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飞机长桁壁板疲劳试验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338183发布日期:2021-06-04 19:15阅读:132来源:国知局
一种飞机长桁壁板疲劳试验件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飞机长桁壁板疲劳试验件,属于飞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2.在飞机结构强度试验中,需要针对机身框与长桁、蒙皮连接或者机翼翼肋与长桁、壁板连接结构进行试验规划设计;现有技术的长桁壁板试验件过渡段,往往会出现加载端的载荷直接从蒙皮传递,长桁基本不传递载荷的现象,造成试验失效。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飞机长桁壁板疲劳试验件,能够保证加载端的载荷通过长桁进行传递载荷,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长桁基本不传递载荷的问题,同时能够模拟分段长桁结构的真实受力,从而增加实验的准确性,使得试验结果可靠有效,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飞机长桁壁板疲劳试验件,包括壁板,所述壁板一端固定设置有夹持板,所述壁板上设置有长桁本体,所述长桁本体位于夹持板一端固定设有连接板,所述长桁本体另一端固定设有垫板,所述长桁本体包括外缘与腹板,所述外缘与连接板上均匀开设有安装孔,所述壁板、垫板上均匀开设有固定孔,所述安装孔与固定孔内通过固定铆钉连接,所述长桁本体之间固定设有假肋,所述壁板底部设有加强件。
5.进一步的,所述夹持板的厚度大于壁板的厚度,所述长桁本体设置于壁板凹槽内。
6.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板呈三角形,所述连接板的高度与夹持板的高度相同。
7.进一步的,所述长桁本体分为第一长桁、第二长桁,所述假肋位于第一长桁、第二长桁截止端。
8.进一步的,所述长桁本体均通过连接件与假肋固定连接。
9.进一步的,所述加强件位于假肋底部,所述加强件包括加强片,所述加强片通过固定螺栓与假肋固定连接。
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置夹持板,由于夹持板与壁板之间设置有凸台,在长桁固定实验时,能够保证加载端的载荷通过长桁进行传递载荷,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长桁基本不传递载荷的问题;通过设置假肋,能够模拟分段长桁结构的真实受力,从而增加实验的准确性,使得试验结果可靠有效。
附图说明
11.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2.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飞机长桁壁板疲劳试验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3.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飞机长桁壁板疲劳试验件的长桁本体截面示意图;
14.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飞机长桁壁板疲劳试验件的假肋截面示意图;
15.图中标号:1、壁板;2、夹持板;3、长桁本体;4、连接板;5、垫板;6、外缘;7、腹板;8、安装孔;9、固定孔;10、固定铆钉; 11、假肋;12、加强件;13、加强片。
具体实施方式
16.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17.请参阅图1

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飞机长桁壁板疲劳试验件,包括壁板1,所述壁板1一端固定设置有夹持板2,所述壁板1上设置有长桁本体3,所述长桁本体3位于夹持板2一端固定设有连接板4,由于夹持板2与壁板1之间设置有凸台,在长桁固定实验时,能够保证加载端的载荷通过长桁进行传递载荷,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长桁基本不传递载荷的问题,所述长桁本体3另一端固定设有垫板5,所述长桁本体3包括外缘6与腹板7,所述外缘 6与连接板4上均匀开设有安装孔8,所述壁板1、垫板5上均匀开设有固定孔9,所述安装孔8与固定孔9内通过固定铆钉10连接,方便长桁的固定,在实验时保证其稳定性,所述长桁本体3之间固定设有假肋11,能够模拟分段长桁结构的真实受力,从而增加实验的准确性,使得试验结果可靠有效,所述壁板1底部设有加强件12。
18.具体的,如图1所示,所述夹持板2的厚度大于壁板1的厚度,所述长桁本体3设置于壁板1凹槽内,所述连接板4呈三角形,所述连接板4的高度与夹持板2的高度相同,所述长桁本体3分为第一长桁、第二长桁,所述假肋11位于第一长桁、第二长桁截止端,所述长桁本体3均通过连接件与假肋11固定连接。
19.具体的,如图3所示,所述加强件12位于假肋11底部,所述加强件12包括加强片13,所述加强片13通过固定螺栓与假肋11固定连接,防止蒙皮先发生沿蒙皮面外方向的失稳。
20.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在长桁本体3固定时,其高度与夹持板2 水平,实验时,能够保证加载端的载荷通过长桁本体3进行传递载荷,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长桁基本不传递载荷的问题;而假肋11能够模拟分段长桁结构的真实受力,从而增加实验的准确性,使得试验结果可靠有效。
21.以上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还能够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凡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作的任何显而易见的改进、替换或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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