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高碳刺丝料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28882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便携式高碳刺丝料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高碳刺丝料筒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便携式高碳刺丝料筒。



背景技术:

刺丝,民间俗称铁蒺藜,由全自动化的刺绳机拧编而成,刺丝种类分为单丝拧编和双丝拧编。刺丝材料:优质的低碳钢丝(电镀锌,热镀锌,涂塑,喷塑)丝,有蓝、绿、黄等颜色。刺丝编织特点:拧编而成;牢固、美观。刺丝用途: 用于草场边界、铁路、高速公路的隔离防护等。刺丝的繁荣:Glidden成功发明以后一直延续到今天超过570项的刺绳专利发明。它是“改变世界面貌的发明之一”。Glidden被誉为刺绳之父。很多公司开始投入生产设备进行大批量生产。在高碳刺丝的的运输过程中经常使用料筒,避免运输过程中高碳刺丝将包装箱划破,但是现存在的料筒多为固定结构的,当高碳刺丝取出后,料筒返厂重新装载高碳刺丝时,料筒运输不方便,占用空间过大,满足不了人们的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便携式高碳刺丝料筒。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便携式高碳刺丝料筒,包括第一放置筒,所述第一放置筒为中空结构,所述第一放置筒内活动设有第二放置筒,且第二放置筒延伸至第一放置筒外,所述第一放置筒的两侧对称开设有第一槽道,且第二放置筒的两侧对称设有滑块,所述滑块通过第一槽道延伸至第一放置筒外,且滑块活动设于第一槽道内,所述滑块上开设有固定凹槽,所述第一槽道的一侧设有固定块,且固定块设于第一放置筒上,所述固定块为中空结构,所述固定块内活动设有固定柱,且固定柱延伸至固定块外,所述固定柱活动设于固定凹槽内,所述固定柱的两侧对称设有活动块,所述活动块上设有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远离活动块的一端连接有安装块,且安装块设于固定块的内壁上。

优选的,所述第一放置筒上开设有第一槽口,且第二放置筒活动设于第一槽口内。

优选的,所述第二放置筒的顶端开设有第二槽口。

优选的,所述固定块的两侧对称开设有第三槽口,且固定柱活动设于第三槽口内。

优选的,所述固定柱远离固定凹槽的一侧设有拉环,且拉环上套设有防滑套,所述防滑套为橡胶材料制造而成。

优选的,所述第二放置筒的两侧分别开设有螺纹孔,且滑块通过锁紧螺栓安装于第二放置筒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增加第一放置筒、第二放置筒、第一槽道、滑块、固定凹槽、固定块、固定柱、活动块、复位弹簧和安装块,利用复位弹簧的弹性形变使得固定柱活动设于固定凹槽内,能够使得滑块和固定柱分离,使得第二放置筒进入第一放置筒,减小占用空间,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生产成本低,能够减小占用空间,便于携带运输,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便携式高碳刺丝料筒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便携式高碳刺丝料筒的固定块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放置筒、2第二放置筒、3第一槽道、4滑块、5固定凹槽、6固定块、7固定柱、8活动块、9复位弹簧、10安装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便携式高碳刺丝料筒,包括第一放置筒1,第一放置筒1为中空结构,第一放置筒1内活动设有第二放置筒2,且第二放置筒2延伸至第一放置筒1外,第一放置筒1的两侧对称开设有第一槽道3,且第二放置筒2的两侧对称设有滑块4,滑块4通过第一槽道3延伸至第一放置筒1外,且滑块4活动设于第一槽道3内,滑块4上开设有固定凹槽5,第一槽道3的一侧设有固定块6,且固定块6设于第一放置筒1上,固定块6为中空结构,固定块6内活动设有固定柱7,且固定柱7延伸至固定块6外,固定柱7活动设于固定凹槽5内,固定柱7的两侧对称设有活动块8,活动块8上设有复位弹簧9,复位弹簧9远离活动块8的一端连接有安装块10,且安装块10设于固定块6的内壁上,第一放置筒1上开设有第一槽口,且第二放置筒2活动设于第一槽口内,第二放置筒2的顶端开设有第二槽口,固定块6的两侧对称开设有第三槽口,且固定柱7活动设于第三槽口内,固定柱7远离固定凹槽5的一侧设有拉环,且拉环上套设有防滑套,防滑套为橡胶材料制造而成,第二放置筒2的两侧分别开设有螺纹孔,且滑块4通过锁紧螺栓安装于第二放置筒2上。

当从第一放置筒1和第二放置筒2内取出高碳刺丝后,手动拉动固定柱7,固定柱7在固定块6内活动,固定柱7通过活动块8挤压复位弹簧9,复位弹簧9弹性收缩,固定柱7和固定凹槽5分离,手动移动第二放置筒2,第二放置筒2带动滑块4在第一槽道3内活动,第二放置筒2进入第一放置筒1内,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生产成本低,能够减小占用空间,便于携带运输,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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