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排盘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9425阅读:707来源:国知局
自动排盘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机械领域,具体为一种自动排盘机。



背景技术:

目前的饺子包装有散装的包装,经称重机称重之后,进入包装机中进行包装,也有是排盘包装的,在目前的企业生产环境中,排盘包装都是通过人工实现的,排盘效率低,并且劳动强度大,若采用更多的人力,企业的人工成本增加,急需采用机械化排盘代替人工排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饺子排盘都是人工完成的,工作效率低,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自动排盘机。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以下述方式实现的:

自动排盘机,包括机架,机架上设置有饺子输送皮带和托盘输送皮带,饺子输送皮带设置在托盘输送皮带的上方,托盘输送皮带上放置有托盘,饺子输送皮带上的饺子经机架上的爪手部件运送至托盘上,机架上设置有与饺子输送皮带、托盘输送皮带及爪手部件连接的控制器,控制器上设置有操作屏。

托盘输送皮带的后端设置有托盘库,托盘库内设置有拨盘部件。

饺子输送皮带与托盘输送皮带垂直设置,托盘输送皮带上设置有托盘截止装置。

托盘截止装置为托盘截止气缸。

爪手部件设置在饺子输送皮带的上方,爪手部件包括设置在机架上的移动装置和设置在移动装置前端的爪手。

移动装置包括与爪手连接的上下移动杆,上下移动杆由上下活动板带动,上下移动杆与上下活动板固定连接,上下活动板上设置有丝母Ⅰ,与丝母Ⅰ配合的丝杠Ⅰ由电机驱动。

电机设置在水平移动平台上,水平移动平台设置在机架上,水平移动平台上设置有丝母Ⅱ,机架上设置有与丝母Ⅱ配合的丝杠Ⅱ,丝杠Ⅱ的方向与饺子输送皮带的方向平行,丝杠Ⅱ的两侧还设置有与水平移动平台配合的导轨。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采用饺子输送皮带和托盘输送皮带分别放置饺子和托盘,饺子经爪手部件放置在托盘中,实现了完全的自动化操作,减少了人为的工作量,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其中,1是饺子;2是饺子输送皮带;3是爪手部件;4是拨盘部件;5是托盘输送皮带;6是托盘;7是托盘截止气缸;8是操作屏。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3所示,自动排盘机,包括机架,机架上设置有饺子输送皮带2和托盘输送皮带5,饺子输送皮带2设置在托盘输送皮带5的上方,托盘输送皮带5上放置有托盘6,饺子输送皮带2上的饺子1经机架上的爪手部件3运送至托盘6上,机架上设置有与饺子输送皮带2、托盘输送皮带5及爪手部件3连接的控制器,控制器上设置有操作屏8。

托盘输送皮带5的后端设置有托盘库,托盘库内设置有拨盘部件4,拨盘部件4为设置在托盘6两侧的拨爪,在需要托盘6时,拨爪在把托盘库中最下侧的托盘6拨出落到托盘输送皮带5上,托盘库中设置有托盘支撑爪,托盘支撑爪设置在托盘6的两侧,托盘支撑爪包括上下两个卡爪,上下两个卡爪分别卡住最下层和倒数第二层的托盘6。需要托盘6时,下侧的卡爪缩回,拨爪把下侧的托盘6拨出,下侧的托盘6拨出后,下侧的卡爪伸出至初始位置,之后上侧的卡爪下落至与下侧卡爪平齐的位置,下侧卡爪收回,当上升至初始位置时,上侧的卡爪伸出至初始的位置,等待下次的拨盘。

饺子输送皮带2与托盘输送皮带5垂直设置,饺子输送皮带2上方设置有与每列饺子配合的卡槽,用于调节饺子的摆放位置,防止出现饺子摆放位置错误,出现爪手部件3不能抓取的现象,托盘输送皮带5上设置有托盘截止装置。

托盘截止装置为托盘截止气缸7,用于固定托盘6的位置,使其能够很好的与爪手部件3配合。

爪手部件3设置在饺子输送皮带2的上方,爪手部件3包括设置在机架上的移动装置和设置在移动装置前端的爪手。

移动装置包括与爪手连接的上下移动杆,上下移动杆由上下活动板带动,上下移动杆与上下活动板固定连接,上下活动板上设置有丝母Ⅰ,与丝母Ⅰ配合的丝杠Ⅰ由电机驱动。

电机设置在水平移动平台上,水平移动平台设置在机架上,水平移动平台上设置有丝母Ⅱ,机架上设置有与丝母Ⅱ配合的丝杠Ⅱ,丝杠Ⅱ的方向与饺子输送皮带的方向平行,丝杠Ⅱ的两侧还设置有与水平移动平台配合的导轨,丝杠Ⅱ由水平电机驱动。

使用时,饺子1经饺子输送皮带2传送至爪手部件3下面,托盘由拨盘部件4将托盘6摆放到托盘输送皮带5上,托盘输送皮带5将托盘6送至爪手的侧下方,托盘截止气缸7把托盘6截止定位,爪手将整齐排列的饺子1从饺子输送皮带2上抓起,在上下移动杆和水平移动平台的作用下,实现上下和水平的移动,爪手移动到控制器设置的放饺子1位置时,爪手松开,把饺子1放到托盘6的格子里面,每次抓放的饺子1为3排8列共24个,一次放满一托盘6,饺子1在托盘6就位后,托盘截止气缸7将托盘6放走,同时下一个托盘6进位;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完全取代手工,效率高,食品安全卫生,机器占地面积小。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整体构思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变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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