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扶梯中间支撑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8000阅读:3177来源:国知局
一种扶梯中间支撑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扶梯零部件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扶梯中间支撑结构。



背景技术: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井道跨距过大时的中间支撑装置,现有的支撑装置很难对准桁架连接处,起不到支撑作用,或者支撑作用较差;再者,由于桁架的宽度不一,现有的支撑装置很难满足对各种型号的桁架的支撑。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扶梯中间支撑结构,以解决现有的支撑结构零碎、难以对桁架连接处进行准确定位支撑及难以满足不同尺寸桁架的支撑等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扶梯中间支撑结构,包括设置在土建5上的支撑柱3及设置在所述支撑柱3顶端的支撑板4,所述支撑板4与所述支撑柱3可拆卸连接,所述支撑板4与上部桁架1及下部桁架2倾斜角度相同,所述上部桁架1及下部桁架2连接处位于所述支撑板4正上方。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板4上端设有多个凹槽,每一所述凹槽下方均设有安装孔;所述支撑柱3上设有与各所述安装孔匹配的通孔,所述支撑板4与所述支撑柱3通过螺栓10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柱3高度可调。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柱3为液压支撑柱或螺杆式调节柱。

进一步的,所述上部桁架1及下部桁架2连接处底端均设有定位凸块9,所述支撑板4上设有与所述定位凸块9匹配的定位凹槽11。

进一步的,所述定位凸块9与所述上部桁架1及下部桁架2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柱3底端设有安装板7,所述安装板7通过螺栓10固定在所述土建5上。

进一步的,所述安装板7与所述土建5之间设有缓冲垫6。

进一步的,所述缓冲垫6下方设有第二安装板8。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扶梯中间支撑结构具有以下优势:

(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扶梯中间支撑结构中支撑板与支撑柱可拆卸连接,能够方便对支撑板进行调整,以适应不同尺寸的桁架的支撑,进而能够更好使桁架得到有效的支撑;

(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扶梯中间支撑结构定位凸块与定位凹槽的设置能够实现准确安装,而且能够防止上部桁架及下部桁架位移滑落,具有很好的支撑固定作用。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扶梯中间支撑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上部桁架;2-下部桁架;3-支撑柱;4-支撑板;5-土建;6-缓冲垫;7-安装板;8-第二安装板;9-定位凸块;10-螺栓;11-定位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一种扶梯中间支撑结构,包括设置在土建5上的支撑柱3及设置在支撑柱3顶端的支撑板4,支撑板4与支撑柱3可拆卸连接,支撑板4与上部桁架1及下部桁架2倾斜角度相同,上部桁架1及下部桁架2连接处位于支撑板4正上方。

支撑板4上端设有多个凹槽,每一凹槽下方均设有安装孔;支撑柱3上设有与各安装孔匹配的通孔,支撑板4与支撑柱3通过螺栓10连接。

支撑柱3高度可调。

支撑柱3为液压支撑柱或螺杆式调节柱。

上部桁架1及下部桁架2连接处底端均设有定位凸块9,支撑板4上设有与定位凸块9匹配的定位凹槽11。

定位凸块9与上部桁架1及下部桁架2可拆卸连接。

支撑柱3底端设有安装板7,安装板7通过螺栓10固定在土建5上。

安装板7与土建5之间设有缓冲垫6。

缓冲垫6下方设有第二安装板8。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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