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折线型导料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74198阅读:31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折线型导料槽。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缓冲滚筒是由盖板、支架、侧板、橡胶板和前帘等组成,料流对导料槽侧板的冲击成正角,增加料流阻力,也增加了料流冲击导料槽变形带对下方皮带造成的磨损,其橡胶板更换及其不方便,其经济使用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基于上述问题,需要提供一种可以解决问题的导料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折线型导料槽,该装置通过设置有折线型侧板,增加了导料槽内的回流面积,有效的解决了因挤压造成的导料槽下沉和下口外张,从而形成稳定的物料形状,避免了撒料的产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且减少物料对导料槽防溢裙板摩擦阻力,降低皮带机能耗。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折线型导料槽,包括两根对称设置的支撑板,两块所述支撑板之间靠近底部的位置处设置有横板,所述横板顶面的位置处设置有皮带机,所述皮带机左、右两侧面的位置处设置有皮带机支撑杆,所述皮带机之间的位置处设置有导料槽,两块所述支撑板顶面之间的位置处设置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顶面中间的位置处设置有进料口,所述进料口内的位置处连接有折线型侧板,两块所述折线型侧板顶面的位置处设置有盖板,所述折线型侧板与所述皮带机表面之间垂直设置,所述折线型侧板外侧面的位置处设置有防溢裙板,所述防溢裙板连接有压紧固定板。

优选地,所述安装板底面靠近左、右两侧的位置处与所述支撑板均设置有加强板。

优选地,所述皮带机的表面位置处设置有多条凹槽,多条所述凹槽均匀设置在所述皮带机的表面上。

优选地,所述折线型侧板设置有第一侧板和第二侧板,所述第一侧板设置在所述安装板上,所述第一侧板和所述第二侧板之间的夹角为120°。

优选地,所述第一侧板倾斜设置在所述安装板上,两块所述第一侧板之间的距离由上至下逐渐缩小。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通过设置有折线型侧板,增加了导料槽内的回流面积,有效的解决了因挤压造成的导料槽下沉和下口外张,从而形成稳定的物料形状,避免了撒料的产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且减少物料对导料槽防溢裙板摩擦阻力,降低皮带机能耗,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的一种折线型导料槽,包括两根对称设置的支撑板1,两块所述支撑板1之间靠近底部的位置处设置有横板2,所述横板2顶面的位置处设置有皮带机201,所述皮带机201左、右两侧面的位置处设置有皮带机支撑杆202,所述皮带机201之间的位置处设置有导料槽203,两块所述支撑板1顶面之间的位置处设置有安装板101,所述安装板101顶面中间的位置处设置有进料口102,所述进料口102内的位置处连接有折线型侧板3,两块所述折线型侧板3顶面的位置处设置有盖板103,所述折线型侧板3与所述皮带机201表面之间垂直设置,所述折线型侧板3外侧面的位置处设置有防溢裙板4,所述防溢裙板4连接有压紧固定板401。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安装板101底面靠近左、右两侧的位置处与所述支撑板1均设置有加强板103。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皮带机201的表面位置处设置有多条凹槽204,多条所述凹槽204均匀设置在所述皮带机201的表面上。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折线型侧板3设置有第一侧板301和第二侧板302,所述第一侧板301设置在所述安装板101上,所述第一侧板301和所述第二侧板302之间的夹角为120°。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第一侧板301倾斜设置在所述安装板101上,两块所述第一侧板301之间的距离由上至下逐渐缩小。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通过设置有折线型侧板,增加了导料槽内的回流面积,有效的解决了因挤压造成的导料槽下沉和下口外张,从而形成稳定的物料形状,避免了撒料的产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且减少物料对导料槽防溢裙板摩擦阻力,降低皮带机能耗,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