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医用自动翻瓶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84306阅读:301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医用自动翻瓶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医药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医用自动翻瓶机构。



背景技术:

在医药生产时经常会用到一些玻璃瓶或塑料瓶等器皿,由于自动化生产一体的发展,现在的生产过程都是经常一次完全的,也就是说在生产过程中经常需要将玻璃瓶或塑料瓶等器皿进行翻转,从而完成整个生产过程。授权公告号CN205346216U是我公司之前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的圆瓶自动翻瓶机构。在长期的使用中发现,由于翻瓶机构是由翻瓶倒笼等组成的,而翻瓶倒笼是采用不同的笼杆焊接组成的,在使用中发现这种机构仅适用于一定尺寸的圆瓶,采用尺寸大一点的圆瓶时,圆瓶头部经常会被笼杆卡住,造成生产上的延误,严重影响生产。另一方面原来的圆瓶翻瓶机构是通过焊接的方式生成的,成本比较高,生产比较麻烦。在现今玻璃瓶或塑料瓶等器皿的种类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原来的圆瓶翻瓶机构已经不能满足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医用自动翻瓶机构,可以满足现今玻璃瓶或塑料瓶等大多数器皿在生产时需要翻转的问题,并且通过硬质塑料材质制成,不仅翻转过程更流畅,并且生产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新型医用自动翻瓶机构,包括翻转主体,所述翻转主体的一侧为第一出入口另一侧为第二出入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转主体由硬质塑料材料制成,所述第一出入口和所述第二出入口均为长方形并且尺寸完全相同,所述第一出入口外侧设有一体成型的第一固定结构,所述第二出入口外侧设有一体成型的第二固定结构,所述第一固定结构与所述第一出入口的位置设有第一装配密封台阶,所述第二固定结构和所述第二出入口的位置处设有第二装配密封台阶,所述第一固定结构和所述第二固定结构还分别设有固定孔。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固定结构和所述第二固定结构均为长方形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固定结构和所述第二固定结构上分别设有4个所述固定孔。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固定结构和所述第二固定结构上的固定孔分别分布在所述第一固定结构和所述第二固定结构的四周中间位置。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高了玻璃瓶或塑料瓶等器皿在生产时的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翻转机构的使用范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正面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侧面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第二方向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翻转主体,2、第一出入口,3、第二出入口,4、第一固定结构,5、第二固定结构,6、第一装配密封台阶,7、第二装配密封台阶,8、固定孔。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新型医用自动翻瓶机构,可以满足不同尺寸的圆瓶或其它规则形状的器皿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翻转的需求,应用范围更广,并且在翻转过程中更流畅,生产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它包括翻转主体1,所述翻转主体1的一侧为第一出入口2另一侧为第二出入口3,在使用时即可以把第一出入口2当作入口第二出入口3当作出口,也可以反过来将第一出入口2当作出口第二出入口3当作入口,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做任意调整。所述翻转主体1由硬质塑料材料制成,可以使玻璃瓶或塑料瓶等器皿在翻转过程中更加流畅,效率更高,并且它的周围是全封闭的,因此不会存在卡瓶的问题。另外还可以选用透明的材料制成,这样更方便观察,更加直观。选用的材料可以用常用的ABS、PC等,也可以用其它特殊的材料。所述第一出入口2和所述第二出入口3均为长方形并且尺寸完全相同,所述第一出入口2外侧设有一体成型的第一固定结构4,它用来固定第一出入口,使它和其它传送机构连接在一起,确保在工作时连接紧密。所述第二出入口3外侧设有一体成型的第二固定结构5,它是为了固定第二出入口,同样是为了连接另一端的传送机构。所述第一固定结构4与所述第一出入口2的位置设有第一装配密封台阶6,使第一出入口在与传送机械装配连接时更加紧密,使传送过程更加流畅。所述第二固定结构5和所述第二出入口3的位置处设有第二装配密封台阶7,它是为了使第二出入口与另一端的传送机构紧密连接在一起,同样是为了确保传送过程更加流畅。所述第一固定结构4和所述第二固定结构5还分别设有固定孔8,通过固定孔8可以使两端分别与传送机构紧固在一起,确保使用时的稳定性。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固定结构4和所述第二固定结构5均为长方形结构,它可以使两个出入口的结构强度更高,使它的使用寿命更长,使用过程更安全。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固定结构4和所述第二固定结构5上分别设有4个所述固定孔8,根据需要可以任意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固定,当然也不需要每端把4个固定孔8全部固定,选用合适的2-3个就可将每一端固定牢固。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固定结构4和所述第二固定结构5上的固定孔分别分布在所述第一固定结构4和所述第二固定结构5的四周中间位置,在进行固定时更稳定,紧固效果更好。

以上所述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所述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或替换,这些改进或替换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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