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农业机械扶手的夹持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76188阅读:510来源:国知局
一种农业机械扶手的夹持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农业机械扶手的夹持机构,属于农业夹持机构领域。



背景技术:

工业以及农业加工过程中,经常需要对工件进行夹持,以对工件进行移动、搬运等作业。目前,对工件的搬运一般利用机械臂与装设于机械臂末端的夹持机构相配合夹持及搬运工件。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夹持机构也得到了技术的提升,但是现在的装置容易损坏,而且安全性低,价格昂贵,给使用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农业机械扶手的夹持机构,以解决现在的装置容易损坏,而且安全性低,价格昂贵,给使用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的现象。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农业机械扶手的夹持机构,其结构包括:第一夹持杆、夹紧装置、第一固定旋钮、操控机构、连接柱、顶板、主动杆、固定旋口、第二夹持杆、第二固定旋钮、活动齿轮、被动杆、定位旋钮、控制杆、限位板,所述主动杆下设有顶板,所述主动杆与顶板固定连接,所述顶板侧设有固定旋口,所述固定旋口与顶板固定连接,所述顶板下设有连接柱,所述连接柱与顶板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柱下设有操控机构,所述操控机构与连接柱固定连接,所述操控机构下设有第一夹持杆,所述第一夹持杆与操控机构活动连接,所述操控机构侧设有第一固定旋钮,所述第一夹持杆通过第一固定旋钮与操控机构活动连接,所述第一夹持杆侧设有第二夹持杆,所述第二夹持杆与操控机构活动连接,所述第二夹持杆侧设有第二固定旋钮,所述第二夹持杆侧设有夹紧装置,所述夹紧装置通过第二固定旋钮与第二夹持杆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操控机构内设有被动杆,所述被动杆与操控机构连接,所述被动杆侧设有控制杆,所述控制杆与被动杆活动连接,所述控制杆侧设有定位旋钮,所述控制杆通过定位旋钮与被动杆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杆侧设有活动齿轮,所述控制杆通过活动齿轮与第二夹持杆连接,所述第二夹持杆侧设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与操控机构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顶板起到固定的作用,当主动杆上下移动时便可带动被动杆进行上下移动,从而带动控制杆的运作,控制杆可以带动第一夹持杆与第二夹持杆进行夹持工作,夹紧装置起到夹紧的作用。本实用新型不易损坏,而且安全性高,价格低廉,给使用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农业机械扶手的夹持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操控机构内部示意图。

图中:1-第一夹持杆、2-夹紧装置、3-第一固定旋钮、4-操控机构、5-连接柱、6-顶板、7-主动杆、8-固定旋口、9-第二夹持杆、10-第二固定旋钮、11-活动齿轮、12-被动杆、13-定位旋钮、14-控制杆、15-限位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农业机械扶手的夹持机构技术方案:一种农业机械扶手的夹持机构,其结构包括:第一夹持杆1、夹紧装置2、第一固定旋钮3、操控机构4、连接柱5、顶板6、主动杆7、固定旋口8、第二夹持杆9、第二固定旋钮10、活动齿轮11、被动杆12、定位旋钮13、控制杆14、限位板15,所述主动杆7下设有顶板6,主动杆7与顶板6固定连接,所述顶板6侧设有固定旋口8,固定旋口8与顶板6固定连接,所述顶板6下设有连接柱5,连接柱5与顶板6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柱5下设有操控机构4,操控机构4与连接柱5固定连接,所述操控机构4下设有第一夹持杆1,第一夹持杆1与操控机构4活动连接,所述操控机构4侧设有第一固定旋钮3,第一夹持杆1通过第一固定旋钮3与操控机构4活动连接,第一夹持杆1侧设有第二夹持杆9,第二夹持杆9与操控机构4活动连接,第二夹持杆9侧设有第二固定旋钮10,第二夹持杆9侧设有夹紧装置2,夹紧装置2通过第二固定旋钮10与第二夹持杆9固定连接,操控机构4内设有被动杆12,所述被动杆12与操控机构4连接,被动杆12侧设有控制杆14,控制杆14与被动杆12活动连接,控制杆14侧设有定位旋钮13,控制杆14通过定位旋钮13与被动杆12连接,控制杆14侧设有活动齿轮11,控制杆14通过活动齿轮11与第二夹持杆9连接,所述第二夹持杆9侧设有限位板15,限位板15与操控机构4连接。

在进行使用时,顶板6起到固定的作用,当主动杆7上下移动时便可带动被动杆12进行上下移动,从而带动控制杆14的运作,控制杆14可以带动第一夹持杆1与第二夹持杆9进行夹持工作,夹紧装置2起到夹紧的作用。本实用新型不易损坏,而且安全性高,价格低廉,给使用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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