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竹制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竹篮。
背景技术:
由于“限塑令”的广泛推行,人们在购买蔬菜、食品及小件物品时,通常会准备一个盛装物品的篮子。但是目前市场上常见的篮子,底部容易因为物品的超重或者篮底不够结实而使得篮底掉落和走形;有的篮子制作比较麻烦,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种竹篮,解决了篮子强度低、制作麻烦和成本较高的问题,达到了篮子环保耐用、制作方便和降低成本的目的。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竹篮,包括篮身和底板,所述底板包括上底板和下底板,所述上底板的底面钉接于所述下底板的顶面,所述篮身为顶面开口的空腔结构,所述篮身包括竹制的篮体杆、把手杆、加强杆和篮沿,所述篮体杆和把手杆的底端均钉接于所述下底板顶面的边缘并抵接于所述上底板的外周圈,所述篮体杆设置有若干根,所述篮体杆均为圆柱体结构,所述篮体杆均垂直于所述底板,所述篮体杆均与左右两侧相邻的所述篮体杆钉接;所述把手杆设置有 三根,所述把手杆均为开口朝下的U字形结构,所述把手杆的两端分别钉接于所述下底板中部的前端和后端,所述把手杆均与左右两侧相邻的所述把手杆或篮体杆钉接;所述篮沿包括左篮沿和右篮沿,所述左篮沿和右篮沿均为环状结构,所述左篮沿和右篮沿分别位于所述篮身顶部的左侧和右侧,所述左篮沿和右篮沿的底面均钉接于所述篮体杆的顶面;所述篮身外的顶部和底部均钉接有环状结构的所述加强杆,所述篮身内的顶部也钉接有环状结构的所述加强杆。
优选的,所述篮身和底板均为矩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篮身的左右侧面均为矩形结构,所述篮身前侧面和后侧面的顶部均为开口朝下的V字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篮身和底板均为圆形结构。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竹篮,通过设置竹制的篮身,环保耐用;通过将篮体杆和把手杆的底端均钉接于所述下底板顶面的边缘,简化了制作过程,降低了成本;通过设置上底板、下底板和加强杆,使得该竹篮的底板和篮身强度加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1所公开的一种竹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2所公开的一种竹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3所公开的一种竹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数字和字母所表示的相应部件名称:
1.篮身 11.篮体杆 12.把手杆
13.加强杆 14.篮沿 141.左篮沿
142.右篮沿 2.底板 21.上底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下面结合实施例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竹篮,包括篮身1和底板2,所述底板2包括上底板21和下底板(图中未画出),所述上底板21的底面钉接于所述下底板的顶面,所述篮身1为顶面开口的空腔结构, 所述篮身1包括竹制的篮体杆11、把手杆12、加强杆13和篮沿14,所述篮体杆11和把手杆12的底端均钉接于所述下底板顶面的边缘并抵接于所述上底板21的外周圈,所述篮体杆11设置有若干根,所述篮体杆11均为圆柱体结构,所述篮体杆11均垂直于所述底板2,所述篮体杆11均与左右两侧相邻的所述篮体杆11钉接;所述把手杆12设置有三根,所述把手杆12均为开口朝下的U字形结构,所述把手杆12的两端分别钉接于所述下底板中部的前端和后端,所述把手杆12均与左右两侧相邻的所述把手杆12或篮体杆11钉接;所述篮沿14包括左篮沿141和右篮沿142,所述左篮沿141和右篮沿142均为环状结构,所述左篮沿141和右篮沿142分别位于所述篮身1顶部的左侧和右侧,所述左篮沿141和右篮沿142的底面均钉接于所述篮体杆11的顶面;所述篮身1外的顶部和底部均钉接有环状结构的所述加强杆13,所述篮身1内的顶部也钉接有环状结构的所述加强杆13。
所述篮身1和底板2均为矩形结构。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实施例2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篮身1的左右侧面均为矩形结构,所述篮身1前侧面和后侧面的顶部均为开口朝下的V字形结构。
实施例3
如图3所示,实施例3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篮身1和底板2均为圆形结构。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竹篮,通过设置竹制 的篮身1,环保耐用;通过将篮体杆11和把手杆12的底端均钉接于所述下底板顶面的边缘,简化了制作过程,降低了成本;通过设置上底板21、下底板和加强杆13,使得该竹篮的底板2和篮身1强度加大。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