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递集包转运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55197阅读:400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快递集包转运袋。



背景技术:

快递业已经成为最新兴的行业之一,随着电子商务的飞跃发展,每年的快递业务量剧增,快递也呈现零散化、小件化。快递公司收件后在集散中心或者代收点需要进行分拣装包,将发送到同一目的地的不同的快递包裹装到同一个转运袋中。

目前快递集包转运袋存在问题:

1、不环保,由于目前所用快递蛇皮袋全部是再生原料制成,重复使用一两次后就会破损不能使用,废弃之后只能焚烧或填埋,不能自行降解再生造成极大环境污染。

2、浪费人工,时间由于原有集装袋必须人工撑袋或利用自制撑袋器,合包需要用打包机封口,费用高且耗时。

3、浪费转运空间,由于有合包不规范导致码车有空缝,撞车满载率不高。

4、发件网点成本高,网点购买袋子的成本为1元-1.2元/个,且只能使用一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设计了一种快递集包转运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便于装卸。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快递集包转运袋,包括袋本体,袋本体由底面和侧面构成,侧面下部与底面连接形成一端封闭一端具有开口的袋本体,在侧面上有形成于其中的封孔,多个封孔均匀分布在侧面上部靠近上端部的位置,一抽紧绳依次穿过封孔并形成密闭环,抽紧绳的长度大于侧面的周长;侧面具有一定硬度自然状态下可以保持竖直并保持其上端开口保持打开,这样一个人就可以完成装袋工作,不需要额外的人进行张口,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抽紧绳直接固定在袋本体上,能够避免绑带丢失,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仅需将抽紧绳拉紧就可以完成封口工作,方便快捷,当需要打开时,仅需将抽紧绳松开就可以张开袋本体,抽紧绳可以多次使用。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快递集包转运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侧面上端一周具有加厚部,封孔设置在加厚部,通过加厚部可以进一步防止袋本体开口闭合,方便物品的放入和拿出。

进一步地,所述的封孔周围具有金属扣环,一方面利于抽紧绳的抽紧和松开,同时避免抽紧绳破坏封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快递集包转运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加厚部由侧面向内翻折形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快递集包转运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底面呈多边形,侧面的截面与底面适配,如底面呈矩形、三角形或者其他形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快递集包转运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底面呈圆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快递集包转运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袋本体由耐磨聚丙烯材料制成,是可回收再利用的。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快递集包转运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侧面固定有标识卡,标识卡具有条形码和书写区,此袋条形码记录有袋号(包号),可重复使用和跟踪,统计和数据分析,书写区的始发地和目的地标注处是可以更换和擦拭的。

有益效果:

1、袋本体由耐磨聚丙烯材料制成,是可回收再利用的。

2、袋子打开后可自行站立,入口张开,用抽紧绳收紧扎口。

3、此袋有袋号(包号)条形码可重复使用和跟踪,统计和数据分析,始发地和目的地标注处是可以更换和擦拭的。

4、由于此快递集包转运袋是自带成型功能,所以结构是规则的,便于码放装车,节省转运空间。

5、此快递集包转运袋按照正常操作流程能够重复使用50次以上,大大降低了使用成本。

6、此快递集包转运袋易折叠,便于收纳和转运。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较佳案例的快递集包转运袋结构示意图;

其中:

1、底面 2、侧面 3、开口 4、加厚部 5、封孔 6、标识卡 7、抽紧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如图所示,一种快递集包转运袋,包括袋本体,袋本体由底面1和侧面2构成,侧面2下部与底面1连接形成一端封闭一端具有开口3的袋本体,在侧面上有形成于其中的封孔5,侧面2具有一定硬度自然状态下可以保持竖直并保持其上端开口保持打开,侧面2上端一周具有加厚部4,封孔5设置在加厚部4上,加厚部能够更有利于开口保持打开状态,同时更加坚固,延长使用寿命。封孔5有多个,一抽紧绳7依次穿过封孔5并形成密闭环,抽紧绳7的长度大于侧面的周长,通过抽紧绳7可以快速进行封口和打开,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封口速度,并可以多次使用。在封孔5周围具有金属扣环,利于抽紧绳的抽紧和松开,同时避免抽紧绳破坏封孔5。

本实施例中底面为矩形,整个转运袋外形呈规则长方体形状,便于码放装车,节省转运空间,装车满载率高。

当然也可以为其他多边形或者圆形,侧面的截面与底面适配。

在侧面2外部设有标识卡6,标识卡6具有条形码和书写区,此条形码记录有袋号(包号),可重复使用和跟踪,统计和数据分析,书写区的始发地和目的地标注处是可以更换和擦拭的。

袋本体由耐磨聚丙烯材料制成,此包按照正常操作流程能够重复使用50次以上,大大降低了使用成本。

虽然说明书中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这些实施方式只是作为提示,不应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范围内进行各种省略、置换和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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