橡胶垫。

根据上述优选实施例,发动机产生的震动先通过一级减震碳纤维板1来初步吸收,再通过二级减震碳纤维板4进一步吸收,大幅减轻发动机震动对于飞机机体的影响。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公开的无人机动力减震机构,不仅适用于无人航空发动机,还可用于铁路机车、铁路机车、汽车发动机等动力装置的减震。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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