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闭系统及其形成方法

文档序号:4356227阅读:19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锁闭系统及其形成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通常涉及装运包装领域,并具体涉及托架(pallet)。更具体地,本发明涉及用于卸下已装在托架上的产品的托架斜轨(ramp),并结合使用安全止动器(retainer),该安全止动器防止产品从托架上被卸下,除非托架斜轨被正确地定位并紧固在托架上。
背景技术
大而重的产品(例如计算机服务器)通常在托架上被装运给顾客。在发送时,必须人工地从托架卸下装载物。为了防止由于产品从托架边缘掉落而导致产品震动和损害,该托架边缘通常有数英寸高,使用斜轨使装载物从托架滑落。考虑例如图1a内所示的设置。装载物102在托架104上被装运到消费者所在地,该托架安放在地面106上。为了避免通过简单地将装载物102从托架104的右侧滑落而导致震动损害,使用锁闩(latch)110将斜轨108紧固在托架104上以提供装载物102可在其上移动到地面106的滑道。
只要锁闩110将斜轨108紧固地附装在托架104上,图1a所示的系统就可很好地工作。但是,假设斜轨108和托架104没有正确地对准,导致锁闩110也没有正确对准。图1b内所示的结果示出斜轨108在支撑装载物102的负荷时落在地面106上的最终结果。装载物102因此从一定距离落在地面106上,该距离为托架104的高度。如果装载物102是易碎产品(例如所填充的计算机服务器底盘),则跌落可能会对装载物102造成即使不是不可修复也是很昂贵的损害。

发明内容
响应于所述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发明由此涉及一种用于确保在产品可从托架被卸下并沿斜轨滑下之前使斜轨紧固在托架上的锁闩正确地对准和固定的方法和系统。系统使用新颖的锁闭系统,该系统具有基座和配合托架。基座附装在托架上,而配合托架附装在斜轨上。基座具有两个杆。第一杆具有止动臂,该止动臂被第二杆限制在垂直位置,从而防止托架上的装载物到达斜轨。第二杆具有细部分和粗部分。第二杆必须横向移动,从而配合托架仅与杆的细部分配合(mate)。此横向移动使第二杆离开第一杆的止动臂,允许止动臂折向下,并从而允许装载物滑下斜轨。
在下面的详细书面说明中,将清楚地看到本发明的上述以及另外的目的、特征和优点。


所附权利要求内阐述了本发明的被认为是新颖特征的特性。但是,当结合附图阅读时,参照下面对说明性实施例的详细说明将最好地理解本发明本身及本发明的优选使用模式、另外的目的和优点,在附图中图1a-1b示出容易由于托架和斜轨未对准而出现锁闭故障的现有技术的托架和斜轨系统;图2示出用于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的托架和多个斜轨配置;图3a示出在基座和配合托架配合之前的本发明的锁闭系统;图3b示出配合托架的另外的细节;图3c示出处于配合位置的图3a内所示的锁闭系统;图4a使用两个斜视图示出基座的另外的细节,其中第二杆使第一杆上的止动臂处于锁定垂直位置,从而防止托架上的装载物移动超过止动臂;图4b使用两个斜视图示出基座,其中第二杆沿横向移动远离止动臂,从而第二杆不再防止止动臂折向下;图4c使用两个斜视图和一个侧视图示出基座,基座内的止动臂未被已移出限制狭槽的槽所限制;
图4d使用两个斜视图和一个侧视图示出基座,止动臂处于例如如图3c所示的折向下的非限制位置。
具体实施例方式
现在参照图2,示出的托架202的俯视图在托架202的每一端具有斜缘204a-b。四个斜轨206a-d使用锁闭系统208a-d附装在各个斜缘204a-b上。斜轨206a-d如下文在图3c所示的托架202的局部侧视图内所示那样到达地面302。
现在参照图3a,托架202和斜轨206b(其是斜轨206a-d中的每一个的代表)的侧视图示出锁闭系统208b的另外的细节。锁闭系统208b包括基座304和配合托架306,该锁闭系统是图2内所示的锁闭系统208a-d中的每一个的代表。
基座304包括基座托架308,该托架具有直接附装在斜缘204a的上表面上的第一基板310。基座304还具有附装在止动臂314上的第一杆312和第二杆316,下文中更详细地说明该第二杆的功能。尽管第一杆312和第二杆316示出为柱形杆,但是应理解,它们的形状并不局限于柱形杆,而可以是具有允许第一杆312如下文所述地旋转的几何形状的任何杆。
配合托架306具有直接附装在斜轨206b的下表面上的第二基板318。如图3b内更详细地示出,配合托架具有附装在第二基板318上的第一狭槽(slot)板320a和第二狭槽板320b。第一狭槽板320a具有第一狭槽322a和侧孔324。第二狭槽板320b具有第一狭槽322b和第二狭槽325。如图3c内所示,第一狭槽322a-b具有第一入口宽度326。如图3b内所示,第二狭槽325具有第二入口宽度327。尽管第一入口宽度326和第二入口宽度327可具有相同尺寸或不同尺寸,但是应指出,第一入口宽度326足够宽以允许第一狭槽322与第一杆312配合,而第二入口宽度327足够宽以允许第二狭槽325仅与第二杆316的细的部分(下文将说明)配合。
如图3c所示并且如下文详细说明的,当第二杆316如下所述地在基座304内横向滑动时,该杆不再能阻止止动臂314旋转,该止动臂314因此能够折向下,从而允许被装在托架202之上的物体328沿图2内所示的斜轨206a-b滑下。
现在参照图4a,示出基座304的另外的细节。应指出,为了清楚起见,没有示出基座304附装在其上的托架202的斜缘204,并且也没有示出斜轨206及其配合托架306。还应记住,配合托架306与基座304一起构成锁闭系统208。
基座托架308具有从第一基板310(优选垂直地)伸出的第一侧板402和第二侧板404。第一杆312的第一端穿过第一孔406,且止动臂314附装在其上的第一杆312的第二端穿过第二孔408。为了防止第一杆312滑出第一孔406,第一杆行进限制器(travel limiter)410是第一杆312的第一端的一部分。第一杆行进限制器410可以如图所示是凸缘,或者可以是可限制第一杆312横向移出第一孔406的第一杆312的、或从第一杆312突出的任何突出部或凸出部。但是,应指出,第一杆行进限制器410和第一侧板402的外表面之间没有适当的间隔以允许第一杆312横向移动,以允许止动臂限制器(restrictor)412如下面图4c内所示移离限制器狭槽414。优选地,第一杆锁定强制器416通过在第一杆行进限制器410和第一侧板402的外表面之间施加力而将止动臂限制器412保持在限制器狭槽414内,该第一杆锁定强制器(lock forcer)416优选地是如图所示的弹簧。可选择地,第一杆锁定强制器416可以是磁体、带子、其它弹簧或任何其它下述装置的系统,该装置用于提供横向力以将止动臂限制器412保持在限制器狭槽414内,从而防止第一杆312旋转并从而防止止动臂413折向下。
第二杆316具有粗杆部分418和细杆部分420。细杆部分420的直径小得足以通过侧孔324,并与配合托架306的第二狭槽325(图3b内所示)配合,而粗杆部分418过粗而不能通过第二入口宽度327以与第二狭槽325(均在图3b-c内示出)配合。包括第二狭槽325和侧孔324的配合托架306与基座304配合的唯一方式是使第二杆316沿把手(knob)422的方向滑动,从而将粗杆部分418移动到不碍事的位置,从而允许细杆部分420配合在第二狭槽325内。应指出,如图3b所示,第一狭槽板320a具有侧孔324,第二杆316滑动通过该侧孔(从而确保基座304和配合托架306紧固在一起),可选择地,侧孔324可由狭槽代替,其允许当第二杆316如文中所述被正确地横向定位时,配合托架306简单地配合并靠置在第一杆312和第二杆316之上。
把手422用作将第二杆316拉到旁边的方便的柄。另外,在优选实施例内,把手422被磁化,从而保持把手422紧靠在第一侧板402上直至斜轨206(及其配合托架306)与基座304正确地对准,然后如文中所述将第二杆316拉到旁边。可选择地,可使用弹簧、平衡锤或用于临时保持把手422紧靠第一侧板402的其它装置的任何系统。
应指出,粗杆部分418滑过第一侧板402内的粗的第三孔424,而细杆部分420滑过第二侧板404内的较细的第四孔426。还应指出,第二杆316通过具有第五孔430的对准托架428而与第四孔426对准以滑入该孔,该第五孔430优选地用于如图所示地对准细杆部分420。
因此,图4a示出处于双锁定位置的基座304,其中通过止动臂限制器412以及通过伸出第二侧板404的第二杆316来防止止动臂314折向下。现在参照图4b,基座304示出为第二杆316已被拉到一侧,从而粗杆部分418不再位于第一侧板402和第二侧板404之间。在此位置,配合托架306(未示出)能够使其第二狭槽324与细杆部分420配合,并使其第一狭槽322与第一杆312配合。在人工放置斜轨206(包括将细杆部分420插入配合托架306的侧孔324)期间通过感觉配合托架306和基座304之间的此配合,用户可确保斜轨206与托架202及其基座304正确地对准。还应指出,第二杆316不再位于第二侧板404之外,因此第二杆316不再对止动臂314的向下行进构成障碍。
现在参照图4c,假设斜轨206和配合托架306(都未示出)与基座304正确地配合。然后,第一杆312被推到旁边,直到第一杆行进限制器410碰到第一侧板402,从限制器狭槽414释放止动臂限制器412。第一杆312现在可自由旋转,从而允许止动臂314折向下,如图4d和图3c所示。由于止动臂314不再朝向上,所以物体330现在可朝斜轨206自由滑动并沿该斜轨206滑下。
因此,本发明大大提高了安全性。在止动臂被折下之前,所装运的物体不能从托架滑落,该折下仅在斜轨被正确地紧固在托架上时发生。
尽管已参照优选实施例具体示出并说明了本发明,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理解,可在形式和细节内实现多种改变而不会背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锁闭系统,包括基座,包括基座托架,包括第一基板;从所述第一基板伸出的第一侧板和第二侧板,所述第一侧板具有第一孔和第二孔,并且所述第二侧板具有第三孔和第四孔;第一杆,包括从所述第一杆非直线地伸出的止动臂,所述第一杆可旋转地穿过所述托架的第一侧板内的第一孔和所述基座托架的第二侧板内的第三孔,并且所述止动臂被所述基座托架的第二侧板的外表面定向;第二杆,包括具有第一直径的细杆部分;与所述细杆部分成直线的粗杆部分,所述粗杆部分具有大于所述细杆部分的第一直径的第二直径,其中所述细杆部分可穿过所述第二侧板内的第四孔,而所述粗杆部分可穿过所述第一侧板内的第二孔;以及配合托架,包括第二基板;从所述第二基板伸出的第一狭槽板和第二狭槽板,所述第一和第二狭槽板中的每一个均具有第一狭槽,所述第二狭槽板具有第二狭槽,其中所述第一狭槽具有第一狭槽宽度而所述第二狭槽具有第二狭槽宽度;其中所述第一狭槽中的每一个都具有第一入口宽度,所述第一入口宽度允许所述第一杆与所述第一狭槽配合,并且其中所述第二狭槽具有第二入口宽度,所述第二入口宽度仅允许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与所述配合托架内的第二狭槽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锁闭系统,其中,如果所述第二杆的粗杆部分被所述配合托架的第二狭槽板的第二狭槽定向并因此不能与所述第二狭槽配合,则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伸出所述基座托架的第二侧板的外表面,其中防止所述第一杆的止动臂转过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锁闭系统,还包括强制所述第二杆处于非对准位置的第二杆锁定强制器,在所述非对准位置中所述第二狭槽不能与所述第二杆配合,并且防止所述止动臂转过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锁闭系统,还包括所述第一杆的第一端上的第一杆行进限制器,所述第一端与所述止动臂附装在其上的第二端相对,所述第一杆行进限制器被定向于所述基座的第一侧板的外侧,其中防止所述第一杆通过所述第二侧板内的第三孔滑动一定距离,所述距离允许在所述第二杆处于未对准位置时所述止动臂转过所述细杆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锁闭系统,还包括附装在所述止动臂和所述第一杆上的止动臂限制器;在所述基座的第二侧板内的限制器狭槽;以及定向于所述第一杆行进限制器和所述基座的第一侧板的外侧之间的第一杆锁定强制器,其中所述第一杆锁定强制器必须通过下述横向力来克服,以便允许所述止动臂限制器离开所述限制器狭槽以允许所述止动臂旋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锁闭系统,还包括从所述基座的基座托架延伸出的对准托架,所述对准托架具有第五孔,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可横穿过所述第五孔并在所述第五孔内旋转。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锁闭系统,还包括附装在所述第二杆的粗杆部分上的把手。
8.一种方法,包括将锁闩的基座安装在第一表面上,其中所述基座包括基座托架,包括第一基板;从所述第一基板伸出的第一侧板和第二侧板,所述第一侧板具有第一孔和第二孔,并且所述第二侧板具有第三孔和第四孔;第一杆,包括从所述第一杆非直线地伸出的止动臂,所述第一杆可旋转地穿过所述托架的第一侧板内的第一孔和所述基座托架的第二侧板内的第三孔,并且所述止动臂被所述基座托架的第二侧板的外表面定向;第二杆,包括具有第一直径的细杆部分;与所述细杆部分成直线的粗杆部分,所述粗杆部分具有大于所述细杆部分的第一直径的第二直径,其中所述细杆部分可穿过所述第二侧板内的第四孔,而所述粗杆部分可穿过所述第一侧板内的第二孔;以及将所述锁闩的配合托架安装在第二表面上,其中所述配合托架包括第二基板;从所述第二基板伸出的第一狭槽板和第二狭槽板,所述第一和第二狭槽板中的每一个均具有第一狭槽和第二狭槽,其中所述第一狭槽具有第一狭槽宽度而所述第二狭槽具有第二狭槽宽度;以及使所述基座与所述配合托架对准,从而所述第一狭槽中的每一个都具有第一入口宽度,所述第一入口宽度允许所述第一杆与所述第一狭槽配合,其中所述第二狭槽具有第二入口宽度,所述第二入口宽度仅允许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与所述配合托架内的第二狭槽配合。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果所述第二杆的粗杆部分被所述配合托架的第二狭槽板的第二狭槽定向并因此不能与所述第二狭槽配合,则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伸出所述基座托架的第二侧板的外表面,其中可防止所述第一杆的止动臂转过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并且其中所述止动臂防止位于所述第一表面上的物体滑到第二表面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杆具有强制所述第二杆处于非对准位置的第二杆锁定强制器,在所述非对准位置中所述第二狭槽不能与所述第二杆配合,并且防止所述止动臂转过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杆在所述第一杆的第一端上具有第一杆行进限制器,所述第一端与所述止动臂附装在其上的第二端相对,所述第一杆行进限制器被定向于所述基座的第一侧板的外侧,其中防止第一杆通过所述第二侧板内的第三孔滑动一定距离,所述距离允许在所述第二杆处于未对准位置时所述止动臂转过所述细杆部分。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止动臂具有附装在所述止动臂和所述第一杆上的止动臂限制器,并且其中所述基座的第二侧板具有限制器狭槽,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杆具有定向于所述第一杆行进限制器和所述基座的第一侧板的外侧之间的第一杆锁定强制器,其中所述第一杆锁定强制器必须通过下述横向力来克服,以便允许所述止动臂限制器离开所述限制器狭槽以允许所述止动臂旋转。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座具有从所述基座的基座托架延伸出的对准托架,所述对准托架具有第五孔,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可横穿过所述第五孔并在所述第五孔内旋转。
14.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杆具有附装在所述第二杆的粗杆部分上的把手。
15.一种系统,包括托架,所述托架具有附装的基座,所述基座包括基座托架,包括第一基板;从所述第一基板伸出的第一侧板和第二侧板,所述第一侧板具有第一孔和第二孔,并且所述第二侧板具有第三孔和第四孔;第一杆,包括从所述第一杆非直线地伸出的止动臂,所述第一杆可旋转地穿过所述托架的第一侧板内的第一孔和所述基座托架的第二侧板内的第三孔,并且所述止动臂被所述基座托架的第二侧板的外表面定向;第二杆,包括具有第一直径的细杆部分;与所述细杆部分成直线的粗杆部分,所述粗杆部分具有大于所述细杆部分的第一直径的第二直径,其中所述细杆部分可穿过所述第二侧板内的第四孔,而所述粗杆部分可穿过所述第一侧板内的第二孔;以及斜轨,所述斜轨具有附装的配合托架,所述配合托架包括第二基板;从所述第二基板伸出的第一狭槽板和第二狭槽板,所述第一和第二狭槽板中的每一个均具有第一狭槽和第二狭槽,其中所述第一狭槽具有第一狭槽宽度而第二狭槽具有第二狭槽宽度;其中所述第一狭槽中的每一个都具有第一入口宽度,所述第一入口宽度允许所述第一杆与所述第一狭槽配合,并且其中所述第二狭槽具有第二入口宽度,所述第二入口宽度仅允许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与所述配合托架内的第二狭槽配合。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中,如果所述第二杆的粗杆部分被所述配合托架的第二狭槽板的第二狭槽定向并因此不能与所述第二狭槽配合,则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伸出所述基座托架的第二侧板的外表面,其中防止所述第一杆的止动臂转过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所述止动臂防止位于所述托架上的物体滑到所述斜轨。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系统,还包括强制所述第二杆处于非对准位置的第二杆锁定强制器,在所述非对准位置中所述第二狭槽不能与所述第二杆配合,并且防止所述止动臂转过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还包括所述第一杆的第一端上的第一杆行进限制器,所述第一端与所述止动臂附装在其上的第二端相对,所述第一杆行进限制器被定向于所述基座的第一侧板的外侧,其中防止所述第一杆通过所述第二侧板内的第三孔滑动一定距离,所述距离允许在所述第二杆处于未对准位置时所述止动臂转过所述细杆部分。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系统,还包括附装在所述止动臂和所述第一杆上的止动臂限制器;在所述基座的第二侧板内的限制器狭槽;以及定向于所述第一杆行进限制器和所述基座的第一侧板的外侧之间的第一杆锁定强制器,其中所述第一杆锁定强制器必须通过下述横向力来克服,以便允许所述止动臂限制器离开所述限制器狭槽以允许所述止动臂旋转。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系统,还包括从所述基座的基座托架延伸出的对准托架,所述对准托架具有第五孔,所述第二杆的细杆部分可横穿过所述第五孔并在所述第五孔内旋转。
全文摘要
呈现了一种用于确保在产品可从托架被卸下并沿斜轨滑下之前使斜轨紧固在托架上的锁闩被正确地对准和固定的方法和系统。所述系统使用具有附装于托架的基座和附装于斜轨的配合托架的锁闭系统。附装于托架的基座具有两个杆。第一杆具有止动臂,该止动臂被第二杆限制在垂直位置,从而防止托架上的装载物到达斜轨。第二杆具有细部分和粗部分。第二杆必须横向移动,从而配合托架仅与杆的细部分配合。此横向移动使第二杆移离第一杆的止动臂,从而允许止动臂折下。
文档编号B65D19/38GK1884021SQ20061009310
公开日2006年12月27日 申请日期2006年6月21日 优先权日2005年6月21日
发明者K·D·约翰逊, E·A·斯特格纳, I·N·利弗曼, R·W·斯特格纳 申请人: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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